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的优缺点

2024-05-06 14:47

1. 股权融资的优缺点

股权融资的优点很明显,首先是资金使用期限长,其次,股权融资没有定期偿付的财务压力,财务风险比较小,同时,股权融资还可以增强企业的资信和实力。不过,股权融资的缺点也是明显的,首先是企业将面临控制权分散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另外就是资本成本较高。从特点角度来分析,股权融资所得到的资金是永久性的,没有时间的限制,不涉及归还的问题。而对于投资人来说,要想收回资金只能借助流通市场来实现。拓展资料: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分类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需要支付利息,并在借款到期后向债权人偿还本金。股权融资则指企业通过出让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特点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1]说明债权融资常与债务融资相混淆。债务融资是企业通过出售债权来融资,如出售应收账款等债权。由于历史原因,债权融资中国对借、贷不分,对债权、债务不分,导致很多人,包括学校的学者,总是把借说成贷,把债务说成债权。因此,此处的债务融资,除前面说的之外,实际是债权融资。债权融资产生的结果是增加了企业的负债,按渠道的不同主要分为银行信用、民间信贷、债券融资、信托融资、项目融资、商业信用及其租赁等。主要形式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但对占民营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获得银行的贷款是很多企业不敢设想的事情。据深圳市信息统计部门了解,深圳近10万家中小企业,至少有一半以上从未在银行贷到一分钱;大约1/3的企业即使有贷款,总金额也在200万元以下;只有极少企业能从银行贷到够用的资金。造成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困难的因素,从宏观政策面上主要是银行现行的信贷政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给企业贷款至今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划分的,国有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要容易些,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要获得贷款就难得多,一些私营企业干脆就得不到国家银行的贷款,即使信用能力较强、效益再好也不行。其主要原因是姓"公"、姓"私"的价值判断作怪。资料显示,国有经济对全国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占31%,非国有经济的贡献达68%。非公有制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贷款额度,只占总额度的十几个百分点。这一方面说明,非公有经济贷款的利用率极高,另一方面,可以看出非公有经济资金相对紧缺。从微观层面上,民营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度也是银行有钱不敢贷的重要原因。不少民营企业具有许多"先天"的不足:在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方面存在缺陷,不少"后遗症"有待根治;资本积累不足,发展后劲乏力;投资者缺少创业经验,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经营目标短期化,有的甚至以造假、损害环境来获取近期利益;缺乏管理基础,一些企业存在着短期内快速膨胀之后就走向衰退的现象。这些情况一方面增大了银行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无法取得贷款,自然就变成情理之中的事情。

股权融资的优缺点

2. 股权融资的利弊

法律分析:股权融资的优点:企业财务风险较小;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股权融资的缺点: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资本成本负担较重;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3. 股权融资的利弊

一、股权融资的优点
1、资金使用期限长。
2、股权融资没有定期偿付的财务压力,财务风险比较小。
3、股权融资还可以增强企业的资信和实力。
二、股权融资的缺点
1、企业将面临控制权分散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另外就是资本成本较高
2、从特点角度来分析,股权融资所得到的资金是永久性的,没有时间的限制,不涉及归还的问题
3、对于投资人来说,要想收回资金只能借助流通市场来实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融资的利弊

4. 股权融资的利弊

法律分析: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银行贷款、租赁、商业票据和债务证券。
法律依据:债务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指收购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筹措并购所需的资金。这种方式主要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向社会发行债券。
(1)贷款。这是最传统的并购融资方式。其优点是手续简便,融资成本低,融资数额巨大。其缺点是必须向银行公开自己的经营信息,并且在经营管理上受制于银行。此外,要获得贷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证人,这就降低了企业的再融资能力。
(2)发行债券。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债券利息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此外,发行债券可以避免稀释股权。其缺点是债券发行过多,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企业的信誉,增加再融资的成本。
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5. 股权融资的利与弊

(一)股权融资的优势:股权融资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则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在金融交易中,人们更重视的是信息的公开性与可得性,所以证券市场在信息公开性和资金价格的竞争性两方面来讲优于贷款市场;如果借款者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份额,那么他运用企业借款从事高风险投资和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将大为减小。(二)股权融资的风险缺陷:当企业在利用股权融资对外筹集资金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就可能产生进行各种非生产性的消费,采取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股东的投资政策等道德风险行为,导致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冲突。股权融资有什么特点股权是企业的初始产权,是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控制和取得利润分配的基础。股权融资形成的所有权资金的分布特点,及股本额的大小和股东分散程度,决定一个企业控制权、监督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的分配结构,反映的是一种产权关系。股权融资的方式(一)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内源增资扩股是通过原有股东加大投资,使股东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或者发生一定的改变,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对于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一般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原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则由新股东出资认缴,使企业的资本金增强。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指企业向特定的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二)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过多的实物资产进行抵押,各地政府为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提出利用企业股权质押进行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的前提是托管。通过这一平台,设立一套由托管机构、企业、银行三方成功对接的有效机制,打造甄别企业信用情况和股权质地的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股权交易市场,使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权折价受偿,以达到化解债权人风险和实现质押人融资的目的。(三)股权交易增值融资企业的发展演变,主要分为家族式企业、家族控股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私募股权投资四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围绕着资本的流动与增值。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四)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全球的私募基金蜂拥进入中国,私募融资已成为非上市公司利用股权直接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股权融资有利有,需要我们进行取舍。股权是企业的初始产权,是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控制和取得利润分配的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融资的利与弊

