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区别

2024-05-17 21:06

1. 简述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区别

1、定义不同权益融资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2、性质不同债务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负债来获取的,例如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向供货商借款等。债务性资金必须到期偿还,一般还要支付利息。而权益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来获取的,如发行股票、增资扩股、利润留存。权益性资金是企业的自有资金,不需要偿还,不需要支付利息,但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分红、派息。3、优点不同权益融资的优点:权益融资所筹集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权益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权益资本是企业最基本的资金来源,权益融资容易吸收资金。债务性融资优点:短期性。债务性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4、融资方式不同债务性融资方式有中小企业债务性有多种渠道,既有内源性债务融资,也有外源性债务融资。权益融资方式有基金组织、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对冲资金、贷款担保。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简述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区别

2. 简述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的区别

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的主要区别:1、定义不同,权益融资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2、性质不同,债务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负债来获取的,债务性资金必须到期偿还,一般还要支付利息。而权益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来获取的,权益性资金是企业的自有资金,不需要偿还,不需要支付利息,但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分红、派息;3、优点不同,权益融资所筹集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权益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权益资本是企业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债务性融资优点是短期性,债务性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4、融资方式不同,债务性融资方式有中小企业债务性有多种渠道, 既有内源性债务融资,也有外源性债务融资。权益融资方式有基金组织、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对冲资金、贷款担保;5、计算方式不同,权益融资核算不需要考虑所得税,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则需要考虑所得税抵减效应。对于债务融资来讲,就是企业有欠款,就是通常所说的债务,而权益融资,是企业通过自己的产品获得融资,不需要背负债务。债权资本增多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信用价值,增强公司的信誉,可以为企业发行更多的债务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可以获得资金的杠杆收益,无论企业盈利多少,企业只需要支付给债权人事先约好的利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或资本开支。企业在权益融资上所实际支付的资本成本就是其所支付的股息、红利的账面金额;而在债务资本上所支付的资本成本则是其所支付的利息、债息等的账面金额再扣除其按所得税比例计算的部分。通俗地说,就是企业所支付的债息、利息等基于债务资本所产生的资本成本,其中相当于所得税率比例的部分是国家以其所得税支付的。权益性融资能少地筹借债务性资金,这样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和债务风险,使企业稳健发展。而利用债务性融资可以激进型企业敢于筹借较多的债务性资金,利用财务杠杆“借鸡生蛋”,使企业具有高速发展的潜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第十九条 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3. 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的特点

一、债务融资的特点: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5.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二、债务融资的特点: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一、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几种?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企业融资的途径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的特点

4. 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根本差异是什么 相关知识介绍

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根本差异是什么?据悉首先我们要知道这两个概念的应用场景是什么,字面意思可以直观理解到,是对面融资的情况下才会有疑问,那么融资必然就是涉及到企业,企业必然就涉及到股权的问题,启动资金问题。
 
 
    
 
  
        
  
 
 
 
 
 在我国创办企业,要么是创始人本身就很有钱,可以投资,就不需要融资,要么就是创始人的影响力很大,产品也很厉害,那么他可以轻易获得资本家的青睐,并获得融资,这种行为我们就可以理解为权益融资,因为权益融资就会涉及到投资人和企业的权益问题,也就是股权问题。权益融资的情况下,投资人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并提出意见,同时也享受年底分红,利益分红等,也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天使投资人,某企业获得A轮,B轮等融资。
 
 那么我们再说说债务性融资,上面说了两种创办企业的资金解决方式,其实还有第三种,就是通过借贷,创始人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信誉,可以去银行或者贷款机构去申请借贷,那么既然是借贷就涉及到了债务,有了债务我们就称之为债务性融资,而债务性融资通常是需要偿还利息的,而且企业要定期偿还本金,所以压力很大,但是债务性融资,公司的所有权都属于创始人,借贷结构不具有决策和参与公司利益分红的权利。
 
