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024-05-18 10:52

1.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借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
一、租赁合同甲方未给出约定期限怎么办?
租赁合同租赁未给出约定期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补充协议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补充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二、民法典中个人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个人租房合同满足下列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租房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租房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租房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三、合同盖公章就一定有效吗
合同盖公章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签订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 借款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合同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到达借款人时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这个借款合同有效吗

1、借款合同效力看是否满足合同的要件,满足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2、《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这个借款合同有效吗

4. 请问这样的借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个合同有问题。
1. 没有借款日期;无证明甲方给一方借了款;
2. 没有还款日期;没法要求一方给甲方还款;
3.借款期限:2013年1月1日,什么意思?
因此,从这个合同没法追到借款。向法院起诉,很难赢得。
另外,借款是要有借款人的收据作为附属证据的。
我建议你们自己协商解决吧。

5.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
1、就形式来说,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一、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私人间的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则有效。按照你提供的信息,你们的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签订的,也没有违反有关法律,应该是有效的借贷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你们之间的借贷还款利息,如果超出法律规定,则是违法行为。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6. 借款合同怎么有效?

几种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及纠纷解决
借款合同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即一般借款合同纠纷、(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合同纠纷、企业之间借贷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此外实践中还常见委托贷款、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以及封闭贷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对其效力的审查认定与其他合同基本一致,即遵循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对于一般的借款合同,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法院一般会确认其效力。但是对于几种特殊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我们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分。
一、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法》由于制定该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所以有较多的强制性规定,大量使用了应当、必须、不得等用语,但是这些带有强制性用语的规定在民法典中并没有相应的体现,因而一般情况下除了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的利率的规定会导致合同条款无效外,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其他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二、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此类借款最常见的是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借款以及名为补偿贸易实为借贷的借款。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以上几种性质的借款合同也有批复,均按无效合同处理。
三、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况,如出租人与承租人未对出卖人及租赁物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选择,而是由出租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亦不是用该资金去购买租赁物,而是用于其他流动资金的,就是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合同。这时,如果出租方为不具备经营贷款业务的企业的,则按一般企业间借款合同处理,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则按出借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借款合同处理。
四、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所以,此种情况下,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同有效。
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有一般性的规定,但是对借款合同没有特别规定。最高院要求遵循以下处理原则,合同认定无效后,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于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但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仅判决借款人返还本金,对约定的利息既不进行追缴,也不进行处罚,有的法院则不对借款双方进行处罚,对利息也不保护,对已经支付的利息判决冲抵借款本金。

7.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合同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到达借款人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8. 借款的合同是否有效的,有哪些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