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要办什么手续

2024-05-05 10:58

1. 退伍军人要办什么手续

退伍军人需办理手续
1、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2、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
3、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
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
5、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扩展资料:相关法规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
第三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其工作机构设在民政部门。退伍安置期间,有关部门应抽调人员参加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负责检查、督促在本区域的实施;
二、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本区域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工作;
三、制订年度退伍义务兵安置计划,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到该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
四、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欢迎接待和家访工作,帮助退伍义务兵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兵役部门做好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中转接待和过往部队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
七、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统计上报退伍安置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安置机构给予的其他任务。第五条:各级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所需编制从当地行政编制总额中解决。第六条: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所需的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排。
第七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其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均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即为本单位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
第八条:义务兵退伍后,无论分配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直接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基本工资。退伍义务兵凡在部队获二等功以上或提前晋级奖励的,其工资可在定级工资的基础上再向上高定一级。

退伍军人要办什么手续

2. 退伍军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持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等相关证件到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进行报到,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3. 退伍要办什么手续

退伍要办手续如下:
1、到所在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报道。报到时带上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缺一不可。
2、报到时在退伍安置办领取申报户口介绍信。
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
5、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退伍兵特指原为军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申办条件
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安置部门)
退役士兵退役离队后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安置部门报到。
1、服现役满两年未被选改士官的退役士兵;
2、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改为高一期的士官;
3、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转业士官;
4、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提前退役,符合有关规定的。

扩展资料:
军队转业待遇: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业军人

退伍要办什么手续

4. 退伍军人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需办理手续:1、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2、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3、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5、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5. 退役军人办理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需办理手续:1、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2、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3、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5、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七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退役军人办理手续流程

6. 退伍军人需要办理的流程?

1、先到民政部门报到,退役士兵实行先报到落户,后进行安置的办法。

2、档案移交和办理落户手续。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3、办理预备役登记。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4、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团组织关系由落户地乡(镇)党、团委或街道办事处接收管理。

5、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 退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先到民政部门报到,退役士兵实行先报到落户,后进行安置的办法。2、档案移交和办理落户手续。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3、办理预备役登记。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4、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团组织关系由落户地乡(镇)党、团委或街道办事处接收管理。5、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第三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接收安置。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其工作机构设在民政部门。退伍安置期间,有关部门应抽调人员参加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负责检查、督促在本区域的实施;(二)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本区域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工作;(三)制订年度退伍义务兵安置计划,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到该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四)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五)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欢迎接待和家访工作,帮助退伍义务兵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兵役部门做好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中转接待和过往部队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七)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统计上报退伍安置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安置机构给予的其他任务。第五条:各级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所需编制从当地行政编制总额中解决。第六条: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所需的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排。第七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其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均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即为本单位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第八条:义务兵退伍后,无论分配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直接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基本工资。退伍义务兵凡在部队获二等功以上或提前晋级奖励的,其工资可在定级工资的基础上再向上高定一级。

退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8. 退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退伍需要办理的手续:
1、先到民政部门报到,退役士兵实行先报到落户,后进行安置的办法。
2、档案移交和办理落户手续。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3、办理预备役登记。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4、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团组织关系由落户地乡(镇)党、团委或街道办事处接收管理。
5、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