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旧城改造的流程

2024-05-16 02:32

1. 深圳旧城改造的流程

程序标准
第一步是调查研究,对旧城改造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料收集,对旧城改造的必要性和社会经济的可能影响作出基本的判断,了解各个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
第二步,确定旧城改造地区之后,根据经济实力和区域发展需求提供定制化规划。
第三步,拆除部分建筑,进行居民迁移,道路等基础性工作,保证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再是对旧城改造的基础设施进行设计和修缮。
改造内容
①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
②改善城市环境,通过采取综合的相互联系的措施来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
③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
④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⑤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方案趋向
①保持中心城市相对稳定,增加一些结构完整、规模适当的封闭式卫星城镇,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一些孤立的功能区,而整个规划结构的发展,有赖于相交半放射环形系统的扩展;
②在向灵活分区过渡的基础上编制各种开敞式的城市结构,公共服务中心的布局则根据完善整个城市规划结构的具体条件,具有更加多样的组合方案。

扩展资料
“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给予广东省的特殊政策。在粤府[2009]78号文中,“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对现行的国土资源政策有六大突破:
一是简化了补办征收手续;
二是允许按现状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三是允许采用协议出让供地;
四是土地纯收益允许返拨支持用地者开展改造;
五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可简化手续;
六是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的处理有优惠。由于是试行的特殊政策,因此在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方面,也只给了3年的时间,到2012年为止。
改造观点
一、对城市规划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城市开放、兼容的城市品格,增进了国际化的城市认同。在全球化、城市现代化、国际化背景下,外籍人口越来越多,在一定地段适度增加一些具有异域风景的城市景观,未尝不可。
对于增加外籍人士的城市认同感、提升城市国际化形象具有积极意义。城市和地方财政事权增加也为此提供基础与条件。将时尚小区变脸为“欧洲小镇”,体现了“将时尚进行到底”的改造思路。
二、城市更新和改造不可盲目,特色的文化延续更加重要。作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中心城市,应该有更多的地区文化担当意识。城市政府、规划与设计单位应该有强烈的地方文化自主性意识,让城市传统建筑和建筑风格可以延续,增进城市的历史和文化质感。
三、应该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推进民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建设,社会公平性应该得到强化。对于提升环境质量、增加附近居民出行便捷度、完善周边服务配套等大有裨益,对其而言是局体利益最大化,但对全区居民和全市居民而言,就有失公平。
远景设计研究院认为,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养成机会成本的思维,凭什么重点发展和开发一个地方,如何满足其他地方的发展诉求,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旧改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旧城改造

深圳旧城改造的流程

2. 深圳旧改更新条例正式版来了,哪里改?怎么改

深圳十三五各区城市更新具体规划:
1、小块用地的拆迁,需要权利主体人100%同意。
2、成片住宅旧改,由政府主导推动。
3、对住宅的旧改拆迁是以【危房】、【棚户区】为主。品质较好的旧小区,并不提倡旧改。
4、旧改拆迁以工业-产业区为主,当然也包括城中村。
5、城市更新是以“更新-提升”为主,部分重点区域要求【拆除重建】。
6、城市更新和旧改的目的是:提升产业能力、增加社会配套、增加保障用房、缓解住宅供应紧张7.对产业区的更新和旧改,有产业升级用地的比率的底线要求。
“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成为旧改项目共同难题。此次草案稿规定若“钉子户”不超过5%即可申请强征,且拆赔比在在1:1至1:1.3之间。

3. 深圳旧改最新政策和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可以说是做旧改项目的原则,有三点:1,低风险运作。2,合理的利润率。3,平稳的销售速度。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深圳旧改最新政策和条件是什么

4. 深圳旧改最新政策和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可以说是做旧改项目的原则,有三点:1,低风险运作。2,合理的利润率。3,平稳的销售速度。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5.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第三条 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第四条 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五条 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第六条 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城市更新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第七条 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第八条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用地的整理,组织辖区内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由其实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对功能改变类和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城市更新相关的产业指导政策,统筹安排涉及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年度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计划安排核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

  各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管理。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第九条 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与近期建设规划相衔接,明确全市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第十条 法定图则应当对其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更新作以下规定:

  (一)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

  (二)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应当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和规模;

  (三)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指引。第十一条 对于城市建成区中具有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需要进行城市更新的区域,应当在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划定相对成片的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第十二条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制定,依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更新单元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用地的功能、产业方向及其布局;

