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办理五险一金

2024-05-12 18:33

1. 在长春办理五险一金

一、养老保险 

办理程序: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医疗保险 

办理程序:单位新参保程序: 

携带三张3.5英寸软盘或U盘,到医疗保险中心拷取“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程序、参保前后须填写的表格及填报说明。 
报送资料:⑴《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⑵“人员基础信息”拷贝文件(软盘或U盘报送);⑶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机关养老或统筹办核准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审批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 
困难企业参保: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须报送会计报表、劳动情况年报表、单位经营情况说明、职工大会决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企业缴费标准资格申请表。 
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0%以上的企业单位,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需为超过30%比例以上人员缴纳一次性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办理参保手续; 
破产企业参保: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办理参保。须报送退休人员花名册、养老经办机构提供的养老金发放标准、破产清算组提供参保申请、法院裁决书,并一次缴足退休人员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 
用人单位以上资料齐全后,在每月的20日前报医保中心二楼征缴大厅二号窗口,经审核无误,签定“用人单位参保协议书”后,医保中心纳入次月参保计划;用人单位在收到“银行委托收款凭证”足额划拨医疗保险费后,凭“银行委托收款凭证”原、复印件,携带参保人员一寸彩色光面照片二张,到医保中心综合科(215房间)领取“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 

三、失业保险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郑州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填写表格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单位应携带失业保险《审核证》、《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各贴一张一寸免冠像片,另备二张像片办《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主要材料: 
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 
养老统筹个人报停表; 
招工表、转业退伍安置手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派遣证”; 
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将办好的《失业证》等手续及时送交失业人员,并告知其有关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失业职工管理所报到,并按规定审领失业保险待遇。 

四、工伤保险 

办理程序: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加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依据、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缴费单位的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伤保险登记手续。 

五、生育保险 

办理程序:凡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只需提供书面申请即可参加生育保险,不用另报资料,在原发放的医疗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参加生育保险章即可。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单位不另行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医保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建立职工生育保险数据库,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同步变更。职工生育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以单位申报的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为准。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五)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确定 
1)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个人缴交比例+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单位缴交比例(个人及单位缴交额元四舍五入)。 
2)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 
资金管理中心于每年6月30日进行公积金结息,并打印结息单。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领取《贷款申请表》->信贷科提供贷款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与信贷科签订借款合同并填写贷款转存小票->中心委托银行放款->借款人每月按时还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4.41%,比现行的商贷利率5.51%低了近一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一、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1)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是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2)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二、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灵活方便。 
(1) 还款方式灵活: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2) 提前还款方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3) 数额灵活,便于资金掌控。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万或5万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则无具体规定,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 
(4) 次数不限,可按月提前还款。商业贷款对于提前还款次数有的有明确规定,如1年仅能提前还3次款。而公积金贷款则是每月都有三次提前还款机会,贷款人甚至可按月随时调整自己的提前还款额。 
(5) 先冲本金,降低利息总额。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所冲金额包括部分本金及部分利息。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金额全部冲抵贷款本金。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最终还款利息总额会远低于商业贷款同等金额提前还款后最终的利息总额。 
(6) 预约方便,无需书面文件。商业银行提前还款,不仅需要提前数月电话预约,有的甚至还需要贷款人提供书面文件,非常不便。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致电预约即可,电话调整提前还款额无需书面文件。 
三、 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优势。 
(1) 贷款成数高,首付压力小。商业贷款最高一般只能贷到七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9.5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小。 
(2) 贷款年限长,月还款金额少。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最高只能贷到25年,而且大多数二手房最高只能贷到20年,月供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高可达30年,月供压力较小。 
(3) 房龄限制较灵活。商业贷款对于房屋年龄的限制有严格要求,大部分银行对于85年以前的房屋不予贷款,并且贷款年限随着房龄的增长而降低。而公积金贷款对于房龄的限制较为灵活,房龄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超过50年即可。 
(4) 各区县房屋皆可贷。商业贷款一般只对北京市城八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贷款,远郊区县的房产审核极为严格。而公积金贷款除对城八区房屋放贷之外,也能对北京市远郊区县的房屋进行放贷。 
(5) 对借款人年龄无限制。商业贷款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必须小于65岁,而公积金贷款则对借款人年龄无限制。 
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误区 
针对许多购房者对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误区,我爱我家的金融理财专家指出,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时不会像商业贷款那样设定固定还款额,而只会要求贷款人在还款时不低于某个“最低还款额”。以28万贷款25年还清为例,公积金贷款只会要求贷款人每月还款数额不低于1344元,许多贷款人往往每月仅缴纳1344元用以还款。但这么做的结果是,贷款人偿还最后一月贷款时会发现仍有47000多元的贷款本金尚未偿还,并最终导致末期还款压力巨大。 
针对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我爱我家的金融专家建议:贷款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若有富余支付能力,最好每期能多还款。每月多支付的金额将会直接冲抵贷款本金,对贷款人而言只会降低还款总利息,缩短还款日期,有益无害。

