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全国可以通用吗

2024-05-05 21:56

1. 住房公积金全国可以通用吗


住房公积金全国可以通用吗

2. 住房公积金全国通用吗?

住房公积金不能全国通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3.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国通用么?

可以,住房公积金可以全国通用。可办理异地转移或异地贷款买房。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应遵照本操作规程。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扩展资料:
异地贷款条件:
1、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分(简称为“缴存地”)连续的正常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的状态正常的职工,在省内的缴存地所辖范围之外购买自住的普通的商品住房时,可以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简称为“贷款地”)来申请办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异地住房贷款。
2、异地贷款进行资格认定、审批要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3、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和贷款地申请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地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还款期内不能再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国通用么?

4.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全国通用?

是的。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的一项共同基金,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提供贷款。但是,不同的省市有不同的土地购买政策。建议到当地公积金服务中心详细了解。              
只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就可以用于个人购买贷款或提取余额。在当地购买公积金时,只能遵循当地的购买政策。另外,对于各地的公积金贷款,国家也有相应的具体处理流程。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各地贷款业务人员的咨询,一次告知他们贷款所需的审计资料。
员工本人或其受托人申请城市公积金中心存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存款根据员工的申请,对员工的存贷款情况进行核实。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已缴存职工,应提供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异地贷款申请后,应当对异地贷款到存款城市公积金中心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将核查结果返回市公积金中心。存入市公积金中心,查明各地员工的贷款情况,并建立详细的各地员工贷款情况台账。
在贷款还款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被划转,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通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并将其划转至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时,应在接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重新识别并记录异地贷款情况。
异地贷款逾期,交存的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当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催收,按贷款合同约定可以扣收贷款的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5.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国通用吗

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全国通用,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017年7月1日起,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发布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联互通之后,公积金就可以在全国顺畅地流动起来。该平台方便了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其次,缩短了业务办理的时间、简化了办理的手续,提高了转移接续的效率。再次,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

扩展资料:
住建部限期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全国联网制度后,最大意义莫过于使异地劳动者平等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福利,能够自由支配公积金,他们在住房公积金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缴存公积金但又买不起房的劳动者,可以拿着高缴纳标准的公积金到房价稍低的异地城市购房,以降低财务压力。由此,不仅人口的流动变得更顺畅,公积金的制度初衷也得以通过这种异地“流通”的方式,得到更好地兑现。
公积金制度的异地接续,是基于流动社会下人们购房需要的一次应有的制度校准,也是近年来公积金改革一个重要的实质性进展,标志着公积金制度正式迈入一个新的时代。这对于缓解社会的购房压力,推动三四线城市的楼市去库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国通用吗

6. 住房公积金全国通用么?

  住房公积金不能全国通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公积金是全国通用的吗

目前住房公积金不能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的社保只能在固定的区域使用,不能跨省市使用。住房公积金分省直与市直,省直公积金全省通用,市直公积金应当在本市内使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是全国通用的吗

8. 住房公积金全国可以通用吗

住房公积金是全国通用的,可以用于异地提现和贷款,但是各省市的落地购房政策不一样,建议到当地公积金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只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都可以全国通过,用于个人购房贷款或者余额提现;在缴纳公积金的当地购房只要遵循当地的购房政策即可,另外针对公积金异地贷款,国家也有相应的具体办理流程。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二、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扩展资料:
一、申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