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风险可以规避吗

2024-05-18 10:58

1. 系统性风险可以规避吗

系统性风险不可以规避。系统风险是指股票市场本身存在的风险,能影响到到整个股票市场,比如说经济政策的变化、股票交易制度的变化等。与系统风险对应的是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可以避免的,非系统风险是指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中操作不当、管理问题等产生的风险,非系统风险只能影响单个股票,并不能影响整个股票市场。系统风险是指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变化,导致投资者风险增大,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系统性风险的诱因多发生在企业等经济实体外部,企业等经济实体作为市场参与者,能够发挥一定作用,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本身又无法完全控制其,其带来的波动面一般都比较大,有时也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系统风险由共同因素引起的。经济方面的如利率、现行汇率、通货膨胀、宏观经济政策与货币政策、能源危机、人口趋势、经济周期循环等。政治方面的如政权更迭、战争冲突等。社会方面的如体制变革、所有制改造等。

系统性风险可以规避吗

2. 系统性风险可以规避吗

股市中系统性风险不能避免,系统风险是指股票市场本身存在的风险,它能影响到到整个股票市场,比如说经济政策的变化、股票交易制度的变化等。股票的系统风险主要有股市价格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和政策风险等。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整个股市一落千丈。1986年经济回升时,整个股市扶摇直上,就是系统风险的典型反映。与系统风险对应的是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可以避免的,非系统风险是指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中操作不当、管理问题等产生的风险,非系统风险只能影响单个股票,并不能影响整个股票市场。拓展资料:普通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优先股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3. 系统性风险的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一个事件在一连串的机构和市场构成的系统中引起一系列连续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溢出和传染是系统性风险发生时最为典型的特征,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性。与个别风险的管理相比,对分类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更艰难、更复杂、需要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的一些根本改变。全球经济、金融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远大于实体经济。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上,国内外学术界过去的研究多重视虚拟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背离实体经济的发展(如国际货币市场的交易额远大于国际贸易额的规模),有些经济学家甚至认为这种“倒金字塔”型的经济、金融体系有崩溃的可能。但是,在人们的研究中,更强调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较为密切的方面,尤其是国际金融市场自由化与工业化国家经济表现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虚拟经济的发展确实为实体经济带来了好处,如国际货币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及与之相关的收入流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真实的购买力,以美国为例、金融、保险、房地产部门对美国GDP的贡献远比制造业大;另一方面,1970年以来,当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自由化蓬勃发展的同时,世界范围的经济增长率开始下降,主要工业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产出增长率下降到了60年代的2/3左右,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增长率也以大体相当的幅度下降。很难为系统性风险下一个十分清晰的定义。现有文献中,一般认为,“系统性”一方面是指一个事件影响了整个体系的功能,另一方面是指一个事件让不相干的第三方也承担了一定的成本,“系统性风险”则是指一个事件在一连串的机构和市场构成的系统中引起一系列连续损失的可能性(George G.Kaufman)。因此,系统性风险是一种“外部性”,是单个公司(机构)强加于全社会的高于其实际价值的成本,风险的溢出和传染是系统性的风险发生时最为典型的特征,而且系统性风险的这一特征不仅仅局限于一国的经济、金融领域。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使各国经济极易受到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冲击;股票市场、外汇市场价格联动的特征则使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连锁反应速度加快;现代通讯技术及金融交易的高科技程度也为信息的传播及风险的溢出创造了条件,某个市场的动荡结果会通过计算机网络体系迅速得到蔓延,影响到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和金融局势。 系统性风险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性,这也是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往往损害实体经济的重要原因之一。系统性风险的存在可能使完全自由的市场机制威胁金融、经济的整体发展。弥补完全自由的市场机制的这一缺陷,主要依靠强有力的监管部门。迫使微观主体将系统性风险考虑在内,正是金融监管者的责任;监管当局的风险管理越严格,私人部门的成本就越高,就越能将系统性风险的外部性内在化。为了确保单个的投资决策者不仅考虑其个体面临的风险,而且将整个社会面临的风险考虑在内,监管者或者可以通过增添附加条件的办法。如,监管部门可以要求银行部门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达到一定标准(即要求其流动资本持有达到全部资产的特定比例),这种流动性资本的持有对于这些金融机构来讲,意味着必须放弃某些潜在的获得收益的投资活动,这就是一种成本,监管者希望借此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监管者或者也可以尝试直接对投资者的行动做出某些限制。如通过对短期资本流动收取一定的费用,迫使私人部门将其成本与短期资本流动可能对一国经济造成的社会成本一并考虑在内;在某些情形下,监管者甚至或者可以对特定的资本流动实施直接的管制。 与个别风险的管理相比,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更艰难、更复杂、需要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的一些根本改变。系统性风险监管困难的原因首先表现在对系统性风险估测的困难。监管者的工作必须包括禁止特定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在这两种风险之间充当“警卫”,并且为了防止市场信心丧失造成的金融恐慌,中央银行通过注入流动性资金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就是及其重要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当个别金融机构处于困境时,中央银行可能不容易找到适当的渠道注入流动性资金,从而不能很好地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这是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又一困难。尤其是当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发生问题时,中央银行可能无法动用自己的自有资源注入资金来提供援助。因此,监管当局有必要通过组织私人部门注入资金来进行援助,避免和减轻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对系统性风险监管的最后贷款人制度以及类似的存款保险制度还存在另一个缺陷,当监管当局试图处理系统性风险时,常常不得不提供财务上的支持,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道德风险问题。系统性风险不是简单的私人风险之和,而是比私人风险之和还要大。同样,私人管理的风险之和要小于金融业的总风险,因为如前所述,私人只是在规避风险,而无法消除风险。最后贷款人、存款保险制度等的目的就在于控制这类社会风险,但是最后贷款人、存款保险制度等某种程度上只是将风险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将系统性风险的一部分转移为道德风险。因此,有效的监管应该区分不同情形提供最后贷款人援助,并对援助对象施以惩罚性利息;存款保险等制度不宜针对金融机构或个人投机者提供援助,只为遭受非投机性投资损失的家庭提供援助。过去,对付系统性风险的主要监管措施之一就是将金融市场明确分工并相互分割开来,如“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在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业之间设置“防火墙”,禁止混业经营。但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市场自由化的影响,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区分变得越来越模糊,以及金融市场全球化和一体化的程度日益加深,使得不论是国家间还是国际上,所有分裂的部分正紧密地相互依存着。特别地,在现代金融市场上,一个突出的特点是金融创新活动越来越活跃,以前从未发生或从未预见到的事件也不断发生,而往往正是全新的事件导致了最大的风险。这就使得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方式和理念受到了进一步的挑战,传统的分割地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监管,诸如1987年那样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间调度资金平抑波动的行动就越来越困难、越来越无效了。在此,人们想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监管者必须具有某种灵活性,必须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而不是基于事先设定好的规则框架实施监管。其根本原因在于,作为现代经济系统核心的金融系统,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服务系统,而是综合考虑风险管理和自身发展的系统。因此,监管也就不能仅限于对金融业务、职能的管理,而应该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同时,监管者必须坚持基于市场变化的灵活性,对市场变化做出迅速的反应,因为任何约定俗成的规则和基于某些产品制定的规则都不可能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的变化。

