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2024-05-18 08:15

1. 股改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qiangg 您好!

  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后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问题,可大别为五类:一是证券市场发展问题;二是证券市场创新问题;三是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四是投资者保护问题;五是股改遗留问题。
  一、证券市场发展问题
  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将证券市场做大做强,才能真正发挥证券市场在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这是监管层、业界和投资者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股改消除了阻碍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些制度性屏障,为证券市场发展壮大创造了历史性的机遇。
  1、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多元化投资者和企业的多样化投融资需求与我国市场层次单一的矛盾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问题产生的根源。这一问题具体表现在:(1)单一市场造成许多企业尤其是成长型中小企业得不到足够的金融支持;(2)现有的单一层次证券市场无法高效率地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提供股权流动服务;(3)现有的单一层次市场无法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4)上市公司分化,出现投资价值的明显落差,单一层次资本市场使得风险甄别机制不健全,风险揭示能力下降,市场风险加剧。
  2、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发行管理体制僵化、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落后、法治程度低下、退出机制不健全是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主要根源。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能满足“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要求;(2)公司盈利能力不强,对投资者回报不高,严重影响投资者的信心;(3)部分公司信息不透明,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4)公司日常运作不规范,甚至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证券市场对外开放
  金融一体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封闭性和落后性之间的矛盾是证券市场对外开放问题产生的根源。外资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不仅不会因为股改的基本完成而消除,反而随着我国入世过渡期的结束而显得尤为迫切。这一问题可具体分解为对外开放的时机和步骤、对外开放的形式、对外开放的经济安全、对外开放的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的风险控制、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关系、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关系等具体的问题。
  4、发展机构投资者
  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严重失衡是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大痼疾,股改并没有直接涉及投资者结构问题,因此发展机构投资者仍是股改后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一课题需要具体解决如下一些问题:(1)如何继续发展壮大既有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商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QFII等;(2)如何发展新的机构投资者主体,如私募基金、对冲基金等;(3)如何使国有资产管理者转变成为真正的机构投资者:(4)如何加强对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监控,有效防范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5)如何建立健全对机构投资者主要股东的有效约束机制,保持机构运行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二、证券市场创新问题
  创新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原动力,它贯穿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各个阶段。股改后我国证券市场将从计划垄断时代逐步过渡到市场化阶段,传统的发展运作模式与市场化内在需求之间会存在激烈的矛盾冲突,只有通过创新才能解决这一矛盾。有鉴于此,证券市场创新是业界最为关心的问题。
  1、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问题旨在解决我国证券市场产品单一,缺乏对冲或避险机制的问题,具体包括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金融衍生品、基金类产品的创新。产品创新的主要症结表现为:(1)市场层次单一,产品结构雷同;(2)市场缺乏风险对冲机制;(3)市场主体创新动能不足;(4)产品创新客观上增加了市场风险放大的可能;(5)投资者对创新产品跟风炒作的现象比较突出,理性投资的理念还未完全形成,可能由此滋生新的违规行为和市场风险。
  2、制度创新
  立法相对于实践的滞后性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根源。制度创新所引发的问题突出体现在:(1)发行、交易、结算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创新导致的市场运行机制变化,使原有的市场监管标准和监管机制不再适应新的市场形势;(2)两法颁布实施后,一些在原有制度框架下不被允许的制度有望突破并实施,如融资融券制度等,可能改变投资者盈利模式和行为方式,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出现新的特点;(3)少数市场参与者可能利用新制度漏洞和风险盲点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3、技术创新
  证券市场技术相对于证券市场发展实践的滞后性是技术创新的根源所在。这一问题突出体现在:(1)在股改后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市场规模、投资者数量和交易量急剧提升,迫切需要支持证券业核心业务的信息系统进行扩容和升级换代;(2)网络技术在改善证券市场微观结构、提升资金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引致证券市场的波动性的加大与可控性的恶化;(3)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技术进步,违规者利用新技术进行反监控的能力不断增强,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操作手法越来越多样化和具有隐蔽性,将会展开监控与反监控的技术博弈。
  三、证券市场监管问题
  证券市场监管涵盖了对行为和市场主体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创新的有力保障,也关系到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秩序,因此是监管层最为关心的问题。
  1、违法违规监管
