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该怎样处理?

2024-05-10 09:34

1.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该怎样处理?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的处理方法: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指经办单位或人员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绝大部分不是由财会人员填制的,而是由有关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业务人员填制的。但是,全部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财会人员审核,才能登记入账。因此,财会人员不仅本身应掌握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方法,而且还要向有关业务人员说明原始凭证的重要作用,帮助他们掌握正确填制原始凭证的方法。原始凭证的内容主要有: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凭证的编号;  (3)填制凭证的日期;  (4)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抬头人)与填制单位名称;  (5)经济业务简要内容;  (6)金额(单价、数量);  (7)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该怎样处理?

2. 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

问题一: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办  你好, 
  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如果是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可以取得开具原始凭证的单位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加盖该单位公章,由单位领导批准,经办人签字后,作为原始凭证。如果无法取得,可以写个书面证明,写清丢失原因,内容摘要、数量金额等重要内容,然后由经办人签名,知情人签名,领导批准后,才能作为原始凭证。 
  
   问题二: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办?  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玉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如果外来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应到原开出单位重新开具或索取盖有原开出单位公章的证 明,并注明所丢 失凭证的号码、 金额和内容,经 会计主管和村 负责人才比准,Ilj 经办人签字盖 章后,刁’能代替 原始凭证记账 如果丢失后确 实无法取得证 明的,如火车 票、飞机票等 原始凭证.经 办人须写出详 细情况,由会 计主管人员和 村负责人批准 后代作原始凭 证记账、@邱立霞$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经管站!276402 近日,笔者对村级账务进行审计时发现,一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后,有的以白条的形式放在现金保管员的库存中不处理帐务,有的则是用张白纸写明丢失原因后便代替原始凭证记账。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问题三:原始凭证原件丢失了该怎么办  找出具的单位复印一份,盖上出具单位的公章。 
  
   问题四: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怎样处理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的公章。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唬代作原始凭证。  有些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无法取得证明的,例如,飞机票、火车票等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问题五: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怎样处理?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的公章。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有些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无法取得证明的,例如,飞机票、火车票等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问题六: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常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自制原始凭证丢失可至相关部门再打印一份。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问题七:会计凭证丢失怎么办?  交接人员的责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朋友,放心,会计法律会保护你的,不要去担心太多! 
  
   问题八:原始发票丢了怎么办  首先你应该找到开具发票方,像其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假如某些发票无法取得发票的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无法提供采发票的企业成本、费用是否实际发生的凭证,是无法申报扣除的。 
  
   问题九:会计凭证遗失了一本怎么办  丢失了一本凭证,怎么丢的,过程?将其形成一个材料备查。对于丢失会计凭证,属于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财政局,不是税务局,税务局不会对丢失凭证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影响较大,造成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认定为账务不健全,对所得税核定征收。增值税采用专用票抵扣,只要你销售额准确,进项税已经认证的可以扣除,没认证的可以向销货方索要记账联复印件,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这里面有风险的,主要是报销的,银行的可以通过对账单核对或要求银行重打,发 票可以有销售方提供复印件…… 
  会计从业证不会被吊销。这个归财政局管理。 
  
   问题十:财务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3. 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怎么处理

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处理方法:
 
 1、原始凭证填写如有错误,要使用正确的改错方法更正,不得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褪色水改。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2、对于文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或在错误处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更正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名章。
 
 3、对于数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必须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不可在原错误处更正。

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怎么处理

4. 财务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处理

实际工作中,如果是丢失原始凭证(一张两张的):
 
 如果是外部凭证,比如发票的话:专票可以找对方索取发票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普票目前没有明确文件一般参照专票或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银行回单可以找银行重新打印。
 
 如果是内部凭证的话: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5. 财务人员遗失原始凭证如何处理

实务工作中如果是丢失一张两张原始凭证:
 
 如果是外部凭证,比如发票的话:专票可以找对方索取发票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普票目前没有明确文件一般参照专票或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银行回单可以找银行重新打印。
 
 如果是内部凭证的话: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财务人员遗失原始凭证如何处理

6. 全月的原始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全月的原始凭证丢失,要具体看丢失发票的种类进行分别处理:
 
 1、纳税人丢失对方开具的原始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通常对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规定接受处罚后,取得开具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及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笔收入已申报纳税的证明,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后,可以在企业所税前列支。建议处理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对丢失发票的税务处理,个别地区做了明确规定,参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四、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2、如果采购发票和差旅费发票无法取得发票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无法提供采购发票和差旅费发票等企业成本、费用是否实际发生的凭证,是无法申报扣除的。
 
 3、因你公司只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仅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另外,税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罚。

