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公益金是国家财政性经费吗

2024-05-06 22:10

1.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国家财政性经费吗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国家财政性经费。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也就是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和各省福彩中心,他们的职责是销售彩票、筹集公益金,而公益金的管理和怎么使用,不归他们管,也就是说,“收”和“支”是分开的,两条线管理。这是《彩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分配政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彩票销售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就地征收;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
《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益金使用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社会福利基本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符合宗旨的培训、科技和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课题研究等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国家财政性经费吗

2. 彩票公益金的介绍

彩票公益金是指政府非税收入形式之一,指按照国家规定发行彩票取得销售收入扣除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后的净收入。

3. 彩票公益金是如何分配的?

官方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彩票销售收入首次跨过4000亿大关,其中约一半进奖池,约三成入公益金,公益金约一半归中央,三成入养老金。

“彩票公益金已成为我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资金支撑。”财政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介绍,30年来,随着彩票公益金规模的稳步扩大,公益金的分配政策也从最初“部门分配”政策调整完善为目前的“比例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中央与地方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部分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至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地方留成部分,则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同级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与此同时,体育彩票作为“体育事业的生命线”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助推器”,成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推动了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
希望彩票的更多收入可以用之于民!

彩票公益金是如何分配的?

4. 彩票公益金的来源

(1)按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公益金;(2)公益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3)上级财政拨入的公益金;(4)按规定应纳入公益金管理的其他资金。

5. 彩票收入有多少变成了公益金?

官方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彩票销售收入首次跨过4000亿大关,其中约一半进奖池,约三成入公益金。

财政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彩票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大运营体系。彩票销售额中,超过55%比例进入兑奖池,用于支付彩民的中奖奖金。剩下的约一半收入中,扣除彩票发行费后,大头用于彩票公益金。

该负责人表示,自1987年我国创设福利彩票的初衷,就是弥补国家财政对福利事业拨款的不足。目前福彩销售额中约28%,连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都划入了彩票公益金,截至2017年底,我国福利彩票总计发行17950亿元,筹集公益金超过5370亿元。

专家表示,彩票,某种意义是倡导大家拿出多余的零散资金完成普通人的公益心愿,自1994年至今的23年来,从起初为体育事业筹集发展资金起步,到成为国家公益彩票,体育彩票累计实现1.4万亿元销售收入,共筹集公益金约3820亿元。

彩票收入有多少变成了公益金?

6.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 政府性基金吗

是
1。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
2。为喜欢博彩的人提供一个合法的平台;
3。在这一过程中,至少解决了数十万人的就业问题;
4。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福利彩票发行的目的是筹措社会公益资金,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7. 彩票公益金的具体程序

(一)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5日前向驻在地专员办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申报彩票上月实际销售情况和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金额;(二)专员办于每月1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核定缴款金额,并向省级彩票机构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载明的缴款金额上缴中央财政。第五条专员办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统计报表》,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第六条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征收,具体收缴程序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应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的清算和征缴工作。第八条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福利事业、体育事业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第九条财政部每年按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规模,列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第十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一)财政部每年按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预算规模,按现行办法分别列入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部门预算以及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二)列入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部门预算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门申报具体使用项目,报财政部审核后在部门预算中批复;列入中央补助地方支出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门提出分地区项目安排计划,报财政部审核下达。(三)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第十一条用于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专项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一)拟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应向财政部提交彩票公益金项目申请报告,经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二)经国务院批准后,由财政部向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批复项目使用计划,并纳入部门预算或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按预算管理规定分年度下达。(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项目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第十二条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第十三条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第十四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社会公益活动,应按民政部门、体育部门和其他部门或单位划分,分别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标识在显著地方明示。第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财政部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8月底前,财政部应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第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监管,保证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专款专用。第十八条省级彩票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第十九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各项彩票公益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发布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彩票公益金的具体程序

8.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办法

财政部2007年11月25日印发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内容如下: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彩票公益金是从彩票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预算。第三条彩票公益金按50∶50的比例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彩票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第四条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就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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