  证券市场固有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后股改时代市场的新特征相结合将使后股改时代的违法违规行为出现新的动向,表现在:(1)部分公司有可能利用并购重组与股改组合运作之机进行内幕交易;(2)股改后上市公司及其具有持股优势的大股东和高管人员,可能产生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内幕交易的动机和条件;(3)股改后大股东利益与股价的密切联系增加了大股东利用粉饰报表、虚假披露等手段进行市场操纵的可能性,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合谋进行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也在增加;(4)随着融资融券制度的实施和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内幕交易的手法可能更具多样性和隐蔽性。
  2、上市公司监管
  随着市场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推进,后股改时代的公司监管面临着大股东角色变化、内部人控制、公司并购活跃和信息披露新动向带来的挑战。
  (1)大股东监管问题。后股改时代上市公司大股东将作为新的投资者群体进入二级市场,大股东利益将更多地与股价拴在一起,由此可能引发公司大股东非法集中持股等违规动机和出售股份的套现行为。此外,股权流通性质的改变并没有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问题。“一股独大”问题的存在造成股东价值的弱化,产生公司治理的结构性缺陷,使大股东的意志凌驾于中小股东之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2)内部人控制问题。股改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内部人控制的根源性问题,加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度性缺陷,股改后上市公司高管掌握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现象不会马上得到改观。内部人控制的弊害在于具有控制权的高管人员为谋取个己私利,往往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监督,致使所有者的权益损害。
  (3)上市公司并购问题。后股改时代公司并购将日益活跃,有可能为内幕交易提供土壤。并购中还可能发生收购人无实力、不诚信,原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后金蝉脱壳、反收购等突出问题。
  (4)信息披露问题。后股改时代上市公司有可能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新动向。在披露对象上,上市公司可能将部分重大而未公开信息事先透露给机构投资者;在披露内容上,受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根据大股东的意图对上市公司资产、业绩和经营环境等情况进行倾向性披露。此外,部分公司治理较差的公司,可能无法摆脱控股股东的干扰,不能及时向中小投资者披露股价敏感信息。
  3、证券公司监管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已近尾声,但并不能因此断言股改后不会新的证券公司问题出现,证券市场的瞬息万变与证券公司“靠天吃饭”的粗放经营模式之间的矛盾是证券公司风险的主要来源。股改后证券公司监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1)证券公司准入标准的收严和业务分类监管体制的建立;(2)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建立;(3)证券公司股东资质的审查及对违法违规股东的惩戒;(4)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5)证券公司行政处置和司法破产法律程序的构建。
  四、投资者保护问题
  投资者保护是证券市场永恒的话题,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监管层和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作为转轨经济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尚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这主要表现为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中介机构自律意识比较薄弱、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和投资者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等方面,我国市场经济文化、社会责任文化和诚信文化发育的不足也影响了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的效果。
  五、股改遗留问题
  股改已近尾声,但尚未大功告成。由于上市公司复杂的个体情况和证券市场的多变性,使股改产生了一系列遗留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既关系到股改的最终成败,也影响到投资者保护的力度和市场的信心,因此是监管层和投资者较为关心的问题。
  1、未股改公司的股改
  截至2006年9月25日,深沪两市尚有174家上市公司未进行股改,其中深市79家、沪市95家。未股改公司情况复杂,既有亏损严重、濒临退市的ST公司,也有因受国有资产管理股权“底线”制约而无法实施股改的公司,还有以往股改投票未能通过的二次或多次股改公司等,需要对症下药以创新方式和组合操作解决问题;同时,股改进展仍不平衡,需要切实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寻求解决办法。
  2、股改承诺的履行
  为了促使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顺利通过,许多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改对价之外,都作出了补充承诺。股改承诺的切实履行,对保护投资者权益,减轻二级市场股份流通的压力,稳定公司股价,改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股改承诺的内容及证券市场的特质考察,可能出现不履行承诺、不完全履行承诺和迟延履行承诺等各种违诺情形,应对股改承诺的履行监管、违反股改承诺的具体认定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及早研究,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股改承诺履行监督机制。
  3、非流通股集中上市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在非流通股“锁一爬二”期限届满后,面临着“小非”(持股5%以下的非流通股)和“大非”(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集中上市流通对市场供求关系造成的冲击。据国信证券测算,假设可流通的限售流通股全额流通,2006年证券市场解禁市值约720亿元(股数为79.49亿股),其中8月份解禁压力最大,达到340亿市值(32.36亿股。预计2007年解禁市值2033亿,2008年上升为3208亿,2009年达到5328亿。市场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尤其在市场走高的情况下,机构为套现获利,大量抛售解禁股票,市场减持压力更大。
  4、未股改公司的清欠
  截至2006年9月30日,两市还有102家公司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仍高达254.1亿元。其中,清欠方案不确定,资金占用方清偿能力差的公司中,未股改公司占了绝大多数。如何将未股改公司的股改与清欠问题有效结合起来,全面完成股改攻坚任务,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股改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2. 如何改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交易所市场化,而不是政府举办。
上市公司需真实披露信息,对违规者以商业其摘论处。
发行价格随行就市,实行做市商制度,以未定股票上市后的价格。
对于作弊的发行商和保荐人永久取消从业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上市工资高管在企业未达到预期盈利时不得售出其所持有的股票,需签订对赌协议。
完善小股东保护政策,小股东有权获取公司信息,并对未披露信息提出异议,公司如不处理,则暂停交易。
强制分红,比需规定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不分红者不允许增发股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