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2024-05-20 02:51

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企业要到税务局去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通过后会拿到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是申请过程中自己设定的。
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请各纳税人在4月份和5月份申报期内,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款,逾期申报缴款或者未足额申报缴款的将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二、机船环境垃圾处理标准
船舶应当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者对垃圾实行袋装。船舶应当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应当单独存放。船舶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的,应当向对方说明此类垃圾所含物质的名称、性质和数量等情况。
三、垃圾处理的法规
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四、船舶环境垃圾处理的标准
船舶应当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者对垃圾实行袋装。船舶应当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应当单独存放。船舶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的,应当向对方说明此类垃圾所含物质的名称、性质和数量等情况。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主要是以户或人数为计量单位来收取一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和水、电、燃气等一起计算,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多少来作为计算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第二种是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由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实施。
一、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垃圾处理费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      (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a、日产垃圾量吨(含吨)以下,每月30元;      b、日产垃圾量吨(含吨),每月60元;      c、日产垃圾量吨(含吨),每月120元;      d、日产垃圾量吨(含吨),每月180元。      3.商铺元/月.平方米;餐饮业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7.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150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二、垃圾处理费的种类有哪些      垃圾处理费主要包含两种费用,分别是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      1.垃圾代运费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垃圾及居民装修住宅产生的垃圾,但自己无力运除,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运所发生的费用。门前代扫费是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负责门前的清扫保洁责任,在自己无力清扫保洁,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为清扫所发生的费用。      2.也就是说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业主可以自己清理的话,是可以不用交这笔钱的。但是这笔收费确实是存在的。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经开始收取了。      3.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经开始全面征收。当年,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4.但是各地的收费标准也都不一样。具体要以各地污染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三、与垃圾处理费有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规定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以户或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      综上可知,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户或者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而且已经开始垃圾处理费全面征收。垃圾处理费主要包含两种费用,分别是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但是各地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具体要以各地污染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3. 城市垃圾处理费

7月20日,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市城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调研起草了《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并经专家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目前已正式对外发布,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若您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于8月13日之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9381575,电子邮箱:ljflldxzbgs@163.com、ydc81315754@126.com,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管理处,邮编:710007。  解读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如何收取?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后,记者注意到,《办法》对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做了详细规定。      什么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办法》中明确指出,“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化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收集点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转运、运输和末端处理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费用不包括清扫和保洁等费用。收费方式怎么定?      《办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用水量与水费同步计收,由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城市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收。主要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收费方式,按不同的收费类别和折算系数,计收不同类收费对象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是指每消费1吨生活用水的社会经济活动或生活过程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制定、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必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但同时生活垃圾处理也具有公益属性,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情况,合理分配财政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分担比例,收费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予以补助。  这项费用谁来收?      《办法》规定区县人民政府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的责任主体,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实施主体,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委托的市、区县水务集团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工作。      市城管部门、水务集团以及区县城管、财政、税务、住建、民政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及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使用定期统计和公告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提高垃圾处理费收费、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对象包含谁?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坚持“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办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对象分为居民(含暂住人口)、行政事业(含企业单位独立的办公区域)、工业、经营、特种行业(车辆冲洗、美容美发、洗浴等)五类。      西安各区县建成区、工业集中区及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共供水自备水源如何收?      《办法》指出,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并已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垃圾产生主体,其用水量以水表计量数据为准;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垃圾产生主体,其用水量以收取水费对应的用水量为准。      使用自备水源的,其用水量以水表计量数据为准;未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以水泵的铭牌流量和工作时间计算的用水量为准。收缴的费用去了哪?      《办法》规定计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进入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专项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自行承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单位,须在所属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将生活垃圾运输至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末端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同时应严格遵守西安市相关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觉接受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取消与生活垃圾处理费内容重复的其他收费项目,原施行的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的文件自行作废。      对民政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采用“先收后返”方式减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发改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垃圾处理费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在这个问题上,有专家表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合理。
已于2007年4月10日经建设部第1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四条规定: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城市生活垃圾还没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经过多年的努力,许多城市都建立起生活垃圾生填埋或焚烧处理体系,但由于大型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费用大,一些城市限于财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平低,目前还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79.7%。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填埋比例过大。
据统计,2013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7238.6万吨,人均日产垃圾约1.2公斤,填埋处理约占垃圾总量的72%,焚烧发电处理的生活垃圾占垃圾总量的26.8%,其他处理方式不到2%。1986年广东省深圳市建成我国第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全国已建成投入使用垃圾焚烧发电厂166座,年焚烧处理垃圾4633.7万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一次性投资大,项目周边居民反对强烈,短期内还难以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模式。
(三)垃圾填埋处理中还有部分没有达到卫生填埋标准。
目前还有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卫生填埋,只是在简易垃圾处理厂中进行简单填埋处理。据统计,2013年全国约有1844.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约占填埋垃圾总量的15%,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卫生填埋率仅为85%。
总的来说,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还比较单一,主要是以填埋为主,将近72%的生活垃圾被白白地填掉了,综合利用率较低,远没达到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5%9F%8E%E5%B8%82%E7%94%9F%E6%B4%BB%E5%9E%83%E5%9C%BE%E7%AE%A1%E7%90%86%E5%8A%9E%E6%B3%95/7946965?fr=aladdin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6.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1、生活用水户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费15元,当月用水6吨以下(不含6吨)的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2、混合用水户按照生活用水户标准收取;
3、小区居民用户,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户收费,收取后每户每月回拨3.5元给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保洁费用;
4、特困用户不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三)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四)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总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定额、定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在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处置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7.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8. 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城居民10元每户每月,流动人口2.5元每人每月;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吨;3、商铺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饮业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每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每吨;5、其他收费标准。垃圾处理费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处理市场利用垃圾生产木炭、焦油和煤气基本上是先分类、再进行回收、然后处理。处理方法为最常用的是填埋,但是效果很慢、占地还广、容易对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还有就是焚烧,但对空气污染大、投资也大。【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