系统性风险的系统性风险

4. 非系统性风险可以消除吗

非系统性风险就是非市场风险,是可以消除(规避)的风险。通行做法是分散性投资,避免把资金全部投向一个企业、一个行业或者几个相关行业。拓展资料:非系统性风险则是指授信的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战略等方面的变化给银行带来的风险。虽然供应链融资是基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非系统性风险有所降低,但是授信企业的经营决策仍然会形成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发生于个别公司的特有事件造成的风险,纯粹由于个股自身的因素引起的个股价格变化以及由于这种变化导致的个股收益率的不确定性,例如,公司的工人罢工,新产品开发失败,失去重要的销售合同,诉讼失败或宣告发现新矿藏,取得一个重要合同等.这类事件是非预期的,随机发生的,它只影响一个或少数公司,不会对整个市场产生太大的影响。这种风险可以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即发生于一家公司的不利事件可以被其他公司的有利事件所抵消.由于非系统风险是个别公司或个别资产所特有的,所以也称"特有风险",由于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分散掉,也称"可分散风险"。由于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分散化消除,因此一个充分的投资组合几乎没有非系统风险,假设投资人都是理智的,都会选择充分投资组合,非系统风险将与资本市场无关.市场不会对它给予任何价格补偿。通过分散化消除的非系统风险,几乎没有任何值得市场承认的,必须花费的成本。

