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拍卖?

2024-05-17 09:50

1. 什么是无效拍卖?

《拍卖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旦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应予无效,即属无效拍卖。所谓无效拍卖,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可能造成消极社会影响而其后果不为法律所承认可拍卖活动。无效拍卖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或者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为法律所禁止。在拍卖实践中,无效拍卖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益拍卖。所谓无益拍卖,是指因拍卖造成公民个人或社会利益损害的行为。例如,任意拍卖的出卖人委托拍卖人拍卖其家庭生活必需品,致使其家人生活发生困难。又如拍卖国营小企业,但对原企业职工未作妥善安排,致使职工生活无着落,影响社会稳定,这也属于无益拍卖的范畴。无益拍卖的认定,一般以法律规定为准,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按照司法惯例确认。
二、违法拍卖。违法拍卖作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其特征是明显或不明显地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拍卖中拍卖人为自己竞买或指使他人为自己竞买,竞买入互相串通压低或抬高出价,拍卖人代他人竞买等,这类行为违反法律和拍卖规则,不论其是否促使拍卖成交,依法都应属无效。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物未经查封或查封无效即予拍卖的,其行为也应无效。此外,拍卖物品为违禁物、出卖人对拍卖物无所有或处置权的拍卖,以及拍卖程序违法,经利害关系人提出拍卖人仍不纠正的拍卖,也会导致无效。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拍卖。任意拍卖中出卖人的意思表示是决定拍卖能否实施及完成的关键。故在其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时,拍卖人应根据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进行。出卖人的意思表示一般在委托协议中确定,因此,拍卖人一旦接受出卖人的委托为之拍卖,即应受委托协议的约束,根据协议实施拍卖活动,遇有特殊情形不能依据协议拍卖时,应征得出卖人的同意方可对拍卖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改,否则即会违背出卖人的真实意愿,依此进行的拍卖既违法,亦无效。

什么是无效拍卖?

2. 关于拍卖的合法性问题

1.标的物不该由2号竞拍人拍得。3号竞拍人放弃了对标的物的购买,属于违约行为,应该由拍卖行重新拍卖。第一次拍卖产生的佣金应由3号竞拍人支付,第二次拍卖时,标的物的成交价格达不到20万元,3号竞拍人应当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3. 关于拍卖的一些疑问

1、拍卖程序:送拍品,拍卖公司觉得可以上拍的,签委托拍卖合同。合同上有相关收费标准。开拍卖会。成交、不成交都进行结算。
拍卖法没规定是先交钱还是先拍卖。只是通常有实力的公司都会成交后结算。现在大部分没实力的中小拍卖公司因为考虑到收回拍卖会成本及成交率不高委托方不愿交拍卖费用的情况,也会先收相关手续费。有部份恶劣的拍卖公司是靠收前期费用来赚钱,而不是通过拍卖成交赚钱的,就会在拍卖前把你送拍的拍品定高价,以收取高额的前期费用。所以,你送拍时要注意,一旦遇到前期费用大的公司,直接拿回拍品走人。
2、大部分中小型拍卖公司征集到和成交真品的难度较大,所以不会调查东西的来历,只要他们觉得有利,能成交的拍品,都会收拍。而且大部分送拍的人都会说他的东西如何如何好,是祖传的还是淘来的也无从考究。所以你怎么答都可以。要是东西有点年份的话,说祖传好点。如果说是淘的,他会问你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淘的,多少钱,这样你还要想更多的东西去圆谎,万一说到他熟悉的地方,还会给人不诚实的印象。
3、出土文物法律明文不许拍卖。但不是经专家也无从证实是出土的,所以像第2点说的,通常的拍卖行都会收拍。
4、这点问题和第3点答案相同。
5、要注意的是,你如果送拍到有一、二、三类文物资质的拍卖公司,他们有时会收到公安部门的被盗文物清单,如果你送拍的文物是失窃文物,那就最好别送这些公司了。

关于拍卖的一些疑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