 好了,上面啰嗦了一堆,把概念是解释清楚了,那么该如何去理解呢?说的再直白和简单点就是:权益性融资就是企业的启动资金不需要自己偿还利息,但是自己的公司权益要分配出去,而债务性融资是企业的启动资金是通过借贷完成,但是不稀释公司的控制权。这里不仅是说启动资金,企业的任何阶段融资都可以这么去理解。

5. 试论述企业用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的利弊

企业并购融资成本的高低将会影响到企业并购融资的取得和使用。企业并购活动应选择融资成本低的资金来源,否则,并购活动的目的将违背并购的根本目标,损害企业价值。西方优序融资理论从融资成本考虑了融资顺序,该理论认为,企业融资应先内源融资,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优先考虑债务融资,不足时再考虑股权融资。因此,企业并购融资方式选择时应首先选择资金成本低的内源资金,再选择资金成本较高的外源资金,在外源资金选择时,优先选择具有财务杠杆效应的债务资金,后选择权益资金。
(二)融资风险大小
融资风险是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并购融资风险可划分为并购前融资风险和并购后融资风险,前者是指企业能否在并购活动开始前筹集到足额的资金保证并购顺利进行;后者是指并购完成后,企业债务性融资面临着还本付息的压力,债务性融资金额越多,企业负债率越高,财务风险就越大,同时,企业并购融资后,该项投资收益率是否能弥补融资成本,如果企业并购后,投资收益率小于融资成本,则并购活动只会损害企业价值。因此,我国企业在谋划并购活动时,必须考虑融资风险。我国对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都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比如国家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是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不足,没有进行并购的信贷项目,因此,企业要从商业银行获取并购信贷资金首先面临着法律和法规约束。我国对发行股票融资要求也较为苛刻,《证券法》、《公司法》等对首次发行股票、配股、增发等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上市资格”比较稀缺,不是所有公司都能符合条件可以发行股票募资完成并购。
(三)融资方式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
资本结构是企业各种资金来源中长期债务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比例关系。企业并购融资方式会影响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并购融资方式会通过资本结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因而并购企业可通过一定的融资方式达到较好的资本结构,实现股权与债权的合理配置,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保障企业在并购活动完成后能够增加企业价值。因此,企业并购融资时必须考虑融资方式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根据企业实力和股权偏好来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四)融资时间长短
融资时间长短也会影响到企业并购成败。在面对有利的并购机会时,企业能及时获取并购资金,容易和便捷地快速获取并购资金有利于保证并购成功进行;反之,融资时间较长,会使并购企业失去最佳并购机会,导致不得不放弃并购。在我国,通常获取商业银行信贷时间比较短,而发行股票融资面临着严格的资格审查和上市审批程序,所需时间超长。因此,我国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融资时间问题。

试论述企业用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的利弊

6. 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方式

1、权益融资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2、债务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负债来获取的,例如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向供货商借款等。债务性资金必须到期偿还,一般还要支付利息。而权益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来获取的,如发行股票、增资扩股、利润留存。权益性资金是企业的自有资金,不需要偿还,不需要支付利息,但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分红、派息。
3、权益融资的优点:权益融资所筹集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权益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权益资本是企业最基本的资金来源,权益融资容易吸收资金。债务性融资优点:短期性。债务性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4、债务性融资方式有中小企业债务性有多种渠道,既有内源性债务融资,也有外源性债务融资。权益融资方式有基金组织、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对冲资金、贷款担保。
一、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一)内源融资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1、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
3、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

7. 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比大企业更多的依赖内源融资。2、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中小企业更加依赖债务融资,在债务融资中又主要依赖来自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贷款。3、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表现出规模小、频率高和更加依赖流动性强的短期贷款的特征。4、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加依赖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以及民间的各种非正规融资渠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8. 债务融资与债权融资的根本差异是

1、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私募债权基金等等2、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而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选择融资成本较小的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一、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四条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事项须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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