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电话是多少

2024-05-04 18:43

1. 太原公积金电话是多少

        电话查询    
       太原公积金服务电话: 12329   
       自助服务时间:7*24小时  
       人工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服务项目:    
       1、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时间、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咨询;  

太原公积金电话是多少

2. 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一、太原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的。
太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53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两档可选择,分别是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http://Www.CreDitSaiLing.Com
二、太原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三、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本年度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016元;下限不得低于2019年度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1700元;清徐县1600元;阳曲县1500元;娄烦县1400元。)。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二、缴存基数
1、自2021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0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1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3、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6541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1636元;最高月缴存额为5192元(其中:单位2596元,个人2596 元)。

3. 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滨河小区北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楼(太原市卫生局对面),附近公交站:
漪汾桥西 - 公交站
途径公交车:6路、602路、803路、807路、823路、831路、845路、865路、866路


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4. 太原市和省公积金区别

省公积金与市公积金的区别如下:
1、交纳单位不同。省直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公积金的交纳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 使用范围不同。就拿贷款来说吧,省直公积金在省内购房都可以申请,市直公积金只能在市内购房时申请。不过,现在不少地区推出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市直公积金也可以在省内其他城市,甚至省外购房时申请贷款。

3. 还贷方式不同。房贷为组合贷款,省直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直公积金则需按规定的比例同时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5.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坚决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发生和扩散,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2月10日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大厅作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聚集场所,将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实行“网上办、不见面”业务办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月10日前,各业务大厅窗口暂不办理业务;所有可网办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单位业务,请使用电脑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网厅登录”。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个人业务,请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可7×24小时在线办理查询、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等业务。

四、在工作时间,可通过拨打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351-12329,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抗击疫情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网站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6. 太原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对2017年度(即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各单位应当在办理2017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二、调整范围太原地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三、调整内容(一)严格执行基数标准1、自2017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6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2、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励性工资。3、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17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4、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16206元;下限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1620元;清徐县1520元;阳曲县1420元;娄烦县1320元)。5、单位不进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缴存的,在办理2017年度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时,应提交书面说明,并按照相应程序审查核实。(二)规范和降低缴存比例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在上述范围内应当以偶数分别确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2、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太原市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规定》(并公积金〔2015〕19号)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三)明确计算精度1、职工月缴存额必须四舍五入到元(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的计算结果分别四舍五入到元后相加得出职工月缴存额)。2、最高月缴存额为3889元(其中:单位1945元,个人1944元)。3、最低月缴存额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为260元(其中:单位162元,个人98元);清徐县为244元(其中:单位152元,个人92元);阳曲县为228元(其中:单位142元,个人86元);娄烦县为212元(其中:单位132元,个人80元)。四、调整方式单位应当填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以下简称“《缴存额调整清册》”),并制作《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前台柜面进行调整。五、其它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在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上下限范围之间自行选择确定缴存标准。各缴存单位在申报2017年度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的缴存信息具实申报,以确保单位缴存信息的真实一致。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二、缴存基数1、自2021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0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2、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1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3、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6541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1636元;最高月缴存额为5192元(其中:单位2596元,个人2596元)。

7. 太原公积金有哪几种查询的方式

法律分析:1、网上查询
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查询项目: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缴款明细查询 、贷款申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计划查询。
2、电话查询
太原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
自助服务时间:7 24小时
人工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服务项目:
(1)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时间、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咨询;
(2)对个人及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个人公积金贷款信息的业务查询;
3、服务网点查询
(1)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滨河小区北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楼(太原市卫生局对面)
联系电话:0351-5266542
(2)小店分理处
地址:学府街126号(晋商国际大酒店东侧)乘807、877、39、13、21、816路车在平阳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下车
联系电话:0351-5266576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夏季)13:00-16:30(冬季)16:30-17:00为结账服务时间:
(3)迎泽分理处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西太堡街和顺宏盛家园三层
联系电话:0351-461969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夏季)13:00-16:30(冬季)16:30-17:00为结账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太原公积金有哪几种查询的方式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