在长春办理五险一金

2. 长春五险一金基数是什么

一、长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2%,职工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原则上不高于各12%。
二、长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51564元,月平均工资为4297元。因此,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2891元,下限调整为2578.2元。此项调整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今年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而2013年的三档缴费金额分别为9254.40元、7404.00元、5553.60元,今年分别涨了1058.40元、847.20元、633.60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2013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高缴存基数暂执行2013年度标准,待2013年度全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另行调整。职工工资与上一年度没有发生变化的单位,携带相关报表到辖区分中心审核备案,缴存基数不做调整。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按2012年月平均工资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工资介于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当本单位全部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大于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缴费基数按单位实发工资总额核定。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原则上按月平均实发工资核定。为保证职工失业后正常享受待遇,实发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时,可按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不记载缴费年限。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 长春五险一金基数是什么

一、长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2%,职工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原则上不高于各12%。
二、长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51564元,月平均工资为4297元。因此,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2891元,下限调整为2578.2元。此项调整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今年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而2013年的三档缴费金额分别为9254.40元、7404.00元、5553.60元,今年分别涨了1058.40元、847.20元、633.60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2013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高缴存基数暂执行2013年度标准,待2013年度全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另行调整。职工工资与上一年度没有发生变化的单位,携带相关报表到辖区分中心审核备案,缴存基数不做调整。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按2012年月平均工资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工资介于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当本单位全部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大于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缴费基数按单位实发工资总额核定。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原则上按月平均实发工资核定。为保证职工失业后正常享受待遇,实发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时,可按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不记载缴费年限。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长春五险一金基数是什么

4. 长春五险一金基数是什么

一、长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2%,职工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原则上不高于各12%。 二、长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 社保 缴费基数 2013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51564元,月平均工资为4297元。因此,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 、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2891元,下限调整为2578.2元。此项调整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今年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而2013年的三档缴费金额分别为9254.40元、7404.00元、5553.60元,今年分别涨了1058.40元、847.20元、633.60元。 (2) 公积金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2013年度全省 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最高缴存基数暂执行2013年度标准,待2013年度全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另行调整。职工工资与上一年度没有发生变化的单位,携带相关报表到辖区分中心审核备案,缴存基数不做调整。 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按2012年月平均工资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工资介于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当本单位全部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大于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缴费基数按单位实发工资总额核定。 2、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原则上按月平均实发工资核定。为保证职工失业后正常享受待遇,实发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时,可按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不记载缴费年限。 3、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5. 在长春办理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可以办理省内跨市的转移的,以下为转移步骤请参考:
五险转移手续:
在原单位和长春的社保中心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带到你老家的社保机构,如果在老家已经有单位,直接交给单位办理就可以了。
其中,养老保险你个人的部分可以全部转走,单位缴纳的可以转移12%。医疗保险可以转移你的缴费年限,个人的部分就把它取出来自用。失业、工伤、生育险一般就不需要转了,去新单位直接上就行了。
公积金转移手续:
你要去老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新单位接收证明”“当地公积金中心的建立账户证明”“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名称”这三样材料。到原单位办理账户转移。如果不转移,这边就给你封存了,退休后可以取出。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在长春办理五险一金

6. 长春五险一金最高基数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五险一金缴纳的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1、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根据上年度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核定的,个人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本人年度应发总工资的月平均值作为缴费基数。这里说的是应发,不是实发。2、五险一金的调整,是按年度来核定缴费基数,核定后一年内是不变的。各地基数上报核定时间、各项保险基数上报核定的时间,都有可能不太一样。比如,你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是每年1月份进行一次基数核定,然后到次年的1月份,期间养老保险缴纳的金额都是不变的,无论你的工资怎么调整,也不会改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7.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长春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7%。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