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养老保险金的规定

2024-05-18 03:11

1. 建筑企业养老保险金的规定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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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养老保险金的规定

2. 建筑施工养老保险比例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1、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2、主要实施内容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未缴纳处理办法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5、各级主管部门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山东省颁布的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关内容,建筑资质改革还在不断进行,企业需要顺应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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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使用劳保基金的监控管理,确保劳保基金专款专用,预防截留、挤占、挪用劳保基金行为,维护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含农民工,下同)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07〕54号《关于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监控管理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6〕37号《长沙市建筑业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劳保基金是建筑业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的主要来源,是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建筑业企业必须将劳保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四、建筑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称为发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劳务作业分包给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称为承包人)的,在签订的建筑劳务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向劳务作业承包人支付劳保基金事项,支付的劳保基金不得低于劳务作业人员应当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最低标准。……六、……发包人在收到劳保基金一个月内,应按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支付劳保基金给承包人,未支付的由市劳保处责令其支付;拒不支付的,市劳保处可暂缓其劳保基金拨付,待其改正后再予以拨付。……】——自湖南省政府官方网站的文件也就是说,应该是建设单位支付。要求施工单位返回不合理。如果要求返回,就等于建设企业(发包人)没有缴纳任何的劳保基金。违反了政府规定的“支付的劳保基金不得低于劳务作业人员应当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最低标准。”——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拖欠、不足额缴纳劳保基金的建设单位(业主)和责任人按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予以处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的规定》自湖南省政府官方网站的文件。全国的规定应该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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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告

4. 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的

工程施工间接费是施工单位在组织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到某项工程的各项开支费用。工程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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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建筑企业临时工的人工费缴纳养老保险吗?应按什么比例缴费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有关的福利待遇。企业未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失业保险办法》的规定为临时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补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流程: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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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筑企业临时工的人工费缴纳养老保险吗?应按什么比例缴费

6. 建筑行业参加养老保险

一般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从参加工作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十五年,也可以一直缴纳下去,劳动者缴纳的时间越长,到了退休的年龄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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