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法规:如何认定业主物业管理权的法律来源

2024-05-08 09:57

1. 房地产法律法规:如何认定业主物业管理权的法律来源

物业管理法规》是“高职高专房地产类专业规划教材”之一,《物业管理法规》的编写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论与实践知识。根据物业管理工作过程,《物业管理法规》的内容共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招投标法律制度,物业服务合同法律规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业主自治法律制度,物业使用与维护,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纠纷与处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等。 《物业管理法规》在理论知识的介绍上注重循序渐进、深入浅出,开篇以一个相关的案例人手,引导读者到理论知识的学习中来。在实践方面,《物业管理法规》每一小节都安排有模拟法庭专栏,培养读者的兴趣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物业管理法规》不仅可以作为高职高专及职业培训教材,也可以作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普通读者的自学教材。

房地产法律法规:如何认定业主物业管理权的法律来源

2. 物业有权利扣留房产证吗

物业无权扣留房产证,他要是不给,大不了自己去房管局挂失补办一份。至于物业费,不管你有没有入住,只要房子是你的,物业费都要交,更何况你已经入住,你说天井被二楼封了,问题的源头在开发商那,而不是物业。你可以自己打电话投诉到当地的街道或行政执法部门,只要他产权上没有天井那一块的,就是违章建筑。你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起诉的话,你败诉是百分之百的

3. 房屋装修后物业验收不合格能影响办房产证吗法律怎么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装修后物业验收不合格能影响办房产证吗法律怎么说

4. 物业扣押房产证,我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

物业没有权利扣押房产证。可以直接找物业索要,如果物业当初拿房产证没有给收据,就只有登报挂失,然后重新领取房产证。法律分析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扣押房产证,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可以先向上级部门比如小区办或者社区反映,如果仍得不到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搜集固定证据起诉。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够办理产权证的,有两种方式来协商解决:一种是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不退房,而开发商应该按日支付违约金;还有一种是购房者退房,开发商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5. 房屋未居住应该缴纳物业费的法律依据

房屋未居住也应缴纳物业费,法律解释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因自身原因未居住,以房屋空置、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要求减免物业费或拒交物业费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减免物业费。
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个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对单个业主有效。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空置房屋物业费优惠的具体操作依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委【2003】1864号规定执行。各地区针对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相关规定,可参照执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未居住应该缴纳物业费的法律依据

6. 房屋漏水物业不管请求法律援助

物业管理费不包括公共部位中修及大修费用,另外房顶漏水维修费用应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划拨。你居住的小区是不是当年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到房产局查询。此外,建议你看一看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物业收费标准及费用组成。这样能帮你明白消费,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关于物业公司方面对于此问题应向业主解释清楚解决不了的原因,并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房产部门提出协助解决的方案。帮助业主尽快从困扰中解脱出来,这才是和谐物业管理的基础。

7. 物业费法律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补交。即使你没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业的服务。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2、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1、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4、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5、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物业费法律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8. 房产物业关于给居民维修楼房有关法律条例

你可以去查当地的法律或者条例,各个区域不一样。我是北方人,有的东西不适合南方,还有,请各位最起码在个人介绍上写出一个大概所在的区域,以方便大家更好的提出建议或者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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