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附则

2024-05-09 13:15

1.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附则

本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附:现金流量表参考格式(略)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附则

2.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介绍

现金流量表(statement of cash flows)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也叫账务状况变动表,所表达的是在一个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包含现金等价物)的增减变动情形。现金流量表可用于分析一家机构在短期内有没有足够现金去应付开销。

3. 最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如何填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需要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分析填列,如果你只根据一些科目的发生额或余额填列,那是不准确的。比如你说的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多31204.77元其中有31000为借款现金增加,如果本月有其他应收款某明细科目借方100万,贷方100万,那么流入流出就分别多100万,但你只列这几个情况是看不出来的。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填附表,只填主表,所以折旧等情况不需填列。
所以建议你还是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分析,按现金流量表主表的几个项目分析合计填列。

最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如何填现金流量表

4. 小企业会计准则里的现金流量表怎么填写

  2013年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始施行,现金流量表由《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按需要选择编制”的年报,变为每月必编的月报,这对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技能要求有了提高。
   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客观需要和倒轧法的基本要领
  目前,虽然大多数小企业普及了会计电算化,但是使用软件程序编制现金流量表,即使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绝大多数会计人员也未能熟练掌握,小企业会计人员对此更是一筹莫展。与工作底稿法下从“营业收入”开始按每一笔业务“逐笔分析”编制调整分录,或者T字账法下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为基础编制调整分录比较,“倒轧法”要简便许多。
  所谓倒轧法,一是指编表次序倒置,从现金流量表的最后行次向前边行次逐项填列;二是指对销售、购买这类发生频率特高的现金流入或支出,不采用按每项业务逐一调整,而是采用以现金总流入或者现金总流出减去其他发生频率小、容易确定的项目金额,倒推出销售、购买这些业务量大的项目金额。倒轧法的要领是先易后难、先下后上和倒轧购销。
  (一)先易后难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主要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大类,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在小企业发生笔数较少,涉及内容也不多,很容易从总账、明细账上查出直接填列。因此编表时可先填列这些项目,然后再填报相对复杂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中,除“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两项目外,其他几个项目发生频率也较低,可以先从总账、明细账中查出填列,然后再填列发生频率高、业务笔数多的销售、购买方面的现金收付。
  (二)先下后上
  现金流量表从第1行到第22行,我们称之为自上而下。采用倒轧法编表时,次序倒置,由下而上,最下一行 “期末现金余额”项目,先填列,尔后依次向上填报。究其理由,也是因为下边几行内容简单,金额好找,如此循序渐进,即可达到简单、便捷的目的。
  (三)倒轧购销
  现金流量表中填列的反映销售、购买业务现金流量的经营活动,即现金流量表第1行、第3行的内容,涉及的业务笔数最多,内容最复杂,比如第1行“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既包括本期售出本期就收到现金的销售,还包括上期售出、本期才收到现金的销售,也包括预收货款、预收劳务款的现金收入,涉及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多个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中要求根据这些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谈何容易!采用倒轧法,在其他类别、本类别其他项目填列完毕的基础上,再根据本期现金收入总额、现金付出总额,减除已填报各项目的合计数,直接倒推出本期销售、购买收付的现金,就可以不必借助总账、明细账若干科目的发生额来 “分析填列”这两个项目的金额,岂不简便得多。
  采用查账法直接填列的现金收付项目
  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时,现金流量表1~11月份 “本年累计金额”,应当按照上月份现金流量表“本年累计金额”加上本月份现金流量表的“本月金额”后的数额填列。1~11月份现金流量表的“本月金额”,除第1行“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第3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两项目外,其他项目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填列:
  1.第22行“期末现金余额”:正常情况下,小企业应当按照本月末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但应注意:(1)如果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包含不可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应从中扣除;(2)如果小企业“短期投资”期末余额中包含可以随时变现或者3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则应加计到上述“期末现金余额”中。
  2.第21行“期初现金余额”:应当按照上月末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金额填报。
  3.第20行“现金净增加额”=第22行-第21行;差额为负数时,以“-”号填列。
  4.第18行“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应当按照本月以现金向本企业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以下统称股利)金额填列。内容应包括本月以现金支付的往年股利和当年股利。现金股利分配小企业发生频率很低,如果本月出现时,直接查账即可。
  5.第17行“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应当填列以现金偿付的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利息。可根据“应付利息”、“财务费用”以及现金科目(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下同)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6.第16行“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应当填列以现金偿还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本金。可根据“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现金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以上第16至18行,反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付出,实践中,小企业还可能发生因投资者依法减资而支付的现金和小企业因取得借款而支付的其他借款费用等。如有,小企业可增设第18-1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数额较大时,也可单独增设项目反映。
  7.第15行“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应当填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的现金。可根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现金科目本月发生额分析填列。
  8.第14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应当按照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金取得的现金。应根据“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现金科目本月发生额分析填列。
  9.第19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14行+第15行)-(第16行+第17行+第18行);其差额为负数时,以“-”号填列。
  10.第12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应当填列小企业为取得各种非流动资产而支付的现金。本项目涉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研发支出”、“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现金科目的发生额,应根据本月各该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另外,还应注意:(1)购建非流动资产时支付的现金中应予资本化的利息,不计入本项目而应在第17行“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2)因购置非流动资产而应支付应付职工工资,应填列在本表第4行“支付的职工薪酬”项目,不在本行反映;(3)购买用于在建工程的物资和接受形成非流动资产的劳务,计入本行,不应计入本表第3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11.第11行“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应当按照本月发生的因取得各种长短期股票、股权、债券和基金等而支付的现金,应根据“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和现金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分析填列。应注意的是:(1)取得上述投资支付的相关税费,如印花税、佣金、手续费等,应计本项目;(2)小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投资价款中包含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构成本项目内容,而应计入本表第6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见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以下简称《释义》)对准则第八十四条的解释].
  12.第10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到的现金”:应当按照小企业当月处置各类非流动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去处置过程以现金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填列,如净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13.第9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应填列小企业当月取得、对方以现金支付的股票、债券、基金的股利和利息,含收回投资时收到的对方以现金支付的股利或利息。本项目可根据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和现金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分析填列。
  14.第8行“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应当按照小企业当月收回各种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填列。本项目可根据各类债权、股权科目和现金科目本月发生额分析填列,应注意的是,收回投资取得的现金中包含的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应计入本表第9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不填入本项目。
  15.第13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8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第12行);其差额为负数时,以“-”号填列。
  16.第6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该行应当填入按照当月支付的、除应填入第3至5行之外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在小企业,该项内容主要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中反映。包括小企业当月以现金支付的、不论应计入哪一会计期间损益的相关支出。《释义》列举的该项目具体内容包括:(1)商品维修费;(2)在销售、购买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及仓储费;(3)广告宣传费、展览费;(4)小企业开办费;(5)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费用;(6)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财产保险费、中介咨询费 、诉讼费;(7)罚金、罚款;(8)经营租赁费;(9)对外捐赠、赞助的现金。
  17.第5行“支付的税费”:应当按照小企业本月以现金缴纳各种税金、附加和基金的合计数填列,而不论税费属于前期、本月或后期。
  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税费滞纳金应包含在本项目;
  (2)小企业为个人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包含在本项目;
  (3)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不包含其中,而应在本表第2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18.第4行“支付的职工薪酬”:应当填列小企业当月以现金支付的、在“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科目中核算的支付给职工和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本项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本月借方发生额和现金科目本月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9.第2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当根据小企业当月收到的除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以外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在小企业,这些现金收入主要在“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释义》列举的该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1)收到的以现金交付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的各种税费返还和政府补贴的其他现金;
  (3)经营租赁的现金收入;
  (4)个人赔偿和保险理赔的现金收入;
  (5)收到捐赠、赞助取得的现金;
  (6)收取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等现金收入;
  (7)收到退回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金。
  倒推销售、购买项目现金收支
  (一)倒推销售现金收入
  1.筹资活动现金收入=第14行+第15行;投资活动现金收入=第8行+第9行+第10行。
  2.本月现金收入总额=所有现金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所有现金科目或明细科目之间对转的金额=所有现金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之间对转的金额+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之间对转的金额+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之间对转的金额+其他货币资金明细科目之间对转的金额)。
  3.第1行“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月现金收入总额-(筹资活动现金收入+投资活动现金收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倒推购买项目现金支出
  1.本月经营活动现金收入合计=第1行+第2行。
  2.本月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合计=本月经营活动现金收入合计-(本月现金净增加额-本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第3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月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合计-(第4行+第5行+第6行)。
  值得提出讨论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现金流量表格式,没有设置“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但有外币业务的小企业并不鲜见,有外币现金账户时,月末按即期汇率调整外币账户余额时必然会导致现金账户期末余额的增减变动,如果不作反映,三个大类别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数就会与按期末、期初现金余额差额计算的“现金净增加额”不相等。这一点是现金流量表设计的疏漏。笔者的意见是,有外币现金业务的小企业,仍应在“现金净增加额”项上方增设“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以备填表之用。

