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有什么用处?

2024-05-06 16:32

1. 失业保险金有什么用处?

法律分析:
1.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 2.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医疗费、葬补助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解决失业职工生活困难的其他费用。4. 提高自身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有什么用处?

2. 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的制度。以北京为例,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为0.2%(个人)、0.8%(公司),一般来说,单位每月会从工资中直接划扣结算,不需要自己打理。有小伙伴会问,只要离职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吗?答:不是,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①主动辞职不算失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领取失业金;②失业保险累计缴纳满一年;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可以领多少失业金?有哪些待遇?失业金的作用是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所以领取的金额并不高。如果失业金太高,岂不是人人都想“失业”白拿失业金。以北京为例,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的70%至90%。算下来,一月至少可以领1706元,这笔钱虽不多,但非常时期绝对属于雪中送炭。有的小伙伴可能心想,既然失业了每个月都能拿钱,生活压力不大的话,还不如一直休息一直薅失业金的羊毛。实际上,失业金领取是有期限的,不可以一直领取。具体标准是:如果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需重新计算。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可见,失业保险金只能作为我们短期内的过渡,当务之急还是要重新就业。

三、如何领取?一般来说,进行失业登记和申办领取失业保险,会用到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照片;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ps:具体以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如果企业拒绝出具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可以向社保局投诉,寻求帮助。符合申请条件,材料准备齐全,就可以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话,可顺利领取失业金。

3.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也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

4. 失业险有什么用

我们去上班,每个月都会交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就是让我们失业时用的,没收入时可以领几个月的补贴。失业金的月发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

5. 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我们去上班,每个月都会交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就是让我们失业时用的,没收入时可以领几个月的补贴。失业金的月发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

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6. 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的五大作用
符合条件的失业参保人员可享受5项优惠政策:
一、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缴费年限计算期限,期限为4~24个月,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可领取个人月失业保险金5%%的门诊医疗费,住院的可申领住院医疗补助金;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保金期间死亡的,可按在职职工同等待遇对其家属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怃恤金;
四、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保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的,可领取生育补助金;五、领取失保金期间,免费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

7. 什么是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设置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重新就业后就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什么是失业保险金?

8.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也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主要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必须要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缴纳。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