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票据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2024-05-18 00:43

1. 简述票据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切票证。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提货单、车船票、借据等。狭义的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本章所指票据仅指狭义的票据。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与一定的财产权利或价值结合在一起,并以一定货币金额表示其价值。票据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开。票据的权利随票据的制作而发生,随票据的出让而转移,占有票据,即占有票据的价值。不占有票据,就不能主张票据权利。
  2、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格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必要形式制作,票据才能有效。如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为记载规定事项的,票据无效。
  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说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持票人无说明的义务,债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即使取得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票据的无因性,有利于保障持票人的权利和票据的顺利流通。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在到期前,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而流通。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基本特征。票据若不能流通,就不能成其为票据。
  5、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有关票据债权人或票据债务人,均应当对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变更票据上文字记载的意义。
  6、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创设权利,而不是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票据一经作成,票据上的权利便随之而确立。如一张空白支票,出票人在金额一栏填写多少金额,该支票便具有多少金额的金钱债权。
  7、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所创设的权利是金钱债权,票据持有人,可以对票据记载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向票据的特定债务人行使请求付款权,因此票据是一种金钱债权证券。

简述票据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2. 商业票据的基本概念

票据的关系人有: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兑人(ACCEPTOR)、参加承兑人(ACCEPTORFOR HONOUR)、背书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善意持票人(BONA FIDEHOLDER)、保证人(GUARANTOR)。票据的请求权一.持票人对票据的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二.持票人对参加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三.参加付款人对票据承兑人、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权力。四.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票据的追索权一.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二.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付款人(DRAWEE)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收款人(PAYEE)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承兑人(ACCEPTOR)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背书人(ENDORSER)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持票人(HOLDER)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保证人(GUARANTOR)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

3. 简述票据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切票证.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提货单、车船票、借据等.狭义的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本章所指票据仅指狭义的票据.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与一定的财产权利或价值结合在一起,并以一定货币金额表示其价值.票据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开.票据的权利随票据的制作而发生,随票据的出让而转移,占有票据,即占有票据的价值.不占有票据,就不能主张票据权利.
    2、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格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必要形式制作,票据才能有效.如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为记载规定事项的,票据无效.
    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说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持票人无说明的义务,债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即使取得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票据的无因性,有利于保障持票人的权利和票据的顺利流通.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在到期前,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而流通.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基本特征.票据若不能流通,就不能成其为票据.
    5、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有关票据债权人或票据债务人,均应当对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变更票据上文字记载的意义.
    6、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创设权利,而不是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票据一经作成,票据上的权利便随之而确立.如一张空白支票,出票人在金额一栏填写多少金额,该支票便具有多少金额的金钱债权.
    7、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所创设的权利是金钱债权,票据持有人,可以对票据记载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向票据的特定债务人行使请求付款权,因此票据是一种金钱债权证券.

简述票据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4. 简述商业票据的基本特征

   
  (null)      简述商业票据的基本特征。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1)是一种有价票证,以一定的货币金额表现其价值。
    (2)具有法定的式样和内容。
    (3)是一种无因票证。商业票据的有效性与商业活动的内容和取得票据的过程无关,只要票据是真实的,付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4)可以转让流通。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信用。
      
    
  
  
    

5. 简述商业票据的特征

流通转让:这是票据的基本特性

票据的特性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简述商业票据的特征

6. 简述票据的法律特征。

票据的法律特征一般可概括为以下十点:(1)是完全的有价证券;(2)是设权证券;(3)是要式证券;(4)是文义证券;(5)是无因证券;(6)是金钱证券;(7)是债权证券;(8)是流通证券;(9)是提示证券;(10)是返还证券。

7. 论述商业票据要素包括哪些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论述商业票据要素包括是发行者、(2)面额及期限、(3)销售渠道、(4)信用评估、(5)发行价格和发行成本、(6)发行商业票据的非利息成本、(7)投资者。电子商务承兑的票面要素主要包括: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票据状态、票据编号、出票人、票据收款人、票据金额、承兑人信息。【摘要】
论述商业票据要素包括哪些【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论述商业票据要素包括是发行者、(2)面额及期限、(3)销售渠道、(4)信用评估、(5)发行价格和发行成本、(6)发行商业票据的非利息成本、(7)投资者。电子商务承兑的票面要素主要包括: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票据状态、票据编号、出票人、票据收款人、票据金额、承兑人信息。【回答】
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可以贴现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可以承兑,也可以贴现。【回答】

论述商业票据要素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