5.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分类

现金流量应分为以下三类:(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收到的税费返还;(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支付的各项税费;(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并单独列示。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总额,应扣除因购买或处置取得或支付的现金,以净额列示。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1)购买或处置价格;(2)购买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3)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4)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项目归类有其特殊性。企业在编制本表时,前述现金流量项目归类不适用的,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金融企业的下列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1)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3)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6)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7)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买卖证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现金;(8)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保险企业的与保险金、保险索赔、年金退款和其他保险利益条款有关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分类

6.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应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报告企业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一般应分别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应以净额列示。金融企业下列项目应以净额列示:(1)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2)活期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3)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5)委托存款与委托贷款;(6)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证券的买入与卖出。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应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有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应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前述现金流量类别中,并分别列示。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时,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取得:(1)企业的会计记录;(2)根据以下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①当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②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项目;③其现金影响属于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企业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项目主要包括:(1)资产损失准备;(2)固定资产折旧;(3)无形资产摊销;(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待摊费用;(6)预提费用;(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8)固定资产报废损失;(9)财务费用;(10)投资损益;(11)递延税款;(12)存货;(13)经营性应收项目;(14)经营性应付项目。

7. 请教管理费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怎么表现?

现金流量表主要反应的是企业收到和支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情况。
您所列的管理费用明细中,交通费用、办公费用、各种杂费如果是用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等价物支付的,则应列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计提的工人工资只有支付了才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若没有支付则不用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是非付现费用,不用支付现金,所以不用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

请教管理费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怎么表现?

8.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引言

本准则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其应提供的信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