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理由可以增加抚养费

2024-05-05 03:50

1. 什么理由可以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或母亲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一、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相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抚养费,还可以改变吗
法院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父亲或者母亲又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可见,子女是有权要求在判决、协议确定的数额基础上请求增加抚养费,但增加的数额必须在合理范围内。

什么理由可以增加抚养费

2. 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何增加孩子抚养费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对于离婚后给子女抚养费太少需要增加时,双方也可以协议决定,协商不成也可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您若还有疑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3. 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法律分析: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4. 要求在增加抚养费的理由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或母亲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一、离婚后一方收入增加,抚养费能要求对方增加吗?
离婚后一方收入增加,能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是什么?

6. 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1、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一、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二、离婚后怎么去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如果因为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增加。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支付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其给孩子抚养费的规范在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有特殊状况的,可以根据具体状况调高或者降低规范。
三、民法典哪些情况不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除此之外都不被允许赠加抚养费:1、因物价调整或波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的;2、因子女升学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的;3、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的;4、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的。

7. 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况:
1、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生活需要;
2、子女因上学、患病需要增加;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一、离婚孩子的生活费怎么处理
离婚孩子生活费是抚养费的一部分。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因为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增加。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支付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其给孩子抚养费的规范在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有特殊状况的,可以根据具体状况调高或者降低规范。
二、离婚财产分割多久可以增加抚养费
离婚不管经过多长时间,出现法定情形的就可以增加抚养费。具体情形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三、离婚抚养费可以重新起诉吗
当事人想问的问题应当是: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变更抚养费吗?答案是肯定的,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离婚后,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费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第二,有给付义务的父母,可以起诉要求减免抚养费。在各地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酌定减免抚养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降低抚养费数额,不侵犯子女利益的,可以酌情降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8. 增加抚养费的处理理由有哪些

增加抚养费判决书的理由有:能证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证据;能证明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证据;能证明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