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为何保险

2024-05-06 20:18

1. PPP项目为何保险

基金和保险介入PPP项目目前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PPP项目竞标,成为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之一,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基金或保险单位负责提供资金支持,从而直接参与项目实施获得收益;二是与已中标的PPP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融资合同,向其发放融资资金,间接参与PPP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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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为何保险

2. 保险公司参与ppp项目

PPP项目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社会资本方、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一、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1、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2、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二、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三、融资方:PPP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四、承包商和分包商:在PPP项目中,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选择是影响工程技术成败的关键因素,其技术水平、资历、信誉以及财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贷款人对项目的商业评估和风险判断,是项目能否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六、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七、产品或服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八、保险公司九、其他参与方:除上述参与方之外,开展PPP项目还必须充分借助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因此PPP项目的参与方通常还可能会包括上述领域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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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pp项目统一购买保险

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合作项目区别可以从以下方面看出:从主体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PPP合作项目主体是各级行业管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因为代表不了政府基本上不具备主体条件。从客体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客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PPP合作项目的客体是具有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从标的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标的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主要是智力服务与劳力服务,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小;PPP合作项目的标的为公共服务产品及连带的维修、运营服务(一般是建设工程项目后继续维修、运营服务,公共产品为主属性,服务为辅),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大。购买机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小;PPP合作项目的社会资本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一般不予采用,主要原因是涉及的金额巨大。预算安排与债务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是政府短期预算资金安排,属于政府债务范畴;PPP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在财政中长期预算计划安排,具有长期性,在产品未完成之前属社会资本风险,不属于政府债务范畴。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流程相对简单,没有规范统一的流程;PPP合作项目采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发改部门牵头,建委、审计、国土、规划、法制办等部门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有关单位在实施阶段承担政府出资方代表的角色”的工作机制,流程长而复杂,必须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并严格执行。管理工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靠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PPP合作项目主要依靠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管理。总的来说,两者都是政府与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的是公共服务,偏重智力、体力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遴选社会资本进行公共产品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公共运营服务,偏重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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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统一购买保险

4. ppp项目运营期保险

PPP项目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社会资本方、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一、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1、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2、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二、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三、融资方:PPP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四、承包商和分包商:在PPP项目中,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选择是影响工程技术成败的关键因素,其技术水平、资历、信誉以及财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贷款人对项目的商业评估和风险判断,是项目能否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六、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七、产品或服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八、保险公司九、其他参与方:除上述参与方之外,开展PPP项目还必须充分借助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因此PPP项目的参与方通常还可能会包括上述领域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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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pppp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保险pppp保险公司在P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面临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对此,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持续性监测和监管【摘要】
保险pppp【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保险pppp保险公司在P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面临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对此,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持续性监测和监管【回答】
保险pppp助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长远布局,主张在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已然成为一项综合性体制机制变革并期待通过这一鲜活的模式,在增加、改善、丰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的美好未来。但这场变革需要面对社会的博弈规则、需要打破不利的发展藩篱、需要循着历史浩荡的轨迹将正确的演化方式提炼吸收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回答】

保险pppp

6. ppp项目的保险如何购买

PPP项目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社会资本方、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一、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1、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2、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二、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三、融资方:PPP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四、承包商和分包商:在PPP项目中,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选择是影响工程技术成败的关键因素,其技术水平、资历、信誉以及财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贷款人对项目的商业评估和风险判断,是项目能否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六、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七、产品或服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八、保险公司九、其他参与方:除上述参与方之外,开展PPP项目还必须充分借助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因此PPP项目的参与方通常还可能会包括上述领域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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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公司与PPP模式

