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暴富,挪用公款200多万逃了17年,该案件最后是如何判的?

2024-05-03 22:47

1. 为了暴富,挪用公款200多万逃了17年,该案件最后是如何判的?

  李然(化名)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2002年初,李然入职武汉美洁公司,成为公司的出纳,主要负责公司货款的收取。入职伊始,李然在工作上还算认真负责,也得到了公司财务主管人员的信任。然而,正是借助着这份信任,李然陷入了欲望的深渊。
  在工作之余,李然迷上了购买彩票,可是每次几百几千元钱的投入,花得多、中得少,李然的腰包早就捉襟见肘了,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自己收取的那些货款之上。
李然利用自己担任公司出纳,掌握公司账户的机会,在收取公司货款后,采取代收现金货款不存入公司账户,而是拿出一部分客户预付款当作现金账填补公司账户的方式,将多余的钱拿走用于购买彩票。
  开始,公司的会计们在和李然对账时,并没有发现账目上有什么问题,再加上对李然的信任,时间久了,大家每次对账就只对账面上的账目,而没有再对现金账目,结果使得李然越陷越深。
  刚开始挪用货款时,李然还对每一笔款项做了记录,期许自己以后如果能够中了大奖就把漏洞补上,但是随着时间的迁移,李然亏空的窟窿越来越大。到了2003年6月,李然已经顾不上去记录每次挪用的款项金额,而是用货款成千上万的去购买彩票,仿佛陷入了最后的疯狂。
  2003年7月,公司老总通知李然,要求他支付一笔100多万元的进货款给厂家,但是李然心里清楚,公司的账户上压根儿就没有多少钱,眼看着自己干的事情即将败露,李然在想方设法拖延之余,请假回了一趟老家。
回到家中,李然见了自己的家人最后一面,并给自己的妻子和老板各写了一封信,信中饱含着对家人的不舍和对公司老板的忏悔之情。李然返回了武汉的公司,在没有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带上自己手中收取的两天货款共十多万元,悄然乘车离开了武汉,开始了千里潜逃十七载的生活。
李然潜逃后,公司多方联系李然无果,财务人员一查银行账户,发现公司账户里的现金所剩无几,公司此时方才警醒过来,连忙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布通缉令,将李然上网追逃。在外潜逃期间,李然既不敢和家人联络,也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只能靠打零工为生。后来带来的钱花完了,就找装卸队当搬运工挣生活。2020年8月,李然在潜逃地山东省济南市被警方抓获,李然供述了自己17年前在武汉挪用公司货款用于购买彩票的事实。据介绍,他花200多万买彩票一共中过十几万,最多一次是中了9万,可最后仍是血本无归。2021年1月,硚口区法院审理认为,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李然将公司233万余元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7个月,并继续追缴剩余的赃款231万余元。李然当庭表示认罪服判。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为了暴富,挪用公款200多万逃了17年,该案件最后是如何判的?

2. 男子挪用公款潜逃19年后为何被抓获?

利用银行职务便利,男子挪用200余万公款炒股后逃亡19年,其间漂白身份,套用他人信息辗转各地生活。7月11日,其乘火车在秦皇岛站出站时被北京铁路警方抓获。
此后24小时内,又有3名在逃人员于秦皇岛站被抓获。北京铁路警方介绍,运用人像识别、视频监控、分析研判等技术,今年以来共查获141名在逃人员。


“嫌疑人身穿白色上衣,灰色短裤,身高170cm左右,在秦皇岛站地下负一层通道,正在出站。”北京铁路警方将上述体貌特征等信息通知出站民警,对在逃人员进行布控。
7月11日11时许,当携带行李箱的上述中年男子步入出站通道时,人像识别系统自动报警,值勤室操作人员一边进行相关数据比对,一边指令执勤民警赶往出站口查缉。
民警介绍,赶到现场时出站旅客所剩无几,并未发现嫌疑人。警方随即与职能部门联系,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1小时后,某会议中心内,民警将正准备乘电梯上楼的王某抓获。
“我们再次比对网上通缉的照片和王某本人,说实话,仅凭肉眼很难将两者联系在一起,人像识别系统确实在智慧警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变了以往的查缉方式,既节省不少警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办案民警说。
经查,1996年开始,王某利用银行任职的工作便利挪用公款炒股,直至1999年事发时共挪用200余万元,后被当地检察院通缉。出逃后,其先后去过陕西、河南、江苏、四川等地,换了不少工作艰苦度日。最后其应聘于河南一家制药企业,当药品销售员。
“开假存单,再将存单抵押款项取出来,相当于贷款贷出来,再投入股市。按照老说法,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王某称,潜逃期间自己漂白身份,套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各地活动。此次来秦皇岛参加业务培训,没想到结束了19年的逃亡生涯。


