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到期日的规定”和“支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024-05-16 18:36

1. “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到期日的规定”和“支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俺来回答:
楼主表述的这个“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到期日的规定”经过俺查询《经济法》—《票据法》支票的定义:确切的说应该是“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是否记载付款日期(有无到期日的规定)”是支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支票为即期付款,就是楼主说的“支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向持票人的开户行委托,转交给 出票人银行 提示付款。
什么叫即期,即马上,没有间隔日期。

那么再说说“记载付款日期(有无到期日的规定)”是什么概念,汇票如果按是否约定付款日期(到期日)来分,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和支票结算近似,为出票日期一个月内,提示付款。支票为出票日期十日内提示付款。
而远期汇票则为,在约定付款日期(到期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远期汇票在票面上约定到期日,比如10月15日开出的有效期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到期日”为约定的,2011年1月15日。这张汇票只能在1月15日起的10日内提示付款。
而10月15日开出的支票,就从15日起的10日内,随时可以提示付款了。也就是出票日就是“到期日”。 

补充一下:先前已经和楼主说了,“没有到期日的规定”说的很不准确,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即“没有付款日的规定”。

你混淆在  到期日  这个词上了。这个词是不准确的,应该是 付款日 。你可以看看票据法 里关于 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的解释。就知道 到期日 这个词用的不准确了。
这回明白了吗。

“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到期日的规定”和“支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 支票既然是见票即付不能另行记载付款日期,那么支票的提示付款日期为10天是什么意思?最好举个通俗易懂

支票设置10天的提示付款期是为了出票人管理上的方便。因为支票没有付款期,银行见票即付。持票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示付款。如果没有设置提示付款期,你就无法确定持票人何时要求银行付款,出票人账户上要时时保留这么多钱,以防出现空头支票而被罚款,这对于出票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 法律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人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支票,银行不予付款。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甲公司12月1日开出100万元的支票给乙公司,如果提示付款期为10天,那么甲公司12月1-10日账户上就要最低保留100万元以上,以保证乙公司随时要求付款;如果提示付款延长为30天,那么在12月1-30日,甲公司账户余额都要保证不低于100万元,因为在30天的时间内,乙公司都可以随时要求银行付款,这对于甲公司的资金管理来说,极其不便。因为支票仅是支付工具,所以 法律规定了较短的提示付款期,以便催促持票人及时到银行提示付款。

3.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呢,还是自到期日起10日内

提示付款是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承兑才是出票之内起1个月内。
要分清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是不同的。
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承兑是确定何时汇票到期的行为。提示承兑必须在汇票的出票日1个月内完成。
提示付款,是汇票到期后,10日内,向承兑人(即付款人)要求付款的票据行为。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条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第88条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举例说明:出票人A公司3月1日签发一张银行承兑票,承兑银行为B银行,收款人为C公司,到期日为见票后三个月付款。
C公司收到这张汇票后,必须一个月内即4月1日之前,向B银行提示承兑(就是要求B银行做出到期付款的承诺)。这一个月的时间就是提示承兑的期限。假如C公司3月15日向B银行进行了提示承兑申请,3月15日就是见票日,汇票的到期日就根据这个时期来推定,由于出票时定是见票后3个月到期,所以,这张汇票的到期日就是6月15日,在6月15日之前,C公司是收不到款项的。
6月16日起至6月25日,是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此时汇票书已到期,C公司可以要求B银行将汇票款项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
但愿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呢,还是自到期日起10日内

4. 见票即付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一个月,可是之前支票也是见票即付的票据,提示付款期限却是出票后

1、首先肯定的说一点也不矛盾。
2、你是把商业汇票和支票搞混了。商业汇票中有一种是即期票据也就是见票即付的,它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之日起一个月内。而支票如转账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天内。它们是两种不同的票据,提示付款期限也是不一样的。
特此回答!

5.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支票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10天,到期日与法定休假日顺延。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铅森启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
1、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2、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支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 、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6.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支票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10天,到期日与法定休假日顺延。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铅森启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
1、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2、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支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 、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7.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支票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10天,到期日与法定休假日顺延。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铅森启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
1、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2、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支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 、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槐如票无效。第九十春悄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8.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

支票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10天,到期日与法定休假日顺延。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铅森启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
1、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2、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支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 、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槐如票无效。第九十春悄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