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给老师买保险怎么赔偿

2024-05-18 08:34

1. 学校不给老师买保险怎么赔偿

球门不可以做引体锻炼,而且也不是教学内容,肯定老师也不在场,老师在场的话他也不敢做引体,这属于意外伤害,学校应过错不大。学生都应该有保险,可以申请保险赔付,包括医疗费、假牙费用、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必要的交通费等。你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再找学校校长协商,有争议的话再去教育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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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给老师买保险怎么赔偿

2. 学校老师交保险

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原创《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大全》,请在百忙中仔细阅读: 

一、社会保险是国家举办的公益性的社会保障。 
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险种: 
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 

三、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四、单位员工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五、个人身份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六、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七、现行法定退休年龄: 
1.女: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个人参保的一律55岁。 
2.男:一律60岁。不分工人,管理人员,单位参保,个人参保。 
3.其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 

八、影响退休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 (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九、医保待遇分为一般疾病医保、慢性疾病门诊医保和大病住院医保: 
1.一般疾病医保: 
a.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b.住院费用报销80%左右,个人承担20左右。报销封顶金额几万元。 
2.慢性疾病门诊医保: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3.大病住院医保:住院费用报销80%左右,个人承担20左右。报销封顶金额十几万元。 

十、停保、转移、退保、继承: 
1.停保:可以停保后再续保,只是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2.转移:同城转移(转换单位或转为个人缴费)没问题,异地转移需转入地社保中心的确认。 
3.退保: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4.继承:参保人在退休前逝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各地详情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答案补充 待你身份证户口还有钱本到养老保险处办理就可以了,自己办理只需要缴纳养老跟医疗关于你的档案,若是你以前投过保,可以要回你原来的档案,调到你现在要投保的地方,这样以前缴纳的也有效。若是没有,档案不要也没有关系,你就说没有档案就是了。

3. 学校给老师买的保险都保什么

学校给老师买的保险具体的保障内容是要看保险类型确定的。通常以社保和意外险为主。
社保是按照当地城镇居民社保的标准缴纳的,可以报销基础的医疗费用,例如门诊挂号、住院医疗、药品费用等。
另外,意外险也是学校经常给老师买的一类保险,目的是帮助老师转嫁意外风险,例如交通、自然灾害等意外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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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给老师买的保险都保什么

4. 老师收学生保险合法吗?

您好亲,合法的,但合规不合规就要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规定来确定了。一般来说如果是中小学,正常来说教育局规定是不允许购买商业保险的,因为教育局已经统一给孩子上过意外保险了,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有些特殊的情况是允许补充购买保险的,但也一定是自愿参加,不能强制要求购买。如果学校是其他类型的学校,那就要看教育局的规定了,有些学校是要求要有保险的,来让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减轻学校以及家长的风险。比如技校等。不论怎么样的学校,大多数是自愿参加,不能强制要求。【摘要】
老师收学生保险合法吗?【提问】
您好亲,合法的,但合规不合规就要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规定来确定了。一般来说如果是中小学,正常来说教育局规定是不允许购买商业保险的,因为教育局已经统一给孩子上过意外保险了,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有些特殊的情况是允许补充购买保险的,但也一定是自愿参加,不能强制要求购买。如果学校是其他类型的学校,那就要看教育局的规定了,有些学校是要求要有保险的,来让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减轻学校以及家长的风险。比如技校等。不论怎么样的学校,大多数是自愿参加,不能强制要求。【回答】
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回答】

5. 我是民办学校的老师,学校给上保险,但必须有教师资格证,这合法吗

每5年注册审核一次并不是认定,可能你理解的有些出入,你在职的学校要求注册,其实是好事,我给你附上5年一审的公告,你自己去理解: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第三条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第五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第二章注册条件第七条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第八条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第三章注册程序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第十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第十四条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二)《教师资格证书》;(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七)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一)(二)(四)(七)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第十七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第十八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第四章罚则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第二十一条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定期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二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定期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二)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第二十三条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对定期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行政复议。第二十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教育部。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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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民办学校的老师,学校给上保险,但必须有教师资格证,这合法吗

6. 学校强制给学生上保险合法吗?

学校强制学生买意外保险,侵害了学生的权益。学校只有教育管理的职责,没有强制学生买保险的权利。学生有买保险的自由,也有不买保险的自由。买保险是学校通常是出于学生生命安全的顾虑,而要求学生买保险,但不应是强制行为。学生买保险必须遵循学生本人和家长自愿投保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工作中,不得强制学生或家长购买保险产品,不得利用垄断资源、行政权力、行业优势以坐扣保费,截留保费手段获取手续费、回扣费或其它利益;不得以各种方式套取费用;不得暗中索要收受不当利益;不得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向保险机构索取任何好处费或要求保险机构承担应由学校支付的各类会议费、场地费等费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但现在校方一般会给孩子购买学平险,学平险全称“学生平安保险”,一般学生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保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而范围广泛,非常适合未成年学生。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及《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7. 老师让学生强制性买保险这是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吗?

不是的,其属于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扩展资料:
教师行为要求规定: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老师让学生强制性买保险这是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吗?

8. 没有编制的老师买保险是不是应由学校买

所谓教师编制就是教育局帮你办好了一切手续,只要你不辞职,享受一切福利到终老,就是所说的铁饭碗。如果是非教师编制的,你的名字不在教育局,工资是学校发的,学校和你签合同的,不续约你就只能走人,工资福利都比编制的人少。这其中涉及最大的就是利益问题,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挤破头也要变成编制教师了。编制教师优势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和应尽“五险一金”的待遇和义务,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土一点讲就是看病少花或不用花,买房贷款方便等等。交保险费和交公积金大部分由单位出。第二,有编制的教师享受各种应有的津贴、福利和奖金,部分地区还享有绩效工资。国家正逐步实现教师工资向公务员靠近的政策。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失业难,几乎不会失业,因为是国家工作人员,俗称铁饭碗。不犯错误就不会离岗,除非自己不想干了。没有编制的老师,俗称代课老师,也就是临时工,除了拿低微的基本工资和一点福利外,享受到一点社会保险外,基本没什么,还没有地位,很少有学习和发展的优先权。其实,代课老师的处境,远远要低于我所描述的。另外:还有一类教师是私立学校的老师,他们很少有国家编制,但是他们有自己学校的编制,享受着如正规企业的权利义务等。编制、非编制区别简单的说,有无编制的区别基本在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后有无正常的工资以及医疗、住房等保障,这也是最关键的。2、许多无编制的学校教师是合同制,不享受各种待遇,例如职称评选以及奖金等等。总而言之,有编制基本属于事业单位,财政发工资,无编制的主要是学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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