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可以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吗?

2024-05-18 01:16

1. 我国银行可以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吗?

不可以,信托和证券这两个部门是归证监会管的,银行归银监会管,分别属于不同的部门。这是我国的金融制度决定的。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扩展资料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
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
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
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

我国银行可以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吗?

2. 银行人员能否进行信托投资业务

亲,您好。不可以,银行人员不能进行信托投资业务。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不投资。2、有人认为银行人员可以进行信托投资业务,因为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另一方面,有人认为银行人员不应该进行信托投资业务,因为银行人员拥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从而破坏金融秩序。因此,规定银行人员不可以进行信托投资业务。【摘要】
银行人员能否进行信托投资业务【提问】
谢谢【提问】
可以了吗【提问】
亲,您好。不可以,银行人员不能进行信托投资业务。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不投资。2、有人认为银行人员可以进行信托投资业务,因为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另一方面,有人认为银行人员不应该进行信托投资业务,因为银行人员拥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从而破坏金融秩序。因此,规定银行人员不可以进行信托投资业务。【回答】
用自己的钱投资可以吗,【提问】
就和买理财产品一样买投资项目【提问】
请回答【提问】
请回答【提问】
亲,您好。规定是不能进行哦,如果是重要岗位是一定不可以。不过如果您不是重要岗位等,则影响不大。不会属于重点排查对象哦【回答】

3. 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吗

4. 信托投资公司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1、银-信合作类信托业务(优势业务):依托大股东的资源优势,公司发行单一或集合类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对接,投资于信贷资产、银行票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股申购等具有稳健回报的资产,为银行盘活存量资产、发展中间业务、挖掘客户需求提供有效的途径,同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安排。
2、基础设施类信托业务:利用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如城市集中供水、供热、供气以及高等级公路、桥梁、机场、道路等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搭建融资平台,为委托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3、房地产类信托业务:利用贷款、投资、租金收益权买卖、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特别关注拥有收益型物业的房地产企业,积极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
(REITS),为委托人提供投资房地产的专业理财途径,分享房地产行业利润。
4、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筛选优秀的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合作,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理财服务,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该类信托产品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公司将信托资金投向股票一级市场、包括新股申购、定向增发、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等;另一种是针对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公司通过与具有较高市场运作能力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通过结构化设计,将公众投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而合作方作为劣后受益人,将信托资金主要投向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投资。
5、中小企业发展类信托业务:公司与地方财政部门合作,联手一定实力的担保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而设计推出的信托计划。入选中小企业由财政部门、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共同确定,根据遴选企业数量与用款额度确定信托规模,财政部门将认购其中一部分,一方面是对该项目增信,另一方面此部分信托收益直接作为信托费用,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余部分由信托公司募集,并采用贷款方式分户投放。所有贷款均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
6、私人股权投资
(PE)类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为信托计划委托人谋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7、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这里的资产包括银行信贷资产、企业动产和不动产。
8、财务顾问业务:指公司凭借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人力及金融资源,向客户提供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专业化、增值性的综合性投资银行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常年财务顾问、收购兼并顾问、企业重组顾问、战略规划顾问、融资顾问等。
9、债券承销业务:是指公司承销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企业债券的中介业务。承销的债券主要面向信托客户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公司提供企业债券融资信息咨询和策划、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和发行承销并兑付等方面的服务。公司已参与了近十家企业债券的承销工作,具备企业债券副主承销商资格,领先于其他信托公司。
10、其他信托业务:除上述业务品种外,公司还可以从事公益信托业务、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股权代持业务等。

5. 银行从业对进信托公司有用吗

银行从业对进信托公司是有用的。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
首先银行从业对进信托公司是有用的,因为信托公司也是金融机构。
其次是银行的从业经验对于进信托机构是可以加分的,可以提高自身的资质。
再者是银行的工作内容和信托公司是相似的,所以信托公司更倾向于招聘有银行工作经验的员工。




银行从业对进信托机构的好处:
1、对金融业务更加了解。
2、可以更受信托公司领导的青睐。
3、工作能力会更加突出。

银行从业对进信托公司有用吗

6. 银行从业对进信托公司有用吗

银行从业对进信托公司是有用的。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
首先银行从业对进信托公司是有用的,因为信托公司也是金融机构。
其次是银行的从业经验对于进信托机构是可以加分的,可以提高自身的资质。
再者是银行的工作内容和信托公司是相似的,所以信托公司更倾向于招聘有银行工作经验的员工。




银行从业对进信托机构的好处:
1、对金融业务更加了解。
2、可以更受信托公司领导的青睐。
3、工作能力会更加突出。

7. 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的差异?

信托投资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无论是在其营业范围、经营手段、功能作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着诸多的联系,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差异。从我国信托业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信托投资公司与商业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渊源,在很多西方国家由于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其信托业务大都涵盖在银行业之中,同时又严格区分,故在此以商业银行为例,与信托投资公司加以比较,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二)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三)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通资金,范围较小。  
(四)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把社会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转交给贷款人,起间接金融的作用。  
(五)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六)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七)收益对象不同。信托的经营收益归信托受益人所有,银行的经营收益归银行本身所有。  
(八)意旨的主体不同。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约。

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的差异?

8. 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信托公司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
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按照委托人指明的特定目的和要求,接受、经理或运用信托资金及信托财产。
通过信托业务的展开,信托投资机构可以向社会提供财产管理、专家管理、资金融通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我国的信托投资业始于20世纪初商品经济较发达的上海,1921年的上海同上信托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信托公司。
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有中国国信信托、中国光大国际信托等。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