PPP项目融资模式探究融资根据性质可划分为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两个大类。在PPP项目的融资运用上,也存在两种形式的融资方式:PPP股权融资以及PPP债券融资。政府引导基金、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信托、资管、保险股权计划是PPP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而采用债权模式进行融资主要包括使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资管保险的债权计划以及发行PPP债券进行融资等。但不管是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提醒诸位,PPP融资所需资金的供给方主要还是政府、银行、信托、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本文将着重介绍股权融资模式下的政府引导基金模式、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以及债权融资模式下的债券融资方式。图1:PPP项目融资模式以及资金来源资料来源:互联网公开资料、元亨祥经济研究院一、PPP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模式分析在PPP项目融资当中,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发现,除政府、社会资金在PPP项目中的资本金投入之外,PPP股权融资主要通过引入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实现。股权投资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或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的基金。按照组织形式将其进行分类可分为: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式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以公司的形式来组织和运作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基金。它具备完整的公司架构,通常由股东会和董事会选择基金管理人并行使决策权。可由基金公司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也可委托其他基金管理人代为管理。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1.投资人仅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具有法定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最高决策权由股东会行使,基金管理人的决策权容易受到限制;3.投资回收、基金清算程序较为复杂。契约式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来募集基金。基金管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经营和管理运作;基金托管人则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形式享有基金投资权益。与公司型基金不同,契约型基金本身并不具备公司企业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组织结构上,基金投资者不具备企业股东的身份,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基金持有人大会来行使相应的权利。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是根据合伙协议而设立的基金。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基金的投资决策权。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基金的运作。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1.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关系清晰,管理运作高效2.实行承诺认缴资本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3.投资回收便捷,激励机制有效。以上三种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各有优劣,表1就这三种模式的优劣进行比较。表1.公司制、契约制及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优劣势比较PPP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下主要有2种运作模式:PPP政府引导基金以及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在PPP早期运用中政府引导基金是主要的推动者,随着中央政府大力加强PPP项目建设,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认为,社会资本开始逐渐发挥重要的作用。(一)PPP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前期政府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随着中央大力推进PPP模式之后,为了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领作用、优化PPP投融资环境,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成立PPP引导基金。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梳理发现,目前市场上已设立的PPP引导基金通常有2种模式:实行母子基金架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不另设子基金架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1.实行母子基金架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母子基金架构下的引导基金先由省级财政部门发起设立PPP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母基金的出资人为省财政、金融机构或行业社会资本。母基金通过小比例投资多个子基金,从而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图2元立方精研究人员梳理了PPP政府引导基金的母子架构模式。政府资金在基金当中充当劣后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上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可委托外部具备充分PPP基金管理经验的机构担任。图2.PPP政府引导基金母子基金架构2.政府引导基金不另外设置子基金结构不另设子基金结构的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基金结构相对简单,由政府资金充当劣后引导社会优先级资金成立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此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参与到PPP项目融资活动中。图3.PPP政府引导基金不另设子基金结构资料来源:《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元亨智库PPP研究院(二)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不同于政府PPP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机构,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由社会资本充当主力募集、投资PPP项目,通过成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看到,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多样,出资人通常联合地方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产业投资人以及政府共同出资。地方平台公司以及产业投资人通过提供劣后资金的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通常如下图所示:图4.PPP社会化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模式资料来源:《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元亨祥经济研究院二、PPP项目债券融资模式分析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我国直接债务融资产品会越来越丰富。目前债券市场已经形成以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债券市场体系。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交易所市场则是债券市场格局当中的重要补充。债券是债券发行人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规定时间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以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按照债券产品不同的管理部分进行分类,可将债券分为三大类别:1、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债券包括: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由发改委监管的债券包括:企业债、项目收益债;3、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的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债、超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表2列出各类别债务工具、发行主体、承销主体及所属监管机构。