7.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如何处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扩展资料:
企业的原始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一般在业务发生时由业务负责人员填制,但有些也需要出纳人员填制,如现金送款单、进账单、支票、支票存根、收款收据、出纳报告单等自制原始凭证就是由出纳人员填制。
对于外来原始凭征,主要是认证其真实性及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入账使用。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首先辨认是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税务局、财政局监制章,监制章是否符合要求,另外注意是否有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或公章。
有无固定的特殊的公认标志,如车船票、飞机票等。自制原始凭证不一定加盖公章,但一定要有完整的手续,符合财务报销要求。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开出的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复写,并连续编号,要求加盖财务章或人名章的原始凭证要盖齐,如汇款单位汇款凭证等。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需持有实物验收单;支付款项的原始证明,需有收款单位的正式收款证明,不能用白条入账。
(4)职工因公出差,需填写正式借款单,作为记账依据,且在出差回来报账时,不再退还给借款人,由借款人重新填制差旅费报鞘单,用以销账,若出现多借款项退回,由收款出纳员另开收据作为入账证明。
(5)对重要的空白原始凭证,应指定专门人员保管,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注明用途、领用单位、领取人、领取凭证的起止日期,用完后,要用存根销号。
(6)对于发生频率高、性质、内容相同,只是金额不同的原始凭证,可以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如报销的出租车票、报销的药费、向个人开出的销货发票等。
原始凭证汇总表应具备以下内容:汇总原始凭证编号、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税金、制证人、审核人、收款人、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等。
汇总表如同流水账账单,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最后进行加计,这些原始凭证如果不多,可以附在汇总表后面,如果数量太多,应单独编号装订,妥善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如何处理

8. 出纳对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一)填制原始凭证
企业的原始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一般在业务发生时由业务负责人员填制,但有些也需要出纳人员填制,如现金送款单、进账单、支票、支票存根、收款收据、出纳报告单等自制原始凭证就是由出纳人员填制;对于外来原始凭征,主要是认证其真实性及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入账使用。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首先辨认是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税务局、财政局监制章,监制章是否符合要求,另外注意是否有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或公章;有无固定的特殊的公认标志,如车船票、飞机票等。自制原始凭证不一定加盖公章,但一定要有完整的手续,符合财务报销要求。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开出的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复写,并连续编号,要求加盖财务章或人名章的原始凭证要盖齐,如汇款单位汇款凭证等。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需持有实物验收单;支付款项的原始证明,需有收款单位的正式收款证明,不能用白条入账。
(4)职工因公出差,需填写正式借款单,作为记账依据,且在出差回来报账时,不再退还给借款人,由借款人重新填制差旅费报鞘单,用以销账,若出现多借款项退回,由收款出纳员另开收据作为入账证明。
(5)对重要的空白原始凭证,应指定专门人员保管,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注明用途、领用单位、领取人、领取凭证的起止日期,用完后,要用存根销号。
(6)对于发生频率高、性质、内容相同,只是金额不同的原始凭证,可以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如报销的出租车票、报销的药费、向个人开出的销货发票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具备以下内容:汇总原始凭证编号、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税金、制证人、审核人、收款人、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等。汇总表如同流水账账单,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最后进行加计,这些原始凭证如果不多,可以附在汇总表后面,如果数量太多,应单独编号装订,妥善保管。
(二)原始凭证复核
在企业里,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执行报销手续,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时,应对执行手续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这就要求出纳人员在复核时执行制度、坚持原则,对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手续不齐全、书写不清楚、计算有差错的原始凭证按处理原始凭证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处理。若会计人员既不制止、纠正,也不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向主管单位或财政、税务、审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及时处理。出纳人员在复核原始凭证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真实性复核。原始凭证上注明的业务内容是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不得掩盖、歪曲和篡改原始情况,这就要求经济双方当事人和单位、时间、地点、内容、数量、金额都是真实的,除业务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章之外,还要由了解该项业务的主管人员签章,由会计主管审核,才能作为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
(2)完整性复核。根据原始凭证所必须具备的要素,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已填写完整,对于有些业务,需要有旁证才可作为报账依据,对于需要旁证的原始凭证,若原始凭证不齐,则视为手续不齐全,如购货发票要附有购货名称、规格、数量明细、销货单位的出库证明单或本单位入库单,不需入库的物品,发票上应有使用证明人的签名。
(3)合法性复核。是指符合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管理要求的原始凭证。复核时要注意:①假发票、假支票,往往表现在时间不吻合,如某人出差,回来报销发票,与之出差时间不吻合,说明是假发票;另外其他假发票也很多,如开具方非销货方或发票本身就是假发票等。出纳人员应具备一些辨别假发票的基本能力,才能不会出现问题。②还要注意那些虽然原始发票是真的,但按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不属于报销范围。如私人购置自用物品、个人消费物品等。如果企业报销制度中允许报销私人消费品,但在会计处理时要注意这种情况视同于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要代扣和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出纳人员一定要了解制度,掌握报销范围。③另外还要注意有些费用虽能报销,但制度对报销的比例或金额有规定限制的,如大部分单位规定,对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应由父母双方单位分别负担,此时就要按比例执行报销手续。另外在许多单位规定了不同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如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每日补助标准等,职工报销差旅费时就要按标准执行。
(三)对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如果当事人或原始凭证保管人员由于不慎,将原始凭证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遗失的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则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一、备用金可以用工资抵扣么
备用金是可以用工资抵扣的。正常情况下备用金是不足以支付工资的,用来缓解还是可以的。备用金可以归还小额借款,归还小额借款也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计提备用金发放工资可以按员工所在部门实际人数或计件工资汇总金额,自制表格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实际发放工资时,用工资发放表作为原始凭证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