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2024-05-14 17:38

1.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此类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一、债权人撤销之诉的管辖如何规定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管辖规定: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信贷逾期被起诉是在当地吗
信用卡逾期起诉一般不在户籍地起诉,而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2.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

发生了债权务纠纷,一般双方都会先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由第三方主持调解。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或条款,就要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进行法律诉讼也是也是公平,行之有效的方式,但是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首先要确定的,就是法院管辖权。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将合同中涉及的双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所在地的法院约定为解决纠纷的法院的,即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违反本《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债权债务诉讼管辖地仅限于双发当事人的住所地或合同签约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一般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中对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如下:
1、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是不一致的情况,管辖法院为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于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与公民提起的诉讼案件一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对于在同一诉讼中被告有两个及以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其各个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5、因为合同纠纷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接下来说一下诉讼处理流程:
1、立案受理。首先,原告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上诉应当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立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
2、庭前准备。对于法院受理后的案件,从受理之日起算在五日内应当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审理。开庭依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4、上诉。如果经过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当事人对该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申请再审和申诉。如果案件的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员对于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存有质疑,认为其有错误的,准备好证据可以申请再审。
6、申请执行。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了的案件,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有关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债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转让 纠纷管辖法院 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债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4.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

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借款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在这里方律师建议大家,最好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明确的管辖法院,这样的话,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5. 债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般债权纠纷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的;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借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可以由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如果同时有多个被告,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网上可以起诉欠款人吗
可以在出借人所在的法院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网购假货在哪儿起诉
网购假货在商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可以在异地起诉欠款人吗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债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6. 债权纠纷归哪个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由约定地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债权债务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1、债权债务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是管辖权问题,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规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地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债务纠纷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原、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的事项、诉讼标的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事实理由”是指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理由或者纠纷发生的事实和理由,要求简明扼要。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由约定地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7. 债权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1、债权债务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选择不同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
2、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从中选择一个;
3、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双方不能达到。
一、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若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没有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选择方法:
1、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确认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畴。
三、买卖合同中约定管辖不明时怎么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发生纠纷后将纠纷交由哪个法院审理裁判,前提是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能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债权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8.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的选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造成官司的被动。为此,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条之规定,一是事前防范。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二是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
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债权债务纠纷的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在当前资金紧张、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确实有不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拖债、搪债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