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股东的两家公司能否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2024-05-09 22:56

1. 相同股东的两家公司能否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相同股东的两家公司能否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2. 相同股东的两家公司能否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不可以。按照招投标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可以参加投标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可以参加投标吗

4. 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可以参加投标吗

不可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一、夫妻不同公司可以参与招标
可以。夫妻各自代表不同公司参与投标的,不能直接认定为串通投标,但如果各自串通投标的价格,损害招标人或者国家利益的,就会构成串通投标。根据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投标人不得同时中两个标段吗
(一)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人同一批招标的多个合同段投标时,如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投标人同时中两个以上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合同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如拟投入的项目正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之一相同或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中50%以上(以投入人员最少的合同段为基数)相同的,最多允许该投标人中一个标,并明确确定方法。
(二)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人不同批次或不同招标人类似项目投标时,如拟投入的项目正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之一相同或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中50%以上(以投入人员最少的合同段为基数)相同,已在前一次评标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尚未接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后续评标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不应当作为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招标人可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中标候选人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到项目实施现场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其更换人员,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更换后的人员的资格、经验等方面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配置备选人员的,招标人可以允许其用备选人员替换与其他中标标段重复的正选人员。该中标候选人因同时中标人员相同而不能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到项目实施现场且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更换人员的,应当由投标人选择其中一个标中标而放弃其它标,招标人不应当没收其放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确定后备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以上原则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被执行人可以参加招投标吗
被执行人可以参加招投标,可作为委托人参考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招标购买设备、材料和日用品等。在进行资源勘探、开发矿藏或招商承建工程项目时,也常采用招标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可以参加投标吗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是不可以参加投标的呢亲,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可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摘要】
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可以参加投标吗【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是不可以参加投标的呢亲,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可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回答】

两家公司有共同股东可以参加投标吗

6. 相同股东的两家公司能否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 有相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同时竞标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由相同股东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有相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同时竞标吗?

8. 有相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同时竞标吗?

不可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由相同股东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一、招标人能使股东的代表参与投标吗
招标人股东不可以参与投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招标人不可以是投标人的股东,招投标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没有办法参加招投标。招标本来就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果有本单位的股东参与其中,这就违背了招投标的本意,招标和投标必须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法律规定进行。
二、民营企业招投标需要注意什么
民营企业招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的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的规定。如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名称应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2、投标工期不要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章印要齐全有效。
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
5、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保持前后一致。特别是工期、报价方面。
6、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完整,施工的方法和措施要切实可行。
7、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所采用的措施相适应。
8、投标报价应合理,具备竞争性。
三、招标人股东是否可以参与投标
招标人股东不可以参与投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不可以是投标人的股东,招投标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没有办法参加招投标。招标本来就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果有单位的股东参与其中,这就违背了招投标的本意,招标和投标必须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法律规定进行。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