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注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2024-05-18 21:03

1. 内资公司注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内资公司注销提交材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人民fa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fa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7. 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8.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提示: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内资公司注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2. 公司内资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注销一般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3、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9、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10、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挂名法人注销是否能成功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协商或者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应得到相应财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3. 公司内资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内资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4. 公司内资注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公司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停业裁定,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构造责令封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有关单位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例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5. 内资公司注销需要条件及流程?

注销小规模公司的详细流程如下:
第一步:注销国税:
如果自己的公司不运营了,需要去税局进行注销税务,如果有税务逾期方面的,需要先补税,把所有税务问题解决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注销税务;
第二步:登报及清算备案:
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登报注销至少要公示45天,做清算组备案时需要用法人股东的U盾,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登报。
第三步:银行注销:
开户核准通知书,开户合同,印签卡片,开户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剩余的支票等所有银行的资料,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
第四步:工商注销:
公司注销公式登报45天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根据工商局网站的注销操作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把填写好的表单以及以下材料带去工商局就能注销营业执照了。
第五步:注销公司所有的章:
以上所有步骤完成后,最后一步是进行销章,拿到销章回执后注销流程方可结束。
注销公司需要费用
如果自己跑注销,就是花个登报费用,但是耗多长时间,相对于不熟悉流程的你来说肯定是不短的,就是像瑞讯这么熟悉注销流程的代理公司,都需要等待几个月的时间,所以建议还是直接委托代办公司进行办理。
一般正常小规模公司注销三千元左右,具体要看公司财务报

内资公司注销需要条件及流程?

6. 内资公司注销需要条件及流程?

内资公司注销的情形:(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fa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内资公司注销流程: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材料,申请注销登记,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7. 内资公司注销流程

1.登报公示公司注销

本步骤在公司清算的过程中就可以做了,需要选择当地工商部门认可的报纸上进行公司注销登报,内资企业只需要登报一次就可以,外资公司需要登报3次。还有,最好是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

所需材料:《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省原件和复印件和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3.注销地税、国税

所需资料:《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清算报告、未缴销的发票、发票领购本、《社保注销通知单》和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公司宣告注销当天起15日内,公司要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还有,要先注销国税,在注销地税。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只有完成后才可以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4.工商注销

这个步骤需要的资料相对比较多,所以要做好准备。

所需资料:《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股东决议、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通知单》,刊登公告的报纸和当地工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完成本步骤后就可以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注销银行账户

凭《准予注销登记》和相关资料到办户银行办理即可

6.注销印章

注销印章应该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内资公司注销流程

8. 内资公司注销程序

法律分析: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日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4、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