北京铁路警方介绍,抓捕王某后24小时内,人像识别系统报警后,又有3名在逃人员相继落网。
7月11日20时许,一名男子与网上在逃嫌疑人刘某的体貌特征十分相似,现场执勤民警前往售票厅将其抓获。经审查,该人是潜逃12年并漂白身份的合同诈骗在逃人员。
7月12日7时许,因涉嫌诈骗案被河北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李某进入候车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其抓获。

7月12日10时许,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河北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王某某,准备乘高铁出行。民警进入车厢,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近日,北京铁路公安局召开立功表彰会,对利用人像识别系统助力安保实战、连续抓获多名网上在逃人员的秦皇岛站派出所值勤大队,记下集体三等功。
王旭章局长表示,秦皇岛站派出所积极探索人像识别系统新科技的实战应用,注意运用查缉追逃的盘查发现和审查深挖的传统方法,与高科技人像识别、人机结合的先进手段,牢牢守住京畿进关主要通道的“东大门”,在20多天时间里就查获各类人员159人。

据统计,2018年以来,北京铁路警方利用人像识别系统,已查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892名,其中网上在逃人员141名。

3. 有谁知道挪用公款6万多 潜逃7年 被抓后会判多少年?

能先说一下所挪用公款的具体去向吗?是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等?还是用于营利性活动啊,如经营投资,存入银行取利息等等?或者是用于一般的生活开支,如购买生活品,子女上学开支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根据你挪用公款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只要不是属于情节严重(如多次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数额超过20万元、挪用公款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范畴,量刑应该在五年以下,按我的估计,像你这种情形,量刑的话,刑期也就在两年半左右。如果能够投案自首,退清全部账款,判处缓刑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有谁知道挪用公款6万多 潜逃7年 被抓后会判多少年?

4. 我的表叔因为挪用公款被抓了,对于挪用公款15万判多少年

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法律规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为拘役刑;数额为3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8000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1.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挪用公款20万元不退还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挪用特定款项的重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或挪用公款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重处1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且数额在7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
(三)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从中谋取利益在5万元以上的;
(四)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五)未退赃款在3万元以上的;
(六)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七)给单位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三、具体计算首先要分清性质: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
(2)进行非法活动;
(3)是否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不同性质的挪用行为,在量刑时是不一样的。简单计算一下:(不考虑任何从重、从轻情节,且假设不是用于非法活动)
1、本案涉案15万元,不到20万元的标准,所以不适用5年有期徒刑的规定。
2、适用“数额为3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之规定:3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加上12万元的刑期,以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的规定,大约是34个月,总共是40个月左右,即3年零4个月。本案基础量刑是40个月,如果有情节轻微、未造成实际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好、取得单位谅解、一贯表现良好等情节的,也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5. 挪用公款200万,大概会被判多少年

挪用公款200万归个人使用,属于情节严重,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挪用公款200万判多久?
犯罪行为人挪用公款二百万的,一般构成挪用公款罪,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犯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
犯挪用公款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400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数额达到40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挪用公款可能判处的刑罚如下: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挪用公款200万,大概会被判多少年

6. 挪用公款五万,逃逸二十年后抓到,

过了追诉时效,但如果当时已经案发,被列为通缉在逃的话,还是会追究责任的

7. 挪用公款160万三千万逃走会判多少年?

挪用公款160万涉嫌已经挪用公款罪,而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情形将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严重情形,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挪用公款10万判几年
挪用公款10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的构成情形有三种: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对应的定罪数额也不同。
一、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包括: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公款名下没钱还算共有犯罪吗?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还了算犯罪,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三、公款私存要被判刑吗
公款私存涉嫌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实施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是挪用公款罪,会被法院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会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会被法院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160万三千万逃走会判多少年?

8. 挪用公款8万在逃十多年怎么判

要看具体案情,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五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