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账款,属于( B )业务类型。

2024-05-20 01:08

1. 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账款,属于( B )业务类型。

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和偿还应付账款都属于负债范围,
实质是负债的一增一减。
权益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
A、C、D都有资产,显然不正确,
所以只能选B。

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账款,属于( B )业务类型。

2. 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购贷款,所属经济业务类型是()

借:应付账款
贷:短期借款

所以答案是B权益项目之间此增比减

3. 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账款,属于( B )业务类型。

你仔细看这个题目,关键词“直接偿还”,就是希望你忽略掉银行存款的情况
 
其实,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某银行,这一步是资产和权益同增
偿还应付款,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这一步是资产和权益同减
 
但是题目说了,直接偿还,所以就是权益科目此增彼减
 
银行存款不是不要了,会计分录计的没错

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账款,属于( B )业务类型。

4. 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所欠购货款,属于什么类型变化业务?

企业资产减少,同时负债也减少。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表现为一项资产减少,另一项负债减少,企业用银行存款偿还债务,引起企业资产减少,同时负债减少。
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将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义务,这就是不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扩展资料: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5. 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所欠购货款,属于什么类型变化业务?

企业资产减少,同时负债也减少。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债务,表现为一项资产减少,另一项负债减少,企业用银行存款偿还债务,引起企业资产减少,同时负债减少。
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将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义务,这就是不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扩展资料: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所欠购货款,属于什么类型变化业务?

6. 企业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直接来归还应付账款。选择题。A,资产和权益项目增加。C资产有增有减

企业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用来归还应付账款,引起该企业
A.资产项目和权益项目同金额增加
B 资产项目和权益项目同金额减少
C 资产项目之间有增有减,增减金额相等


D 权益项目之间有增有减,增减金额相等
答案是C
借入:借:银行存款10000,贷:短期借款10000
付货款:借:应付账款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

7. 通过银行转账偿付原材料采购款,正确的会计分录是:A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账款 B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通过银行转账偿付原材料采购款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偿还,肯定是银行存款科目
原材料采购款,采购款是我应付你的款项,所以涉及应付账款
在分析,我还你的钱,自然是我的银行存款减少,还了你钱以后我的应付账款自然也减少
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减少记在贷方,应付账款属于负债类科目,减少记在借方
所以就有分录: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选:B

通过银行转账偿付原材料采购款,正确的会计分录是:A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账款 B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8. 企业所有者甲代企业归还银行借款,并将其转为投入资本为什么

增加企业投资,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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