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2024-05-17 14:19

1.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操作是怎样的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操作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对此作出约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融资”二字,这里讲的融资,其实质就是出租人出资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因此,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2. 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基本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共同居住人能否继续租赁原房屋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租赁原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关于租的房屋拆迁能获得什么补偿?
租的房屋拆迁房客一般是不能得到拆迁补偿的。是否能够获得赔偿,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是书面的吗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承租人、出卖人和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租赁期限;
3.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4.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包括以下几种:
1.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
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的。
2.收取租金的权利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金是出租人提供融资的对价,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租赁物瑕疵担保免责权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选定而购买租赁物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所以,出租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4.租赁物风险负担免责权
在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内,租赁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其风险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什么?

4. 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租赁物的基本情况;租赁物的技术性能;合同标的的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租赁物的归属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手写租房协议怎么写?
手写租房协议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信息、租房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维修责任、是否可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商场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
如果商场租赁合同丢失补办的,一般有以下的方法:商场可以根据原合同的内容签订租赁合同。也可以让商场在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重新签字或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和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5. 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的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3、租赁物的技术性能;
4、合同标的的检验方法;
5、租赁期限;
6、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7、租赁物的归属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私募投资有哪些特点?
1、资金筹集具有私募性与广泛性。
私募股权投资资金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其销售、赎回都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资金来源广泛,一般有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等。
2、投资对象是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并且其项目选择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带来高额投资回报,而不拘泥于该项目是否应用了高科技和新技术。换言之,关键在于一种技术或相应产品是否具有好的市场前景而不仅在于技术的先进水平。
3、对投资目标企业融合权益性的资金支持和管理支持。
私募股权基金多采用权益投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形式。私募股权投资者通常参与企业的管理,主要形式有参与到企业的董事会中,策划追加投资和海外上市,帮助制定企业发展策略和营销计划,监控财务业绩和经营状况,协助处理企业危机事件。一些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与资源,他们可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策略、融资、上市和人才方面的咨询和支持。
4、属于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一个项目可达3~5年或更长,属中长期投资;投资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需要说明的是,私募股权投资本身从全球范围寻找可投资项目,并不区分国际国内。
5、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6、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6.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一、如何签订鱼塘租赁合同
签订鱼塘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租赁主体二、租赁物,标的物名称全称、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三、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四、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五、租赁期限。六、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七、租赁物的维修。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出租后应由出租人或是承租人承担维修、保养的责任及其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租赁物始终处于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状态。八、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九、争议解决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十、双方签字、盖章。
二、如何避免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需要避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首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其次检查汽车的车况,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 融资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租赁财产的性质: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租金的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租赁物不符约定的责任: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与维修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租金的支付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租金的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租赁物的归属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8. 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年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的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这里所说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二、房屋最长租赁多少年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房合同签多久
租房合同一般签几年是由双方协商的,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