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2024-05-19 16:52

1.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如果你已经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只要股份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就有法律效力,受让方应当将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你有权要求受让方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并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方不履行义务的,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公司股权登记目的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如果你私下与其他人(组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没有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则不能以股权变更为由,免除你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所承担的责任仅以你对公司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你确实转让了股权,可向股权承让方追偿你因承担公司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
扩展资料
一、相关法律条规:
《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2.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公司股东变更,没有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原登记信息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第六十九条规定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如果你已经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只要股份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就有法律效力,受让方应当将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你有权要求受让方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并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方不履行义务的,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股东与公司法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公司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请问此股东与公司还有法律上的有关系吗?

4. 股东未出资,即不愿意注销公司,又不愿意变更股权接手公司,作为法人,该怎么办?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5. 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算是股东吗

您好,亲!在法律上不一定能被认定为股东身份,具体要看协议约定。比如协议中约定交付出资款即成为公司股东的,如果只是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也没有缴付出资款,那么不具备股东身份;但是如果出资款已经缴付,已经签了入股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只是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实质上就已经取得了股东的权利及义务,但是没有登记的股权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股东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摘要】
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算是股东吗【提问】
您好,亲!在法律上不一定能被认定为股东身份,具体要看协议约定。比如协议中约定交付出资款即成为公司股东的,如果只是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也没有缴付出资款,那么不具备股东身份;但是如果出资款已经缴付,已经签了入股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只是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实质上就已经取得了股东的权利及义务,但是没有登记的股权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股东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回答】

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算是股东吗

6. 股东退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会怎样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股东退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的后果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摘要】
股东退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会怎样【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股东退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的后果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回答】
法律依据:股东退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回答】

7. 股东退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会怎样

法律分析:没手续没公示对外是没有效力的。如果将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原股东不排除会被追究责任;如果原股东拿回出资,可能会被认为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退出没有办理工商变更会怎样

8. 公司原股东退出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己变更而税务没有变更,原股东有什么法律风险?

亲,您好!公司原股东退出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己变更而税务没有变更,原股东有税务方面的法律风险。但具体需要要看变更的是什么内容,即便有责任,通常股东不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股权转让了,但未做税务变更,可能涉及股东股权转让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等。建议尽快变更税务主体。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公司原股东退出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己变更而税务没有变更,原股东有什么法律风险?【提问】
亲,您好!公司原股东退出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己变更而税务没有变更,原股东有税务方面的法律风险。但具体需要要看变更的是什么内容,即便有责任,通常股东不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股权转让了,但未做税务变更,可能涉及股东股权转让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等。建议尽快变更税务主体。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好的,谢谢你【提问】
在吗【提问】
问题是这个股东也是后来加进来的,加进来时没有在税务变更,退出时也没有做税务变更,税务是没有记录的【提问】
这有什么风险【提问】
亲😊那就没有风险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