股权出资是什么意思

2024-05-09 08:32

1. 股权出资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可以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达到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法院可以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四)项的规定,也就是出资的股权没有进行评估作价,那么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价额如果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法院就会认定该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出资是什么意思

2. 股权出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资的意思:股权出资是一种个人行为,目的是为了参加或者操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为了更好的与被投资企业创建密切联系,以达到分散财物风险的目的。其股权投资的动机有获得盈利、得到财产决策权、参加经营管理的决策、调节资产结构等。股权投资能够产生在公布的贸易市场上,还可以产生在企业的进行开设或募资开设场所,还能够产生在股权的非公布出让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出资
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最主要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其各期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已完成缴付的各期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另一种是:登记的某一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是登记时其认缴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间,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登记时已缴付的出资总额和缴纳全部实缴出资的最终时间。
二、出资注意事项
第一种理解是自然的,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出资如分多期缴纳,详细登记每个股东每期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也有利于监督管理。这种登记方式的优点是详细,缺点也是详细。如果实际登记的公司有十几个股东,每个股东的分期出资的次数和时间都不相同,其工作量就已经相当大了;如果有更多的股东,再考虑股东可能对未缴付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的调整,变更登记的工作量中重复劳动将非常之大。实际上,股东已完成出资缴付的登记内容部分,在以后的变更登记过程的填表、审核都属重复劳动(变更中如不详细填写又不能保持登记内容的一致性)。在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中,填表、核算等重复劳动更多。股东多次出资后,每期都详细登记就可能有几十条甚至上百条数据,这在实际操作中不仅会产生许多重复劳动,而且加大了登记成本。另外,这种登记方法使每一股东的认缴出资、实缴出资的总额不直观,需要一个个进行计算。

3. 股权出资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股权出资:股权出资是一种个人行为,目的是为了参加或者操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为了更好的与被投资企业创建密切联系,以达到分散财物风险的目的。其股权投资的动机有获得盈利、得到财产决策权、参加经营管理的决策、调节资产结构等。股权投资能够产生在公布的贸易市场上,还可以产生在企业的进行开设或募资开设场所,还能够产生在股权的非公布出让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权出资是什么意思

4. 股东的出资和股权有什么区别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希望能帮到你,感谢你的咨询。【摘要】
股东的出资和股权有什么区别【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希望能帮到你,感谢你的咨询。【回答】

5. 出资与股份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股份则是指公司资本的份额,代表着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

出资与股份的区别是什么?

6. 股权出资都有什么方式?这些方式有什么区别?

         股东出资的六种形式及出资是否到位的标准,股东最为主要的法律义务就是出资义务,但是2013年公司法再次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完全改为认缴制以后,股东与公司之间关于不同形式下的出资是否到位的问题 ,争议越来越多,那公司注册资本都可以有哪些形式呢?
         是否出资到位的标准又是什么? 一,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就是拿真金白银,股东为了设立公司通常都会在银行开立临时账户,出资人只需要按照约定的金额,时间,把钱汇入到指定的临时户,就视为履行的出资义务 二,实物出资,这个是指股东用可以评估坐价,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实物作为出资,如果是是不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比如说那些机器设备,桌子,电脑等等。
      只要把资产转移到公司,就算完成了出资,如果是以房屋,车辆等等这些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的实物的出资,在办理完变更登记并交付给公司使用之后,就可以视为履行的出资。
      三,土地使用权,我国法律明3确只有以出让方式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有出资,在出资没有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公司名下 ,就视为履行的出资义务,什么叫做没有设定权利负担呢?就是指没有抵押,质押或者属于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可以通过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将商标权或者专利权登记在公司名下 ,没有申请专利的技术,实际上是一种能力属于劳务,是不能用于出资的 
   五,债权,这个是指股东把对第三的债权投到公司,由公司取代股东享有原来的债权,但是有个前提,这个债权,本身要是可以实现的 ,还有就是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转为出租,通常称为股转债
  六,股权,是股东用一个公司的股权投到另一个公司作为出资,由于公司的发展动态,股权价值,它也是动态的,就是需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 只有满足股权转让法定条件才可以视为出资到位。

7. 出资与股份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股份则是指公司资本的份额,代表着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

出资与股份的区别是什么?

8. 什么样的股权不可以出资

1、已被设立质权;
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第十四条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
一、什么样的股权可以用来出资?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1、2、3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9条的规定处理。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二、股权出资怎么缴纳?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股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分别按照以下方式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
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2、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