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的主要机构

2024-05-10 08:39

1. 儿童福利院的主要机构

1、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2、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3、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18号4、广州市儿童福利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眼洞5、宁夏儿童福利院地址:宁夏银川市城区海宝小区66号楼前6、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花园山1号(昙华林戈甲营社区旁)7、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突泉村三区226号(250113)8、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后宰门东村80号9、晋中市儿童福利院地 址:晋中 山西省榆次区环城东路2199号  介 绍 交通路线 出行提醒:晋中市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怡心苑小区附近(东北方向397米左右)。

儿童福利院的主要机构

2. 儿童福利院是什么地方?

问题一:广州有几家儿童福利院,都分别在什么地方  民政厅社会福利处 院长: 黄献清 联系人: 张元醒,肖荣昌 区号: 020 电话: 83197555, 83334337 传真: 83307081, 83354041 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邮编: 510030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郑孟传, 钟姨庄 区号: 020 电话: 87746119 传真: 87708841, 87746134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眼洞 邮编: 510520 
  
   问题二:成都儿童福利院在哪个位置?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是一所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成都市民政局,是以收养孤儿、弃婴和无家可归的残疾儿童,兼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护理为一体的福利机构。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的创建历史可以追溯到外国教会创办的“圣婴院・育婴堂・孤儿院”。新中国 *** 自1951年以来多次投资建设,不断扩大规模和完善各种设施。2003年,座落于成都西郊犀浦镇、距成都市中心约15公里的新院落成。新院投资两千多万元,占地35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院中水榭亭阁,花园草甸,绿树环抱亥风格新颖,规模、设施和环境均达到全国一流水准,是儿童理想的生活、学习、康复场所。现收养0-14周岁孤残儿童近500名,拥有床位500余张,医技、护理、康训、特教、管理人员100多名,是目前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所儿童福利收养机构。 
  随着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成都市儿童福利院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引进人才,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对入院儿童实行养、教、治相结合的方针,健康的学龄儿童全部送到附近中、小学校就读,学龄前儿童在本院实施普幼教育,中轻度残疾儿童进行肢体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重残儿童实施特殊治疗和监护。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实行了集中供养、个人领养、社会助养、分院代养、家庭寄养五种模式。为了让孤残儿童重享家庭的温暖,该院拟推出双亲家庭抚育模式,即一个家庭内由招聘的“爸爸妈妈”抚育八个孩子。充分实现“以人为本”让孩子拥有人性化和个性化的发展。为他们今后走出福利院,继续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联系电话: 
  028-87843670 
  028-87843672 
  传真: 
  028-87843670 
  地址:成都郫县犀浦镇泯江路中段16号 
  
   问题三: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具体地址在什么地方啊?  作4路车到终点站兴隆铺下车 问下福利院杂走 很近的 一下车有可多3轮儿 随便一问就知道 
  
   问题四:济宁儿童福利院在什么地方?  如果你符合《收养法》及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养福利院小孩。弗 具体你可以查阅《收养法》,或者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问题五:苏州儿童福利院在什么地方,l联系电话多少  苏州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苏州市普济医院 邮编:215008 电话:05127232450 
  
   问题六:闻喜儿童福利院在什么地方  在养老院的对面,打车去。 南环城路上,从龙海大道上了环路,往西约3 00米,路南。 
  
   问题七:东莞有儿童福利院吗?在哪里?  有,在东莞市东莞莞温路1号儿童福利院

3. 福利院是什么性质单位

福利院是事业单位,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其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院场所,分为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和老年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法律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绝育证明等证件;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福利院是什么性质单位

4. 福利院是什么性质单位

福利院是民政局代管的事业单位。福利院是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中国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
福利院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生活自理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在福利院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使其能自理生活;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儿童福利院配备有医生、护士、护理员和文化教员,专门负责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生活护理、康复训练和文化教育。

5. 儿童福利院的职能

儿童福利院(Children Welfare Office)是由国家民政部门举办,国家给予经费,儿童的公民权利、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儿童福利机构。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儿童福利院的职能

6. 福利院是什么性质单位

福利院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他们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院场所。
福利院是事业单位,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其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院场所,分为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和老年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
福利院有条件的自己开班上课,无条件的送附近学校走读。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
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实行养、治、教相结合。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使其能自理生活;
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
国家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中,计划2012年开始启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福利院的社会作用:
一、是福利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已普遍由传统的"三无"老人转到向全社会开放,目前国有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数已达到40%以上;
二、是一大批民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涌现出来;
三、是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兴办福利事业,把闲置托儿所、幼儿园、企业等置换为养老、为老服务机构;
四、是兴办福利事业的资金单纯靠政府投入逐步向多元化发展,国家、集体、社团、外资、个人等一起出资,共同兴建。

7. 民政局儿童福利院都是干什么

民政局儿童福利院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收养本地区弃婴和孤儿,并为其提供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
(二)承担本地区孤儿养育状况评估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工作。
(三)参与孤残儿童监护人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孤残儿童康复和困境儿童家庭养育技能培训工作。
(四)根据孤、残、困儿童的身心特点和培育模式,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没有父母的孩子,因无人领养,或由父母遗弃,无人认领,由政府出资兴建的一个团体,他们有专门的人员来照顾这些孩子,以至于上学就业的机构。到了周末,有善心的人士也可以当志愿者,去免费照顾他们,或给他们买一些日常用品。

扩展资料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居住大陆中国公民可收养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儿童,院方协助办理相关收养登记手续。收养福利院儿童的收养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年满30周岁。
收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夫妇双方签名的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状况的证明;
(4)收养人夫妇双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5)收养人夫妇双方的户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院

民政局儿童福利院都是干什么

8. 进儿童福利院的要求是什么?

孤儿进儿童福利院的具体要求如下:
接受孤儿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转送孤儿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
表明孤儿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