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行债券有哪些具体步骤?

2024-05-01 19:08

1. 请问发行债券有哪些具体步骤?

看看如下网上摘录就清楚啦: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包括发行金额、票面金额、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税收效应以及有无担保等项内容。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换。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益;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债券市场债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债券发行一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债券发行市场主要由发行者、认购者和委托承销机构组成。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只要具备发行资格,不管是国家、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还是公司、企业和其他法人,都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借钱。认购者就是我们投资的人,主要有社会公众团体、企事业法人、证券经营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外国企事业机构和我们的家庭或个人。委托承销机构就是代发行人办理债券发行和销售业务的中介人,主要有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等等。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和承购包销三种。
  国债发行按是否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出售的标准来看,有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之分,其中间接发行又包括代销、承购包销、招标发行和拍卖发行四种方式。 
  直接发行,一般指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将国债券定向发行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也称定向私募发行,采取这种推销方式发行的国债数额一般不太大。而作为国家财政部每次国债发行额较大,如美国每星期仅中长期国债就发行100亿美元,我国每次发行的国债至少也达上百亿元人民币,仅靠发行主体直接推销巨额国债有一定难度,因此使用该种发行方式较为少见。
  代销方式,指由国债发行体委托代销者代为向社会出售债券,可以充分利用代销者的网点,但因代销者只是按预定的发行条件,于约定日期内代为推销,代销期终止,若有未销出余额,全部退给发行主体,代销者不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因此,代销方式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1)不能保证按当时的供求情况形成合理的发行条件;
  (2)推销效率难尽人意;
  (3)发行期较长,因为有预约推销期的限制。
  所以,代销发行仅适用于证券市场不发达、金融市场秩序不良、机构投资者缺乏承销条件和积极性的情况。
  承购包销发行方式,指大宗机构投资者组成承购包销团,按一定条件向财政部承购包销国债,并由其负责在市场上转售,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额均由承销者包购。这种发行方式的特征是:(1)承购包销的初衷是要求承销者向社会再出售,发行条件的确定,由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与承销团达成协议,一切承购手续完成后,国债方能与投资者见面,因而承销者是作为发行主体与投资者间的媒介而存在的;(2)承购包销是用经济手段发行国债的标志,并可用招标方式决定发行条件,是国债发行转向市场化的一种形式。 
  公开招标发行方式,指作为国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向大宗机构投资者招标,投资者中标认购后,没有再向社会销售的义务,因而中标者即为国债认购者,当然中标者也可以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再行出售。相对承购包销发行方式,公开招标发行不仅实现了发行者与投资者的直接见面,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使竞争和其他市场机制通过投资者对发行条件的自主选择投标而得以充分体现,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发行条件,也有利于缩短发行期限,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发行体的发行成本,是国债发行方式市场化的进一步加深。 
  拍卖发行方式,指在拍卖市场上,按照例行的经常性的拍卖方式和程序,由发行主体主持,公开向投资者拍卖国债,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债发行价格与利率。国债的拍卖发行实际是在公开招标发行基础上更加市场化的做法,是国债发行市场高度发展的标志。由于该种发行方式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所以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债发行多采用这种形式。 
  实际上,不管是什么方式对投资者来说都不重要,在发行市场上认购国债还是需要缴纳手续费。 
  债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债券交易二级市场概述及分类 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又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一)证券交易所 
  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二)柜台市场 
  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市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市场还包括银行间交易市场,以及一些机构投资者通过电话、电脑等通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目前,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

请问发行债券有哪些具体步骤?

2. 债券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债券发行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的方式有:
	1.按照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异同,债券的发行可分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1)平价发行:平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和票面额相等,因而发行收入的数额和将来还本数额也相等。
	(2)溢价发行:溢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额,以后偿还本金时仍按票面额偿还。
	(3)折价发行:折价发行,指债券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额,而偿还时却要按票面额偿还本金。
	2.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3. 发行债券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3)债券的利率;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6)公司净资产额;
(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所诉,发行债券的程序一般要经过7个程序,每个程序都必不可少,这些程序都关系到企业或公司能否发行债券。根据法律法规,只要在发行债券程序中出现任何的违反法法规的行为,一律不得发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发行债券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4. 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一、债券的发行方式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对于有限责任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其实也就只有那么几种,一般的也就是代销、全额包销、余额包销这几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但是不管是哪种发行方式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的程序进行,同时在发行前还需要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债券的审核才行。
二、债券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综上所述,债券发行方式主要有三种,这三种发行方式都可以为募集到可用资金,只是利息的发放等存在不同之处。当然,发行债券首先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便没有资格发行债券。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5. 债券发行方式有哪几种

1、按照期限划分
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记名划分
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和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
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
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诣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
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
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
企业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返还企业债券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7、按发行方式分类
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在发行债券之后,债权人可以享受分红的权益,但是若公司盈利亏损,该投资主体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的,故而在购买前,建议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购买的种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发行债券的金额;
(二)发行方式;
(三)债券期限;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如果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应当在决议事项中载明。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债券发行方式有哪几种

6. 发行债券有哪些主要程序?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2.申请发行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4.公告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3)债券的利率;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6)公司净资产额;
(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6.公司债券存根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7. 债券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债券发行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的方式有:
1.按照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异同,债券的发行可分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1.平价发行:平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和票面额相等,因而发行收入的数额和将来还本数额也相等。
2.溢价发行:溢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额,以后偿还本金时仍按票面额偿还。
3.折价发行:折价发行,指债券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额,而偿还时却要按票面额偿还本金。
2.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
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
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
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
4、债转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8. 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
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面值发行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一、怎么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1、上交所流通的可转债,交易所将专门提供一个与转债对应的转股代码,方向卖出,投资者输入该转股代码,以转债的面值(通常为100元)为委托价格,键入所需要转股的转债数量(单位为张)就可以了。沪市可转债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2、深交所上市的转债,深交所提供的交易代码往往为该转债本身的代码,输入该代码和转股数量即债券数量(单位为张)后,营业部将客户需要转换的债券数量按照当期的转股价格计算出所转换股票数量,并申报到交易所。投资者可于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转股申请。
二、债券上市后信息披露及其他义务有哪些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发行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三)发行人的报告应当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实行事前审核。
(四)发行人信息在正式披露前,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知情人,应当确保将该信息的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公告前不得透露和泄露其内容。
(五)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涉及财务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事项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本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