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售房中签订合同后 什么时候才能拿公积金贷款合适

2024-05-18 02:42

1. 在预售房中签订合同后 什么时候才能拿公积金贷款合适

1、及时、连续、足额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2、具有购房合同、协议、首付款凭证, 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证从发放之日起必须在一年以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获得当地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已支付不少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建筑面积90m²以上住房的30%(90m²以下的20%)的自筹资金作为首付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7、期房按揭贷款的,必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担保的证明;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

在预售房中签订合同后 什么时候才能拿公积金贷款合适

2. 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后还有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贷款人需要办理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在完成抵押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后还有什么手续

贷款人需要办理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在完成抵押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一、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二、一套房只能用一个人的公积金吗
不一定。
一套房一个人出面贷款,两口子都在同个公积金中心缴费的话可以提高贷款额度。
结婚后一套房子能用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流程不变,只是可贷款额度增大。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三、交完首付不办贷款可以吗
购房者出现交完首付拖着不办贷款的情况,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没有按时放款的,购房者需要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没有其他因素,购房者逾期不办理贷款,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后还有什么手续

4. 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没有时限规定,但合同签订后就可以去办理公积金贷款。
建议最好尽早办理,因为公积金审核也需要一定时间,一般合同中都会约定在一个时间内,尾款需达到开发商账户,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较晚,超出时间,开发商会会做违约处理。
购房者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银行贷款受理:
1、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2、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3、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扩展资料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账户、买卖合同、收入证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产为番禺区的房产,还需额外提供银行流水。
2、外地户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明,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5. 贷款买的期房,贷款下来后售楼部把预售合同给了我,后面还需要去房管局办理什么手续?

买房贷款办好后,基本上不需要购房人办理什么手续,剩下手续为:
1、签署贷款合同。
2、等待银行去当地房管部门做房屋抵押预告登记,完成后去银行签名。
3、等待银行放款的电话通知,期间保持手机的联系畅通。
4、领取购买房屋钥匙。

贷款买的期房,贷款下来后售楼部把预售合同给了我,后面还需要去房管局办理什么手续?

6. 公积金贷款购房,手续交到售楼处还没办理,现在要帮同事担保贷款,会不会影响购房手续办理。

你好!
首先希望你明白做担保人是需要担负相应的责任的,或者说是有一定风险的!
做担保人的话不是签一个字就可以的,还要提供相关资料:
1、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若担保人为单身,则需要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
2、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证明你有能力帮被担保人偿还贷款债务)。
3、担保人夫妻双方均到现场签字按手印。
当被担保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有义务帮他偿还。
虽然担保人也可以起诉被担保人,但是在这个之前担保人先要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

你帮他人做了担保,一定会影响到自己贷款的,建议你不要帮同事做担保!

————————以下内容为普及点法律知识,可看可不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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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得办理公积金贷款??一、签订了购买房子合同后,没有规定必须马上办理公积金贷款。二、因为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贷款到账是一定时间的,所以开发商一般要求在签订购房合同一段时间之内把贷款办理完毕,这样才能让售楼款立即到账。三、公积金申请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6、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四、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的材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8. 公积金贷款合同去哪拿

经担保中心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由担保中心代领房产证。此后,由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产权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需全部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不是同时到场,可分别领取。购房合同当时签就有一份是属于个人的,你是按揭的话,你签的合同应该是4-6份,其中一份为房管局备案,一份为银行备案,一份为业主,其他未开发商,当时首付交完,双方签字盖章就应该拿一份给你的。拓展资料:一、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二、还款方式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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