表2.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主体及监管机构企业对于债务融资模式的选择实际上是对财务杠杆的运用,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企业最大化企业价值。而PPP项目在长期实践当中自觉将债务融资作为其主要的融资模式也显示出债务融资模式与其具有强大的适应性。由于PPP项目通常需要很长的时间跨度,元立方金服研究员发现其优点,即通过债务融资能确保PPP项目能获得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以用于大额投资;其次,相较于股权融资模式,债务融资模式赋予项目公司更多自主权,能够结合项目自身需求合理支配融资资金;最后,由于债券融资资金属于企业长期负债,通过负债产生的利息可计入企业成本因此具有合理避税的功能。考虑到PPP项目时间跨度较大,从投资、到建设最后到运营,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认为,在项目前期投资、建设阶段,长期稳定的资金是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关键,此阶段PPP项目还未形成基础资产或稳定的现金流回馈,在此时要求项目公司及时还本付息不但不利于项目顺利进行还有可能导致项目失败。因此在项目初始阶段采用银团贷款或使用股权融资模式与这一阶段的项目特征较为匹配。在项目提交运营阶段由于项目已具备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对资金的需求较前几个阶段明显减少。不管是根据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PPP模式,由于具备稳定想现金流特征,此时PPP债务融资模式显示出对投资者的强大的吸引力。因此在融资模式的选择上,PPP项目公司应结合项目周期以及项目发展阶段特征,分阶段发行不同类型的融资工具以满足项目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大多数的PPP项目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是为某一项目建设而组建成立的,没有可追溯的历史信用、财务数据等作为债务融资的评级参考,因此PPP项目公司在选择使用债务融资模式时,需将项目未来收益权用于担保或质押同时需第三方机构提供强有力的信用背书。PPP由于项目的特定性及在融资资金的使用上具有针对性,因此在融资工具的选择上也需考虑这些因素。项目收益票据(PRN)以及资产支持票据(ABN)因为具备专款专用、资产信用仅依赖于项目本身等特征在PPP债券融资中得到广泛应用。(一)项目收益票据-PRN2014年7月1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正式推出项目收益票据(以下简称“PRN”)。PRN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PRN的发行主体一般是项目公司,其偿债来源主要是项目收益,PRN的期限通常可以覆盖整个项目投资周期,但也可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设计阶段性PRN融资工具。PRN主要投资于市政、交通、公共事业、教育、医疗等与城建相关且未来能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的项目。PRN融资工具有如下几个重要特征:1.PRN发行主体为项目公司PRN从制度设计层面将项目风险从城建类企业或政府进行隔离,保证了项目的独立性。项目发起人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即项目公司来进行项目建设、融资、以及项目运营。通过项目公司募集而来的资金仅能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另做他用。2.PRN偿债来源PRN以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经营性收益项目作为信用基础,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作为PRN的主要偿债来源。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后期运营阶段具有持续、稳定性现金流因而能够为PRN融资资金的偿还提供长期可靠的保障。同时由于PRN资金偿还并不依赖于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而是取决于项目现金流偿还能力,因此对于历史偿债能力低、还款能力不足的地方政府而言,PRN提供了一种隔离式的融资模式。3.PRN融资工具投资期限可覆盖PPP项目全周期通常PRN的期限设计涵盖项目从建设到运营最后再到项目盈利阶段。PRN长周期期限的设计正是与项目的资金回流特点相适应。在项目的建设期,项目还处在孵化阶段正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在运营阶段项目具备盈利能力以及现金回款能力,项目现金流成为PRN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当涉及复杂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分阶段建设运营的城建项目,不同阶段的资金平衡状态不同,不同阶段的PRN融资模式风险程度也呈现较大的差异。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发现,基于PRN融资工具的基本特点为保障发行人及投资人双方利益,PRN通常会对偿还期限、分期摊还、提前赎回、资金归集、抵质押担保、信用增进等交易条款进行结构化设计,并根据融资情况设定外部增信措施,这些交易结构设计安排为PRN的偿还提供不同的信用承诺,最终将影响票据的信用风险。资料来源:《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元亨智库PPP投资研究院PPP项目PRN融资工具的结构框架如图5所示:首先由PPP项目发起人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项目收入归集户。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接受、划转、支出。项目收入归集户用于项目收入的归集、项目债务的划转偿还。PPP项目发起人通常需要将项目收费权用于本期项目收益票据的质押。票据所募集资金仅能用于PPP项目,项目所得收入是本期票据还本付息的首要资金来源。只有在项目收入归集户资金在满足还本付息要求之后,所余资金才可由项目发起人自由分配。若项目收入归集资金不足以满足还本付息的要求,则项目发起人需通过其他自有资金予以差额补足。(二)资产支持票据-ABN另外一种常见的PPP债务融资工具是资产支持票据。它是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以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资产支持票据。基础资产指的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并且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PPP项目在成熟运营阶段通常会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因此在此阶段PPP项目可通过采用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通常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后,发行人应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保证其正常的经营运作,以保证能够产生预期的现金流。发行人与负责资金监管的银行需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以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专户为资金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ABN适合具备持续、稳定现金流入的项目,因此与PPP具备天然的适应性,在实践当中也得到广泛的运用。随着PPP项目落地投入运营阶段,通过ABN融资方式项目公司可以获得一定的流动性用于满足后期项目的维护与运营。由于ABN的返本付息依赖于基础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并不依赖于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以及还款能力。ABN将项目信用独立于发起人信用的隔离功能使得这一融资方式获得广泛的市场青睐。(三)PRN与ABN的比较项目收益票据与资产支持票据都是PPP项目债务融资的重要融资手段。但项目收益票据涵盖的项目周期更完整、持续时间更长,基本囊括项目建设、运营与收益的整个生命周期。而资产支持票据由于还款能力是基于基础资产预期的现金流因此主要针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资金募集,仅覆盖部分项目周期。另外PRN与ABN都是独立的针对某以项目而成立的项目主体,没有可追溯的历史信用以及财务数据,因此在债务融资过程中需设计相应的增信手段,通过外部评级机构评级或寻找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等。表3详细列举了PRN与ABN的相应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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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与PPP模式

