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什么意思?

2024-05-16 17:08

1.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什么意思?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实际上是指行为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是法定的金融存款机构,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或者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什么意思?

2.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3.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实际上是指行为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是法定的金融存款机构,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或者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

4.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法律依据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实际上是指行为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是法定的金融存款机构,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或者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现如今社会,人们对于金钱物质的追求往往让人容易迷失,被一些看似利益很大的活动所吸引,却往往不知道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其中非法集资就是现如今手头略微有点钱的人最容易受到欺骗的一种形式,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刑法上的概念,我们通常说的非法集资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括了集资诈骗在内的许多种行为,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就是集资诈骗罪。 如果不具有非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目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具有诈骗的目的,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进行集资,就是集资诈骗罪。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有两个条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个罪名的处罚较轻,一般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没有恶意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根据大量法院判决表明,多数情况下都会判处缓刑,但是根据《追诉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予追述: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字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犯本罪按照刑法176条规定处罚。另一个就是集资诈骗罪,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

法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

6. 什么是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前提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并且会导致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如果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回赃款、积极赔偿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需要处以刑罚。根据司法解释,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8. 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机构保管并可以由其利用的货币资金或有价证券,它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参与非法集资罪的怎么认定
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上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等组织;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犯罪客体是侵犯了公众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