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2024-05-17 00:10

1. 什么是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区别:
1、记载方式上不同。
无记名股票不记名
记名股票则记名。
2、在转让上不同。
无记名股票在转让时出股东的姓名没有在股票和股东名册上登记,所以,转让十分简便,无须办理过户手续,只需将股票交付受让人即可生效。
记名股票的转让则要办理过户手续。
3、在分配利息上不同。
无记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时,公司无需发书面通知。
记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时,公司则要向股东发书面通知。

扩展资料:
无记名股票的特点是必须具体地占有股票本身,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需要经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东大会的消息。
无记名股票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中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记名股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名股票

什么是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2. 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别

法律分析:首先,二者在股东权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其他人即使合法持有该股票,也不得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记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该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其次,二者在转让方式上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只要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就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记名股票的转让,按照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要求采取股票背书的形式进行转让,或者要求签署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等。同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即要求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否则受让人不得以该转让来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再次,在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上,二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只需要直接通知股东就可以了;而对于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区别

法律分析:第一:记载方式不同,无记名股票没有股东名字,而记名股票有。
第二:转让方式不同,不记名股票不需要办理转让手续,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卖即可。但是记名股票转让时需要办理转让手续。
第三:收益分配方式不同:无记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时,公司无需发书面通知;而记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时,公司则要向股东发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五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区别

4. 什么是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区别:
1、记载方式上不同。
无记名股票不记名
记名股票则记名。
2、在转让上不同。
无记名股票在转让时出股东的姓名没有在股票和股东名册上登记,所以,转让十分简便,无须办理过户手续,只需将股票交付受让人即可生效。
记名股票的转让则要办理过户手续。
3、在分配利息上不同。
无记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时,公司无需发书面通知。
记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时,公司则要向股东发书面通知。

扩展资料:
无记名股票的特点是必须具体地占有股票本身,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需要经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东大会的消息。
无记名股票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中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记名股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名股票

5. 无记名股票和记名股票的区别

记名股票,顾名思义,是指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没有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在法律意义上是有区别的:首先,它们在股东权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记名股票只能由记载在股票上的股东行使,即使其他人合法持有股票,也不能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记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该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东权利;二是转让方式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只要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就具有转让的法律效力;记名股票的转让,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如要求以股票背书的形式转让,或要求签订书面的股票转让合同。第三,在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中,两者是不同的。对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分红等事项,只需直接通知股东即可;对于无记名股票,需要通过公告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无记名股票和记名股票的区别

6. 对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记名股票,顾名思义,是指股票上记载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未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
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在股东权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其他人即使合法持有该股票,也不得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记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该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东权利。
其次,二者在转让方式上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只要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就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记名股票的转让,按照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要求采取股票背书的形式进行转让,或者要求签署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等。同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即要求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否则受让人不得以该转让来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再次,在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上,二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只需要直接通知股东就可以了;而对于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同时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日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7.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记名股票,顾名思义,是指股票上记载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未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在股东权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其他人即使合法持有该股票,也不得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记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该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其次,二者在转让方式上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只要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就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记名股票的转让,按照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要求采取股票背书的形式进行转让,或者要求签署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等。同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即要求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否则受让人不得以该转让来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再次,在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上,二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只需要直接通知股东就可以了;而对于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同时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日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8. 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别

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别如下:1、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同,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2、转让方式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记名股票的转让,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3、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不同,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记名股票的特点有哪些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2、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