6. 股权融资有什么弊端

股权融资的弊端,具体如下:
1、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许多上市公司将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或参与股市的投机,以获得投资收益,由于募股资金未能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投资相应的项目,资金未能真正发挥其功能,形成资金的无效配置,扭曲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2、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盈利能力下降,虽然上市公司不断通过扩股获得廉价资金,但随着股份基数的不断增加,其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必然呈下降趋势;
3、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的调节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股东转让其他人不同意怎么办
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掌控公司的大股东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遇到大股东欺压小股东,不开股东会又不分红,小股东完全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转让主体的限制,即:股东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股东将股权转让至第三人之时。根据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股东将股权转让至第三人之时。
其次,条件的限制。必须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即: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再次,时间的限制。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 股权融资的方法,有什么缺陷?

一、股权融资
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二、股权融资特点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三、股权融资的方法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中国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之外,还要企业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四、股权融资的风险缺陷
当企业在利用股权融资对外筹集资金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就可能产生进行各种非生产性的消费,采取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股东的投资政策等道德风险行为,导致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冲突。Jensen
&
Mecking(1976)认为当融资活动被视为契约安排时,对于股权契约,由于存在委托(股东)――代理(经理人)关系,代理人的目标函数并不总是和委托人相一致,而产生代理成本。
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授权为增加自己的收益而损害和侵占委托人的利益时,就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对于解决经营者的这种道德风险,转换融资方式,企业投资所需的部分资金通过负债的方式来筹集被认为是比较有效的方法。经营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主要源于管理者持股比例过低,只要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就能有效地抑制其道德风险。因此,在管理者的持股比率不变的情况下,在企业的融资结构中,增加负债的利用额,使管理者的持股比率相对上升,就能有效地防止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缓解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另一方面,由于负债的利息采用固定支付的方式,负债的利用有利于削减企业的闲余现金收益流量。在Jensen&
Mecking的分析框架中,债务是通过提高经理的股权比例来降低股权的代理成本的。因此,对管理者几乎或根本不拥有股权的大型现代公司解释力不足。Grossman
&
Hart(1982)弥补了这个缺陷,在他们的研究中假定经营层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为零或接近于零,这时债务可视为一种担保机制,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当企业利用负债融资时,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经营状况恶化、债权人有权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这时,企业经营管理者将承担因企业破产而带来的企业控制权的丧失。因此债务融资可以被当作一种缓和股东和经理冲突的激励机制。
股权融资的方法被绝大多数发展中的企业所接纳,因为它相较于公司发债和向银行借款,股权融资是付出代价最为合适的一种融资方式。他将股权转让,投资方以增资的方式受让股权,既使得投资方获得了股权,又使融资方获得了不需要支付利息的资金,并且,两者在日后成为伙伴关系,一荣俱荣,投资方通过分红的方式获得报酬。

股权融资的方法,有什么缺陷?

8. 股权融资的弊端有哪些?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的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源的配置效率。实践中,许多的上市公司把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或参与股市的投机炒作,获取投资收益。由于募股资金没有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投向相应项目,使得资金没有真正发挥其功能,形成资金的无效配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2.导致了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盈利能力下降。尽管上市公司不断地通过股份扩募方式获取廉价资金,但随着股份基数的不断增大其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必然呈下降趋势。3.不能有效地发挥财务杠杆的调节作用。上市公司几乎均宣传募股筹资项目有相当高的内部收益率,但其预期的净资产收益率要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此时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就不能有效地发挥财务杠杆的调节作用。
一、股权收益权是什么意思
每一个股东在公司中都会享受到股权所带来的收益,这个是股东所享受到的收益权,自己拥有股权越多,那么所得的钱就越多,关于股东收益权的具体解释是如何的?股权收益权投资,顾名思义就是投资于公司的股权收益权。一般采用'购买收益权+回购'的模式,即信托资金先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在信托计划终止时,由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对股权收益权进行溢价回购。也就是说,无论所投向的股票价格涨跌与否,投资者获得的将是一份稳定的收益,而且收益率水平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一般在6%以上。
二、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子公司发展的需要,便于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母公司将实现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同时注销原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随着集团公司的业务发展,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提高集团整体运作效益,上市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其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法人地位。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企业上市前为了整合内部资源、加快公司的发展,对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企业进行吸收合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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