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2024-05-16 13:49

1. 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拓展资料:一、当创业板股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4.期末净资产为负。二、不同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交易所业绩预告对应的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2、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每个财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5号之前。3、中小板(属于主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2.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应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如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数据相比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一)因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最新预计的净利润变动方向或盈亏性质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者范围差异较大。差异较大是指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的20%或者低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下限的20%;(二)因净资产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净资产为负值,最新预计净资产不低于零;(三)其他重大差异情况。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3.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当年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
业绩快报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能够平衡因资金不对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此外,当财务数据出现差异30%以上的差异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说明,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从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机会与规避潜在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4.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当年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
业绩快报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能够平衡因资金不对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此外,当财务数据出现差异30%以上的差异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说明,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从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机会与规避潜在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

5.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4月15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摘要】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提问】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4月15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回答】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6.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市场有两种预披露的方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还有一种是正式报告的“财报”。
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大概估计。
业绩快报比起业绩预告就更加全面详细,一般都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相当于一份准年度正式报告。
而有关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都会有所不同。

对于主板企业,业绩预披露并非强制制度,部分特殊情况下需要预披露,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要求有所不同,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上交所主板:
A:业绩预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1.31日之前)披露业绩预告。预计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亏损的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3.实现扭亏为盈


B:业绩快报
按照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还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深交所主板:
A:业绩预告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04月15日前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0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 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01月31日前
B:业绩快报
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好了,看完上述主板规则后,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对于主板企业只有在业绩出现较大变动的时候,才会强制披露业绩预告,一般来说是非强制性的。
故我们可以看出,当公司强制性披露时,非好即坏;而公司没有进行强制性披露时,相对来说业绩还是相对稳定的,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我国的A股市场除了主板,还有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些板块业绩预披露的规则。
中小板:
A:业绩预告
公司应披露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的时间与主板相同;
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
B: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创业板:
在进行注册制改革之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但是若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1.期末净资产为负
2.净利润为负值
3.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实现扭亏为盈
5.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科创板:
A: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实现扭亏为盈
3.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也可也进行业绩预告。
若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的,应当及时披露更正公告。
B:业绩快报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业绩快报。

7. 创业板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上有哪些特别要求

你好,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
首先,采取业绩快报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其次,强调要披露内控制度检查意见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报送定期报告时应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上市公司仍有募集资金在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创业板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上有哪些特别要求

8.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规则:年报一般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进行披露,第一季度报告也要在4月30日之前披露,半年报要在8月30日之前,三季报要在10月31日之前进行披露。如果不能及时披露会被实施停牌、ST、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等惩罚。拓展资料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基本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股票型上市公司(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债券型上市公司(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上市公司基本特点:(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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