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2024-05-17 13:58

1. 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一、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2.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一、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领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领生育津贴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二、生育津贴发放形式有几种生育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具体如下: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4.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一)生育津贴领取的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以山东省为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职工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注: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
(二)领取的方式可以由公司领取,个人领取或是社保代理。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根据社保网的相关程序规定,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经社保机关资料查询到:要想申领到生育津贴应满足以下几点条件:1.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2.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3.只有参保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为女性职工才能申领;4.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的时间达到当地的标准,一般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满12个月。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6.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7.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条件:一、是具备当地户籍或者是农村户口的妇女要生育;二、并不是本地户口的劳动妇女,但与相关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一种劳动关系,甚至还享有五险。三、职工所享有的生育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都是符合国家省市等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8.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2、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3、参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为女性职工;4、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的时间达到当地的标准,生育前连续缴满一年。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办理领取流程:1、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 6 个月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申请办理,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2、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3、结算费用直接拨付到参保单位指定账户,参保单位可通过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报销单据明细。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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