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500在30%以内可以全额扣除 4000*30%=1200 在1200元范围内都可以扣除 因此,应交个税:(4000-500-3500)*3%=0,不用交税。
应纳税所得额=(3600-3500)=1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允许扣除应纳税所得额=100*30%=3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30)*3%=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