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的分类包括哪些

2024-05-04 02:57

1. 企业对外投资的分类包括哪些

一、按投资时间长短分为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投资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短期投资主要利用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进行投资,具有投资风险小、变现能力强、收益率低等特点。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投资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可以利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等形式进行,具有投资风险大、变现能力差、收益率高等特点。
对外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的划分并不完全取决于投资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投资的目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的证券和其他资产通常用于长期投资,但可以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可根据需要用于短期投资。
在实践中,长期投资有向短期投资转化的情形,具体有两种情况:
(1)时间性转化。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投资到期日逐步临近,如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实际上已是短期投资。
(2)管理性转化。在长期投资期间,因企业急需资金或发现接受投资单位财务状况恶化,继续执行长期投资将招致很大损失,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可将长期投资迅速变现。
二、按投资形成的产权关系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以购买股票、兼并投资、联营投资等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的投资。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权投资形成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股权投资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分为股票投资和项目投资:股票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项目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其他企业的投资。
债权投资是投资企业以购买债券和租赁投资等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的投资。投资形成被投资单位的负债,投资企业是被投资单位的债权人。债权投资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分为债券投资和租赁投资:债券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其他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的投资;租赁投资是指企业以实物资产租赁或无形资产租赁等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
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相比具有投资收益小、风险小的特点。
三、按投资方式不同分为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
实物投资又称直接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投资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并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它具有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变现速度慢、流动性差等特点。实物投资包括联营投资、兼并投资等。
证券投资又称间接投资,是指以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的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投资并不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被投资企业在取得资金并以一定方式投入后,才能形成生产经营的能力。投资证券按其性质分为三类:一是债券性证券。由发行企业或政府机构发行并规定还本付息的时间与金额的债务证书,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其他公司债券,表明企业拥有证券发行单位的债权。二是权益性证券。表明企业拥有证券发行公司的所有权,如其他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其投资收益决定于发行公司的股利和股票市场价格。三是混合性证券。指企业购买的优先股股票。优先股股票是介于普通股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性有价证券。

企业对外投资的分类包括哪些

2. 企业对外投资的分类

中英名称:企业对外投资(Enterprise Foreign Investment)按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拥有权益不同分类:1.按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拥有权益不同分类,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形成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而投资企业则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如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兼并投资、联营投资。债权投资形成被投资单位的负债,而投资企业是被投资单位的债权人。包括购买各种债券和租赁投资。债权投资与对外股权投资相比,具有投资权利小、风险小等特点。2.对外投资按投资方式不同分类,分为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实物投资属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直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其它单位,并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它具有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变现速度慢、流动性差等特点。实物投资包括联营投资、兼并投资等。证券投资属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购买或折价取得其他单位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的对外投资。这些有价证券按其性质分为三类:一是债券性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其他公司债券;二是权益性证券,即表明企业拥有证券发行公司的所有权,如其他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三是混合性证券,优先股股票是介与普通股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性有价证券。3.按对外投资投出资金的回收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购进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1年的其他对外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短期投资的目的是利用生产经营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谋求收益,投资购入的有价证券通常是证券市场上交易活跃、容易脱手的证券。

3. 按性质不同,投资可分为

  没这么分的,一般:
  金融市场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作如下分类:
  (1)按地理范围可分为:
  ①国际金融市场,由经营国际间货币业务的金融机构组成,其经营内容包括资金借贷、外汇买卖、证券买卖、资金交易等。
  ②国内金融市场,由国内金融机构组成,办理各种货币、证券及作用业务活动。它又分为城市金融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或者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场。
  (2)按经营场所可分为:
  ①有形金融市场,指有固定场所和操作设施 的金融市场;
  ②无形金融市场,以营运网络形式存在的市场,通过电子电讯手段达在交易。
  (3)按融资交易期限划分为:
  ①长期资金市场(资本市场),主要供应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如股票与长期债券的发行与流通;
  ②短期资金市场(货币市场),是一年以下的短期资金的融通市场,如同业拆借、票据贴现、短期债券及可转让存单的买卖。
  (4)按交易性质划分为:
  ①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是新证券发行的市场;
  ②流通市场,也称二级市场,是已经发行、处在流通中的证券的买卖市场。
  (5)按交易对象划分为折借市场、贴现市场、大额定期存单市场、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
  (6)按交割期限可分为:
  ①金融现货市场,融资活动成交后立即付款交割;
  ②金融期货市场,投融活动成交后按合约规定在指定日期付款交割。按照上述各内在联系对金融市场进行科学系统的划分,是进行金融市场有效管理的基础。

按性质不同,投资可分为

4. 外资企业在投资的性质是什么

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投资设立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的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原则上不作为外资企业,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再投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二百一十七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5. 按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拥有权益不同分类

1.按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拥有权益不同分类,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形成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而投资企业则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如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兼并投资、联营投资。
债权投资形成被投资单位的负债,而投资企业是被投资单位的债权人。包括购买各种债券和租赁投资。债权投资与对外股权投资相比,具有投资权利小、风险小等特点。
2.对外投资按投资方式不同分类,分为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
实物投资属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直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其它单位,并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它具有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变现速度慢、流动性差等特点。实物投资包括联营投资、兼并投资等。
证券投资属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购买或折价取得其他单位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的对外投资。这些有价证券按其性质分为三类:
一是债券性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其他公司债券;
二是权益性证券,即表明企业拥有证券发行公司的所有权,如其他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三是混合性证券,优先股股票是介与普通股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性有价证券。
3.按对外投资投出资金的回收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购进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1年的其他对外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短期投资的目的是利用生产经营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谋求收益,投资购入的有价证券通常是证券市场上交易活跃、容易脱手的证券。
企业根据生产运营的实际,可以制定对外投资的计划,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对外投资,我国公司法中对对外投资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对外投资的标准和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对外投资的相关情况,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一、注册资本对对外投资有要求吗?
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对外投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修改理由:公司对外投资属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应由公司章程规定,而没有必要由法律对投资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另外,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应当允许公司向其他非公司制的企业投资。

按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拥有权益不同分类

6. 企业对外投资有哪些

法律解析:企业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 所谓企业对外投资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的,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是企业总收益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特别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条件下,企业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内容。 《 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 公司章程 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 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一方股东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其他股东以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有证据证明其他股东已经同意; (二)转让方已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满三十日未予答复; (三)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7. 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为何

法律分析: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营业范围以及外资比例是划分再投资企业内外资性质的标准。
法律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为何

8. 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为何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营业范围以及外资比例是划分再投资企业内外资性质的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