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佰仟最新消息

2024-05-1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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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姜建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311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融资租赁费21175.18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2月2日起多次提起网络财产统查,统查结果显示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无证券、无房产等财产信息,有互联网银行存款455.92元已被本院冻结并扣划,申请执行人领取了405.92元,余下50元收取为本案执行费,被执行人姜建辉所有的川CC××××朗逸牌汽车一辆已被本院查封,但暂未扣押到案,故暂不具备处置条件;本院于2021年2月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2月19日对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通过网格协执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传统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在户籍地无财产登记信息;本院于2021年3月1日前往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滩管理部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姜建辉在本市内无公积金缴存记录。
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已于2020年3月23日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虽认可法院的调查结果,并表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但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人虽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因本案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暂不具备处置条件,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其他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故本案的执行标的21175.18元未能全部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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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佰仟法院起诉是真的吗

如果是对方短信告诉你的,就是假的,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向你送达纸质的诉讼状、传票。需要你签收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 法院会接受伯仟起诉

法院受理案件是有条件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起诉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法院是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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