8. PPP项目的保险方案怎么写?

一、其他
1. 保险实施方案
1.1 风险评估和判断
1.1.1 风险分析及措施
1.1.1.1 项目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及可能性等因素进行考察、预测、分析的基础商,制定包括识别衡量风险、管理处置风险、控制防范风险等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方法,对项目管理工程中的每个阶段所包含的全部风险通过识别、衡量、控制,使工程顺利进行,减少风险损失,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1.1.1.2 项目风险管理目标
根据现阶段我联合体方的整体实力,制定如下风险管理目标:“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高利润、树立信誉、扩大影响、拓宽业务渠道”。
1.1.1.3 项目风险管理流程
项目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与风险防范对策四个阶段,各阶段及其内容如下图:

                                             
项目风险管理流程示意图
1.1.2 风险的分析及评估
根据风险存在的来源,性质,出现的频数,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确认其可能产生,并做到事先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有应对措施。本工程项目风险存在的可能性划分,项目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过程控制风险、质量风险、职业安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法规、环境风险、政府及利益相关者。
1.1.3 风险控制
本项目风险因素较多,为避免因风险导致PPP项目合作遇阻,建议采取如下风险控制:
(1)对于双方彼此都不能很好管理的风险,可以考虑在不减损项目经济价值前提下进行商业投保,将项目风险转嫁给第三方;
(2)在不能如愿找到第三方的情况下,可事先对风险发生后的合同双方彼此的责任和义务予以清晰说明;
(3)将风险与收益对等,如果社会资本方在风险分配过程中承担一部分额外风险(如提高共担风险比例),则可提高与之匹配的收益率;如果政府方在风险分配的过程中能主动承担一部分额外的风险(如运营、管理等商业风险),将会提高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本项目具体的风险管理办法详见下表:

1.1.4 投保人
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投保人通常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保险投保,个别险种由项目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完成。
1.1.5 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根据险种的不同,被保险人将出现差异,但项目公司应始终作为被保险人之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政府方或政府指定机构也可作为被保险人。
1.2 投保险种
1.2.1 建设期保险方案
1.2.1.1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或者政府方
(2)被保险人:政府方、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和项目公司选择的其它方。
(3)保险期限:从建设开始之日至最终竣工日及其后的十二个月。
(4)保险范围:在项目建设、安装、运行期间及其后的十二个月期间,就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及其它将包括在项目设施内的物品的灭失或损坏的所有一般及惯常的可保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雷电、爆炸、暴雨、风暴、台风、水害、水灾、旱灾、倒塌、滑坡、地震、其它事故损失、故意破坏、设计缺陷、工艺缺陷及材料缺陷。第一部分物质损失,赔偿项目在建设、安装和测试期间由于未经明确除外的任何原因所引起不可预见和突发的物质损失。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赔偿被保险人因为下列原因而依法需支付的所有款项:因为工程的缘故而造成第三者财产的意外损失,包括任何索赔人追偿到的法律费用以及被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后所发生的法律费用。
(5)保险利益:第一部分工程-物质损失,所有工程项目之重置价值-预算金额待定。保险单最后保额按保险单完结时被保险人申报为准,并按其实际数额调整保费。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每次意外事故赔偿限额。
(6)保险价值:工程重置价全额(但不少于建设合同价值)。
1.2.1.2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建筑承包商、分包商等
(2)被保险人:
1)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的其他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2)项目公司
(3)保险期限:从建设开始之日至最终竣工日止。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5)保险形式:保险费有3种方式计收,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和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
1.2.1.3 雇主责任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建筑承包商、分包商等。
(2)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建筑承包商、分包商等。
(3)保险期限:保险期间为一年,到期后续保,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范围: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1)死亡赔偿金;
2)伤残赔偿金;
3)误工费用;
4)医疗费用。
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5)保险价值:限额赔偿(包含工伤及职业病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报销、误工津贴等)。
1.2.1.4 货物运输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建筑承包商、材料供货商等
(2)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和项目公司选择的其它方(条件是该其它方拥有或可获得在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3)保险期限:起止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一般为“仓至仓”。
(4)责任范围:对于所有材料、设备、机械、零备件和其他物品(施工设备除外)从投保货物离开承包商或供货商在世界上任何一地点的场所之时开始,至到达并卸至项目场地的运输途中的所有一般及惯常的可保风险。
(5)保险形式:本保险应以统保的合同为基础进行,并将不签发单独的保险单。
1.2.2 运营期保险方案
营运期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业务中断险(跟随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营运中断险(跟随机器损坏险)、第三种责任险、其它险别。因此,在设计保险方案时,我方亦将重点放在上述主要险种上。
1.2.2.1 财产一切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
(2)责任范围:对构成项目设施组成部分的、正在使用的并位于项目场地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机械、化学品、零备件和其他材料和/或不动产所有灭失或损坏的所有一般及惯常的可保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雷电、爆炸、自燃、风暴、暴雨、台风、洪水、水灾、旱灾、恶意破坏、撞击、地震、沉降、倒塌)。
(3)保险金额:项目设施的全部重置价值。
(4)保险期间:以年为单位,可续延。
(5)被保险人:项目公司、政府方以及政府方或项目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它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1.2.2.2 (财产一切险之)业务中断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
(2)责任范围:在十二个月的保障期内(投保的中断期间),因财产一切险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可保风险造成的业务中断或受到干扰而产生的利息、附加利息及规定的常规费用的损失。
(3)保险金额:等于十二个月保障期发生的利息、附加利息、计划的本金付款和规定的常规费用的全部金额。
(4)保险期间:以年为单位,可续延。
(5)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它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1.2.2.3 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
(2)被保险人:
1)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的其他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2)项目公司
(3)保险期限:一年,到期后续保。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保险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从工作现场到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5)保险形式: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
1.2.2.4 第三者责任险
(1)投保人:项目公司
(2)保险期间:以年为单位,可续延。
(3)责任范围:因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保险金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保险事故次数不限。
(5)被保险人:项目公司、政府方或项目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它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1.2.2.5 雇主责任险
参考建设期雇主责任险。运营期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续保。
1.3 保险服务商选择原则
根据“在合理的商业条件下,应遵照可保风险均应投保”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我方制订了建设期商业风险及保险方案(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方案、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运营养护期商业风险及保险方案,对项目总体商业风险进行了分析,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说明,并论述了项目合作期内保险方案的安排,包括计划投保的主要险种、保险金额等,以及预计的保险费率和保费支出。实际实施时,我方将对本保险方案中的险种公开招标以确定保险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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