5. 风险可以规避吗

您好!风险规避是风险应对的一种方法,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我们所要规避的是风险可能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一是要降低损失发生的机率,这主要是采取事先控制措施;二是要降低损失程度,这主要包括事先控制、事后补救两个方面.风险规避的类别  第一,完全规避风险,即通过放弃或拒绝合作停止业务活动来回避风险源。虽然潜在的或不确定的损失能就此避免,但获得得利益的机会也会因此丧失。 
  第二,风险损失的控制,即通过养活损失发生的概率来降低损失发生的程度。 
  第三,转移风险,即将自身可能要随的潜在损失以一定的方式转移给对方或第三方。 
  第四,自留风险,可以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可以是无意识的,也可以是有意识的。因为有时完全回避风险是不可能或明显不利的,这种采取有计划的风险自留不失为一种规避风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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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何防范系统性风险?

应该是通过破除金融嵌套、剪短金融链条而最终达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目的来防范系统性的风险。
要提高对系统性风险的警惕,注意控制资金投入比例,做好止赢或止损的准备。投资者无法预测什么时候会出现系统性风险,尤其在行情快速上升的时期。如果提前卖出手中的股票,往往意味着投资者无法享受“疯狂”行情的拉升机会,从而做到这几点可以防范好。
系统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或交易所在的整个系统(机构系统或市场系统)因外部因素的冲击或内部因素的牵连而发生剧烈波动、危机或瘫痪,使单个金融机构不能幸免,从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这种风险不能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因此又被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系统性风险可以用贝塔系数来衡量。
对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就是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宏观的经济状况作出判断。就是指对整个股票市场或绝大多数股票普遍产生不利影响。
统性风险中的经济周期波动等因素对股市的打击是极其严重的,任何股票都无法逃脱它的打击,每个股市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基本上是均等的。这种整体风险发生的概率是较小的。
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对自然和社会驾驭能力的提高,对整体性风险发生的防范手段及其发生之后的综合治理办法都有很大增强。

7. 何为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   是由基本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引起的,因而对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就是对国家一定时期内宏观的经济状况作出判断。
  系统性风险是指是指对整个股票市场或绝大多数股票普遍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公司外部、不为公司所预计和控制的因素造成的风险。通常表现为全球性或区域性的石油恐慌,国民经济严重衰退或不景气,世界经济或某国经济发生严重危机,持续高涨的通货膨胀,国家出台不利于公司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法规,
  中央银行调整利率,特大自然灾害等。这些因素单个或综合发生,导致所有证券商品价格都发生动荡,涉及面广,人们根本无法事先采取某针对性措施于以规避或利用,即使分散投资也丝毫不能改变降低其风险,
  从这一意义上讲,系统性风险也称为整体性风险或宏观风险。整体风险造成的后果带有普遍性,其主要特征是所有股票均下跌,不可能通过购买其他股票保值。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都要遭受很大的损失。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因素对某些股票造成损失的不利因素,包括上市公司摘牌风险、流动性风
  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如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的降低、产品产量、质量的下滑、市场份额的减少、技术装备和工艺平的老化、原材料价格的提高以及个别上市公司发生了不可测的天灾人祸等等,导致某种或几种股票价格的下跌。这类风险的主要特征一是对股票市场的一部分股票产生局部影响,二是投资者可以通过转换购买其他股票来弥补损失。由股份公司自身某种原因而引起证券价格的下跌的可能性,它只存在于相对独立的范围,或者是个别行业中,它来自企业内部的微观因素。这种风险产生于某一证券或某一行业的独特事件,如破产、违约等,与整个证券市场不发生系统性的联系,这是总的投资风险中除了系统风险外的偶发性风险,或称残余风险。
  系统性风险不可以消除,但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的多样化来化解,可以通过制定证券投资组合将这种风险分散或转移。

何为系统性风险?

8. 何为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即市场风险,即指由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这种风险不能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因此又被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系统性风险可以用贝塔系数来衡量。
  上面是百度百科里的解释,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外来因素对整个证券市场的影响造成的风险,这个风险是没法回避的,现实的例子是08年金融危机,整个股票市场暴跌,这个时间段你买哪只股票都会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