  (二)城市更新单元内更新项目的具体范围、更新目标、更新方式和规划控制指标;

  (三)城市更新单元内城市设计指引;

  (四)其他应当由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予以明确的内容。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涉及产业升级的,应当征求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意见。第十三条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当根据法定图则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制定,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未制定法定图则地区应当在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分区规划确定的各项要求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法定图则的制定。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对法定图则的强制性内容作出调整的,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相应的内容应当纳入法定图则并予以公布。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6.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法律分析: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是市政府四届一四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款条令。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 (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 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7. 深圳市旧房改造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程序如下:

一、鉴定。区国土房管局对危房进行鉴定。

二、计划。方法有两种:一是区国土房管局报计划项目给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向市计委申请改造危房项目的申报计划。二是区国土房管局先向区计委申请改造危房的立项,办理规划用地后,报改造危房项目的计划给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向市计委申报计划。

三、测绘、查档和评估。区国土房管局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属下的测绘所、档案馆、评估所收到申请,在区国土房管局专人带队到现场查勘测绘和评估房屋后,向区国土房管局发给测绘图和评估答复书,档案馆人员给予办理危房的查档。直管房查档和测绘所发生的费用在市的年度直管房租金预算中安排。

四、规划用地。区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3]16号)申请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五、编制方案。区国土房管局根据规划批文和查册情况,编制改造危房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六、征用拆迁。区国土房管局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办理拆迁通告,同时,免缴拆迁监控资金。

七、拆迁安置。市国土房管局批准同意提供安置房源。区国土房管局根据拆迁有关规定,与市危改所联系,用市危改所提供的安置房,动迁危房住户和业主。市危改所将提供的安置房源资料,送市评估所申请房屋价值的评估。拆迁中,因业主下落不明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无主代管;私房作价补偿的,租户由业主安置;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按程序申请办理居住廉租房。

八、区国土房管局确定永迁房产权补偿或作价补偿后,按分类、产权的补偿情况分别填写:《 区集中/零星改造项目私房永迁房产权补偿审核表》(附件1)、《 区集中改造项目私房作价补偿审核表》(附件2)和《 区集中/零星改造项目直管房住户安置审核表》(附件3)。同时,提交危房鉴定报告、测绘图、档案查册表、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估价答复书、抢修代管接管通知书、无主代管接管通知书、直管公房撤管通知书、规划批文、计委计划批文、用地批文和拆迁公告,报送市危改所审核。市危改所填写《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审批表》(附件4)、《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永迁房产权补偿表》(附件5)、《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危房作价补偿用款表》(附件6)和《 区项目集中/零星改造直管公产房危房住户安置表》(附件7),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九、属永迁房产权补偿的,由区国土房管局报送市危改所审核后,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报局领导审批;属作价补偿的,由区国土房管局报送市危改所审核后,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会计划财务处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十、拆除直管公产房危房,有住户的,安置危房住户;空置没有住户的,市国土房管局不提供安置房,区国土房管局报经市国土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注销原直管公产的危房产权。属永迁房产权补偿等价值交换不可分割多出或不足的异地房屋面积,可用货币结算的方式处理:

多出的异地房屋面积,由私人业主交购房款,款项纳入市财政管理;不足的异地房屋面积,由市财政局拨付作价补偿款,内容填写在《 区 项目集中/零星改造永迁房产权补偿表》(附件5)的备注栏中。

十一、经市国土房管局领导批准后,属永迁房产权补偿的,复文给市危改所和区国土房管局,由区国土房管局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产权部门办理永迁房产权补偿手续;属作价补偿的,复文给区国土房管局抄送市危改所,由区国土房管局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拨款手续。

十二、市财政局对改造拆除危房的永迁房屋产权交换和作价补偿款实施监督,凭市国土房管局批复给市危改所和区国土房管局的文件,给予核销永迁房产权补偿的房屋和核拨拆除危房的作价补偿款。对无主代管产和抢修代管产房屋发还给业主时才给予办理房屋撤管或拨付作价补偿款。

 

附件:1.____区集中/零星改造项目私房永迁房产权补偿审核表

   2.____区集中改造项目私房作价补偿审核表

   3.____区集中/零星改造项目直管房住户安置审核表

   4.____区______项目集中/零星改造审批表

   5.____区______项目集中/零星改造永迁房产权补偿表

   6.____区______项目集中/零星改造危房作价补偿用款表

   7.____区______项目集中/零星改造直管公产房危房住户安置表

深圳市旧房改造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8.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介绍

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