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产能否抵押

2024-05-02 09:54

1. 预售房产能否抵押

  我于两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直到今天我仍然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原来发展商早已把整幢楼抵押出去了。照理说,我买了该所房屋,这所房屋的产权就应该属于我,发展商没有道理把我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而只有我自己才可以抵押我自己的房产。为了讨回公道,也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我和住在这幢楼里的全体居民准备起诉发展商。
  ■点评:
  大家都知道,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需要大批资金支持的产业,光靠发展商自己是无法完成整个开发项目的。因此一般来说,发展商都会想办法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而要想从银行处得到支持,发展商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以获得贷款,从而顺利完成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例如,发展商通常会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竣工的房地产项目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从而获得贷款。如果已经抵押的项目在销售出去之前已经解除抵押权,就不存在法律问题,这是第一种情况;但如果已经抵押出去的房产在卖出去以后仍然不能解除抵押手续,或是发展商将刚刚销售出去的房产又进行擅自抵押,就出现了法律问题,这是第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原来发展商为了筹措资金,将其在建项目抵押给银行,在抵押期间虽然已将抵押房屋销售出去,但长期不解除抵押手续;第二种情况是发展商在将房产预售给购房人后,在购房人尚未领取房屋产权证之前,将已售出的房屋又抵押给金融机构。由于发展商的这种抵押行为,使得购房人不能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又使购房人已购的房产在权利上受到威胁。如果发展商未按借款合同按期向金融机构还款,金融机构(抵押权人)要求主张或行使抵押权时,购房人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至少购房人会被卷入一场关于房产权利的纷争之中,这种情况会使购房人糊里糊涂地陷入一场无谓的法律诉讼之中。因此,可以说发展商的这种做法有意或无意中对购房人构成了侵权。
  为避免上述风险的发生,购房人在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之前要弄清,你所要购买的房子是否被发展商进行了抵押,发展商是否将已经抵押的房产解除了抵押。根据你的来信分析,情况应该属于发展商将已预售给你的房产擅自抵押了出去,你现在的唯一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要求发展商承担责任。

预售房产能否抵押

2. 房地产抵押与预售

  讲个道理给你听:开发商搞“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后,就已经在交易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它取得预售证准备卖期房时,一定会先通知银行,将即将卖出的房号告诉银行,由银行出面去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房屋的抵押撤销手续,这样交易中心才能受理这些期房的买卖合同。因为期房抵押未解除前不可重复再抵押,所以若银行不知道开卖或不同意去撤销原抵押,则开发商是卖不成房的——标志是,《预售合同》备案做不成。
      所以,咱们可以反向推断:签约后,若在合理期间内办不了合同备案,购房人可以怀疑开发商这事没办,有问题,可以立即追究、维权。
       懂了这道理,并及时采取措施,优先偿债之虑,就不会再发生。

3. 预售房抵押具体要求

1、预售房抵押的条件是:抵押人是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购房人购买在建的商品房后,对所预购商品房享有权之期待权,购房人以预售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是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的处分。购房人与预售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到期购房款,抵押时要提供付款凭证。
2、预售房抵押的条件是:商品房预售合同须为有效合同,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标的,要使抵押有效,预售人与购买人之间的预售关系合法必须有效。若预售行为违法无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抵押行为无效。预售商品房抵押须办理抵押登记。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合同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合同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人的地位。这种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一、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吗
可以依法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但不得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商品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一)订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市房地局制定购房示范文本,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
(二)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应当在预售合同生效后,将其送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将预售合同移交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当在房地产交易机构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移交预售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当事人领取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三)预售款的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房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建设。
(四)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
在预售期间,转让当事人就预售合同约定的事项有变更的,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应当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应当一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供。

预售房抵押具体要求

4. 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为担保债务清偿,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公有房屋(已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同债权人(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权。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进行现房抵押时应提交的证件有:
(一)抵押人为个人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2份;被担保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2份;具结书;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此外,如果是部分抵押的应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面积原件和复印件2份;涉及集体土地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和被担保人经办人身份证及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与复印件;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加盖企业公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工会或企业公章的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集体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国资批文(指国有企业)原件,复印件2份。
抵押人应注意的一点是,抵押房屋原系商品房的,可不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已购公房设定抵押的,应提供已购公房上市准入通知书和个人购房成本交款计算表。
一、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
目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非法抵押楼盘,致使业主至今无法办理登记备案和办理产权证。目前,一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中基本采用预售方式,而这种方式购房人所担负的风险很大。尽管购房人在购房签约时非常谨慎,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加上信息不对称,经常落入不诚信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无法自拔。南京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常常设置三种陷阱,消费者一定要警惕。
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
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陷阱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之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被设定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备案)。因此,为防范购房风险,购房人在签约前,须查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许可证上备注栏内均加以备注。
如果是在建工程被抵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也会加盖抵押章。
对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约时,应要求开发商将土地抵押权利瑕疵在合同中注明,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日),敦促开发商按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防止开发商在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时将已售的房屋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
对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应待开发商办理了抵押注销手续后,方能与其签订契约;在其办理了登记备案后,方可支付首付款或房款。

5.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

1、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抵押登记,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2、受理申请;3、审核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以及提交材料;4、登记;5、收费发证。
一、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他项权证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
(6)借款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
(7)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提交上述资料后,房管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他项权证抵押贷款流程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抵押登记完成后,房管部门将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由借款人收执,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三、购房者应该如何办理他项权
购房者个人无法办理他项权,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前往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拿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如下:1、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2、提交抵押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3、材料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

6.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 抵押 管理办法》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 者可以以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 抵押担保 , 购房 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 商品房 设定抵押,因此预售商品房是可以设定抵押的。那么针对具体情况,不同主体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简言之,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下文会告诉您。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 是 买卖合同 ,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 房屋抵押 后,抵押人获取的 抵押权 则是一种物权。 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 债务 ,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这对购买方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应属无效。 对于特殊情况,须以预售房屋设立抵押的,应严格规定设立条件和设立 抵押贷款 占开发房屋价值的比例,避免开发商完全“借鸡下蛋”。并且,对于设立已抵押的合同,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保证的前提下,开发商才能得到该笔房款。 2、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实际上多为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抵押。这种抵押是以未来将取得的权益作为抵押物。由于我国对预售 商品房合同 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这种未来可以得到的房地产,经过登记、备案已经特定了,因此它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与房地产抵押的特定性并不矛盾,况且,预售商品房抵押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方对预购的房屋设立抵押是有效的。 3、双方重复抵押。 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已设立抵押的预售房屋,购买方在购房时又以该房为标的设立抵押,使抵押权人和预购方的利益风险系数明显增加。对重复抵押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购买方以预售商品房设立抵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抵押行为方可有效: 1、抵押人是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购房人购买在建的商品房后,对所预购商品房享有所有权之期待权,购房人以预售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是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的处分。 2、购房人与预售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到期购房款,抵押时要提供付款凭证。 3、商品房预售合同须为有效合同。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标的,要使抵押行为有效,预售人与购买人之间的预售关系合法有效是重要前提。若预售行为违法无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抵押行为必然无效。 4、预售商品房抵押须办理抵押登记。《 担保法 》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 自登记之日生效。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以及“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希望在大家遇到此类问题时有所帮助。在购房时,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无暇疵是购买者最关心的事,因此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一定要对开发商是否对标的房屋设定抵押有清楚的了解。对于设立抵押的房屋,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前提下,再付给开发商该笔房款。由于所涉内容较为复杂,倘若您还有什么不解之处,建议您向专业的 律师 寻求帮助。

7.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法律分析:预售商品房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8.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法律分析:预售商品房抵押是有效力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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